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地理區

中國經濟地理區,指按中國經濟地區差異,依據各區經濟獨特性而劃分的經濟地域單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經濟地理區
  • 類型:中國地理名詞
簡介
按其地域分布,全國可劃分東北、華北、華東、華中、華南、西北、西南、新疆八個經濟地理區。按其分區目的和內容可分以下三種類型:(一)經濟協作區。1958年全國成立七個經濟協作區(東北、華北、華東、華中、華南、西南、西北),1961年調整為六個經濟協作區(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1978年撤銷經濟協作區。(二)綜合經濟區。1993年全國人大八屆四次會議提.出了七大經濟區方案,即環渤海經濟區、東北經濟區、長江三角洲及沿江經濟區、中部五省經濟區(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東南沿海經濟區、大西南經濟區(四川、重慶、貴州、雲南、廣西、西藏、海南及廣東西部地區)、西北經濟區。1996年成立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隨著中國城市群的出現,經濟區劃也隨之調整。2010年5月20日,國務院正式批准實施《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建立了長三角經濟區。至2011年全國先後建立了長三角經濟區、珠三角經濟區、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原經濟區、成渝經濟區、關中一天水經濟區、環渤海經濟區等。(三)經濟類型區。1980年國務院批准設立深圳特區、珠海特區、汕,頭特區和廈門特區。1992年設立浦東新區,2009年設立濱海新區,2010年設立兩江新區,2011年設立舟山群島新區,以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均屬此類型。(四)部門經濟區。指根據地區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差異確定的經濟區。如工業區、農業區、商業區、運輸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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