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30年(1978-2008)

中國法學30年(1978-2008)

《中國法學30年(1978-2008)》是2009年1月中山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舒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法學30年(1978-2008)
  • 作者:舒揚
  • 出版社:中山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1月
  • 頁數:467 頁
  • 定價:58 元
  • 開本:16 開
  • ISBN:9787306032355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中國法學30年》是中國法律與法學的30年(1978—2008),卻是絕地逢生,風雷激盪,摧枯拉朽,改弦更張,萬船競發,氣沖霄漢,成就卓著,光彩照人的30年。回顧30年的法律與法學的中國進程,我輩大有一種喜悅的“緊張”,慶幸的“吃驚”,因為所有的動靜與發生,都框定在一個不長的時間段落里;所有的事件與變故,都濃縮在一個有限的機會空間之中。法律人對這段歷史的回望,真有如沐春風、如坐快車、如夢未醒、如入異境的感覺。正可謂:滄海桑田,世事驚變,法律如炬,神州有眼。法治中國,方向對頭,路基堅固,長車馳動,慣性衝力,誰可阻擋?
站在公元2008年年尾回望,始發於1978年的中國現代法律及現代法學30年流光歲月,你掩隱了多少經歷、多少故事、多少曲折、多少悲情、多少拐點、多少進步、多少挫敗、多少成功、多少躍進……《中國法學30年》就是一段集體的記憶、一段社會膠片、一種眾志成城的印象……
中國法學30年!中國法學又出發!

作者簡介

舒揚,1978年入讀西南政法學院,此前全然不知法為何物。開弓沒有回頭箭,他從“很久很久以前”至今30年如一日研修法律。人已這么大歲數,看來也只能舞文弄墨,搖唇鼓舌,搗騰一世如此罷了。20世紀90年代中期,他碰大運給評了個當時罕有的法學教授,但,無奈其人偏居南中國一隅,城市雖大單位奇小人氣又混濁,疑擬明珠遭暗投,所做學問的價值也屢被低估。舒君為守住自視重要的虛名聲望,看好常要被外人亂估的家底本錢,只得相信熬更守夜最利於減肥,長年習慣在子夜活動,筆耕不輟。好歹也出版專著十數部,論文百餘篇,企圖自證一種合理的存在和科學的發展。多年來舒君建言獻策無數,到處開會並硬裝出樂此不疲的嚴肅神情。然而,思想之於現實,言論投放社會,似乎要長期地向他呈現出收效甚微的慘澹。因而他還得必須繼續不甘寂寞,硬撐出一副精神抖擻的做派。近年來有些民眾私下反映,舒君老來反倒惜時如金,更加勤奮,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在法中行。每到夜間,他辦公室的光影與窗門正對著的廣州麓湖著名高爾夫練習場的燈火相映成趣,天天互斗耐性。問欲為何?君聳其短肩,示意,良知未泯,肩頭上自放的事情挺多且感責任還是重大的。總而言之,編纂本書,唯為理想。

圖書目錄

第一編 重建與創新,法學走出虛無主義——中國法學30年之1978-1987年
第一章 當代中國法學復興的時代背景
一、結束“文革”和撥亂反正
(一)總結歷史,中國走上發展的正軌
(二)“兩案”審判,中國走向民主和法制
二、真理標準大討論和突破思想束縛
第二章 法理再造
一、法治的正當性論證
(一)法治和人治問題的討論
(二)法律的本質:社會性抑或階級性?
(三)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發展
(四)中國式的社會主義法學體系和法律體系
二、法律原則的奠立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審判獨立的原則
三、法文化探析
(一)批判儒家法倫理
(二)傳統中國法文化的現代轉化
(三)中國法文化的固有特徵
(四)對西方法律思想研究
第三章 憲政研究
一、憲法規範
(一)改革開放憲法的提出:從1978年修憲到1982年修憲
(二)四項基本原則和憲法的關係
(三)公民基本權利
(四)國家機構的重建
(一)人大法律制度的健全
(二)選舉制度的民主化發展
三、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研究
(一)從行政性分權開始的改革主張
(二)關於地方立法的討論
(三)基層民主建設
第四章 市場化壓力下的法制發展
一、民商事立法研究
(一)涉外經濟立法先行
(二)市場經濟的法律制度框架
二、刑法研究
(一)刑事秩序的正常化:平反冤假錯案
(二)嚴打:從階級鬥爭走向打擊普通刑事犯罪
(三)刑法保護經濟秩序的功能
三、審判研究
(一)恢復公檢法機構
(二)訴訟法律制度的制定
(三)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
第五章 法律教育
一、法律院系的恢復與建設
二、學科重建:經濟法與民法之爭
三、普法運動
第二編 “依法治國”,劃時代的方略之選——中國法學30年之1988-1997年
第六章 法治建設的時代背景及法學的發展
一、“法治”,法律實踐活動的總體精神
(一)從“法制”到“法治”
(二)鄧小平法制理論
(三)中南海講法
二、法理學的發展
(一)初步發展時期
(二)加快發展時期
(三)全面發展時期
三、主要的理論交鋒
(一)法律解釋
(二)本土論和移植論之爭
第七章 求索理想的法制建設與法學研究
一、憲法與行政法
(一)1988年修憲:為“私營經濟”正名
(二)1993年修憲:為“富強”而奮鬥
(三)依法行政得到貫徹和加強
(四)國家賠償制度化、法律化
二、民商法
(一)《公司法》為市場主體多元化提供了廣闊平台
(二)商品房法律制度逐漸形成
(三)金融立法,完善金融服務與加強金融監管並舉
(四)《勞動法》、《工會法》相繼出台
(五)《破產法》得到進一步完善,允許企業法人破產
三、刑法
(一)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突出了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保護
(二)取消“類推”,“罪刑法定”得到進一步明確
(三)取消三個“口袋罪”,即瀆職罪、流氓罪、投機倒把罪
(四)增設“貪污賄賂罪”一章
(五)刑罰人性化
(六)“單位犯罪”
(七)刑事訴訟更強調對犯罪人權益的保障
四、法律職業立法體系雛形初現
(一)《法官法》
(二)《檢察官法》
(三)《律師法》
第八章 彰顯忠誠的法治實踐
一、審判制度改革
(一)“立審分離”
(二)民事審判方式改革
(三)案件審批制度改革
二、檢察制度改革與發展歷程
(一)發展歷程
(二)設立機構
三、關於我國的仲裁、律師、法律援助等相關制度
(一)仲裁制度
(二)律師職業的法治歷程
第九章 法學教育的發展及全民“普法”運動的繼續
第十章 反思
第三編 繁榮與發展,中國法律現代化的全面展開——中國法學30年之1998-2008年
第十一章 我國向現代化法治轉型
第十二章 依法行政與建設救治政府
第十三章 市場經濟法治化的進一步發展
第十四章 權利意識全面覺醒
第十五章 我國法制積極回應全球化
第十六章 刑事法治不斷完善
第十七章 法律職業化向前邁步
第十八章 法學教育蓬勃發展
編後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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