實物量核算
就環境主題來說,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包含兩個層次:一是實物量核算,一是
價值量核算。所謂實物量核算,是在國民經濟核算框架基礎上,運用實物單位(物理量單位)建立不同層次的實物量賬戶,描述與
經濟活動對應的各類污染物的產生量、去除量(處理量)、排放量等。
價值量核算
價值量核算是在實物量核算的基礎上,估算各種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貨幣價值損失。對於環境污染價值量核算而言,價值量核算包括污染物虛擬治理成本核算和環境退化成本核算,分別採用治理成本法和污染損失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各地區的水污染價值量核算、大氣污染價值量核算、工業
固體廢物污染價值量核算、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價值量核算和污染事故經濟損失核算;各部門的水污染價值量核算、大氣污染價值量核算、工業
固體廢物污染價值量核算和污染事故經濟損失核算。
治理成本法
污染治理成本法與污染損失法是計算環境價值量的兩種方法。在SEEA框架中,治理成本法主要是指基於成本的估價方法,從“防護”的角度,計算為避免環境污染所支付的成本。
污染治理成本法核算虛擬治理成本的思路很簡單,即如果所有污染物都得到治理,則環境退化不會發生,因此,已經發生的環境退化的經濟價值應為治理所有污染物所需的成本。
污染治理成本法的特點在於其價值核算過程的簡潔、容易理解和核算基礎(以污染實物量為基礎,乘以單位污染物的治理成本)的客觀性,因此,更容易為環保部門和統計部門所操作使用。污染治理成本法核算的環境價值包括兩部分,一是環境污染實際治理成本,二是環境污染虛擬治理成本。
污染損失法
在
SEEA框架中,污染損失法是指基於損害的環境價值評估方法。這種方法藉助一定的技術手段和污染損失調查,計算環境污染所帶來的種種損害,如:對農產品產量、人體健康、生態服務功能等的影響,採用一定的定價技術,進行污染經濟損失評估。目前定價方法主要有人力資本法、
旅行費用法、
支付意願法等。與治理成本法相比,基於損害的估價方法(污染損失法)更具合理性,體現了污染的危害性。
實際治理成本
污染實際治理成本是指目前已經發生的治理成本,包括污染治理過程中的固定資產折舊、藥劑費、人工費、電費等運行費用。
虛擬治理成本
虛擬治理成本是指目前排放到環境中的污染物按照現行的治理技術和水平全部治理所需要的支出。虛擬治理成本不同於環境污染治理投資,是當年環境保護支出(運行費用)的概念,可以從GDP中扣減。採用治理成本法計算獲得。
環境退化成本
通過污染損失法核算的環境退化價值稱為環境退化成本,它是指在目前的治理水平下,生產和消費過程中所排放的污染物對環境功能、人體健康、作物產量等造成的種種損害。環境退化成本又被稱為污染損失成本。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通常所說的綠色
GDP核算,包括資源核算和環境核算,旨在以原有
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為基礎,將資源環境因素納入其中,通過核算描述資源環境與經濟之間的關係,提供系統的核算數據,為可持續發展的分析、決策和評價提供依據。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為了把環境因素併入經濟分析,聯合國在SNA-1993中心框架基礎上建立了綜合
環境經濟核算體系(IntegratedEnvironmentalandEconomicAccounting,簡稱SEEA)作為SNA的附屬賬戶(又稱衛星賬戶),1993年公布了SEEA臨時版本,2000年公布了SEEA操作手冊,目前SEEA-2003版本也已正式公布。
SEEA-2003是在SEEA-1993基礎上修訂完成的,也是對SEEA-1993實踐套用的經驗總結。SEEA-2003對綜合
環境經濟核算體系進行了全面闡述,詳細說明了將資源耗減、環境保護和環境退化等問題納入
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概念、方法、分類和基本準則,構建了綜合環境經濟核算的基本框架;其宗旨在於以環境調整的國民財富、
國內生產總值、國內淨產出和
資本積累等
巨觀經濟指標支持社會、經濟和環境綜合決策,是衡量可持續發展、為實施
可持續發展戰略提供信息支持的基本手段。
環境污染核算
經環境污染調整的GDP核算
進行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客觀上需要開發出功能上類似GDP的指標,即綠色GDP。所以,經環境調整的GDP核算,就是把
經濟活動的
環境成本,包括環境退化成本和生態破壞成本從GDP中予以扣除,並進行調整,從而得出一組以“經環境調整的國內產出”(Environmentally Adjusted Domestic Product,EDP)為中心的綜合性指標。
對於國家統計局和國家環保總局兩個部門正在開展的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試點工作來說,從科學的意義上講,最後核算出來的“經環境污染調整後的綠色GDP”,是一個局部的、有諸多限制條件的綠色GDP,是一個僅考慮環境污染扣減的GDP,用虛擬治理成本去調整的GDP,不包括生態破壞治理成本的扣減。完全意義上的綠色GDP只能由國家統計局組織有關資源部門和環保部門經過長期的努力核算得到,是一個理想化的核算目標。
國內生產總值(GDP)
國內生產總值(GDP)按
市場價格計算的國內生產總值的簡稱。它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
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國內生產總值有3種表現形態,即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從價值形態看,它是所有
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全部貨物和服務價值超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價值的差額,即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創造並分配給常住單位的
初次分配收入之和;從產品形態看,它是最終使用的貨物和服務減去
進口貨物和服務。
綠色GDP
綠色GDP概念的正式提出,可以追溯到1993年聯合國統計署正式出版的《綜合環境經濟核算手冊》,該手冊首次正式提出了“綠色GDP”的概念。根據聯合國統計署提出的綠色GDP的概念和核算方法,在理論上,綠色GDP與GDP的關係可以用下式表示:綠色GDP=GDP-固定資產折舊-資源
環境成本=NDP-資源環境成本。其中,NDP是
國內生產淨值。從上式可看出,綠色GDP是與NDP相對應,而不是與GDP相對應。
在本研究中,考慮到在實際套用方面,
國內生產總值遠比
國內生產淨值更為普及,因此採用了綠色GDP與GDP相對應的總值概念,而沒有採用淨值的概念,即綠色GDP=GDP-
環境成本-資源消耗成本。
綠色GDP是一種大眾性的提法,它是與傳統GDP的概念相對應的,比較適合被政府官員、公眾和媒體接受。簡單地說,綠色GDP就是傳統GDP扣減掉資源消耗成本和環境損失成本以後的GDP。正如傳統GDP是傳統國民經濟核算的一個重要指標一樣,綠色GDP是
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的一個重要指標,或者說是一個被公眾廣泛接受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