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中國民俗攝影協會發展歷程:中國民俗攝影協會於1998年至2009年間,共舉辦了六屆“人類貢獻獎”年賽,其中第二、三、四、五、六屆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合辦項目,全世界100餘國家近萬名攝影師,用13餘萬幅圖片,參與了這一圖片記錄活動,樹立了世界上唯一一個以民俗文化為主題的國際攝影比賽的品牌。該年賽被列為聯合國國際和平文化年重點項目、聯合國文化遺產年國際活動項目,曾被確定為2005年日本愛知世界博覽會聯合國展廳項目,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立60周年總部慶典項目,分別於3月和8月赴日本愛知世博會和法國巴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展出。
第一階段
第一階段 1980—1993 沈澈的早期民俗攝影實踐
在長達14年的攝影實踐中,沈澈自覺地學習和研究,找到一條完全不同於囿於“娛目—娛心”或追蹤“突發事件”為目的的攝影之路,將鏡頭背後的目光和指導目光的思考轉向民間的普通生活,並以“完整記錄其傳承規則,總結文化發展脈絡”為目的。因為此階段的攝影實踐,以及實踐所得到的圖片的主要記錄目標集中在文化傳承中的最豐富、最具變化的民俗事象,故定名為“民俗攝影”。
經歷
◇ 沈澈1947年出生於上海。1966年於上海北郊中學高中畢業。1978年至1980年在上海教育學院進修攝影專業。經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正式批准辭去公職,實施建國以來首例騎腳踏車旅行攝影創作活動。歷時兩年多,行程三萬里,受到上海攝影家協會指導,各省新華分社及攝影家協會的協助。
◇ 1983年3月,由國家民委主辦的《西南民族風情—沈澈採風攝影展》在北京民族宮舉辦,國務院副總理、國家民委主任、統戰部長楊靜仁同志致詞,國務委員、國防部長張愛萍同志為展覽剪彩。
◇ 1983年由楊靜仁同志親自簽發民族畫報特約記者證,開始有計畫的民族採訪工作,至今已採訪拍攝中國51個少數民族。
◇ 1985年起,在中國開始倡導民俗攝影,並進行系統的理論研究。
◇ 1993年12月,在將軍攝影家張愛萍的支持下創辦中國民俗攝影協會,張愛萍任創會會長,沈澈任法人代表、執行會長。
展覽
◇ 1983年3月,《西南民族風情—沈澈採風攝影展》在京展出後,又在上海、青島、廣東等地巡迴展出。84年的青島博物館展出和85年的廣州越秀公園展出首開民俗圖片和實物的結合。
◇ 1987年6月,應香港商務印書館,赴港做個人影展以及參加著作《西南秘境萬里行》的首發式活動。
◇ 1989年2月,應法國文化部邀請,在駐華使館安德烈·馬爾羅廳展出圖片150多幅。7月赴日本舉辦影展。9月,作為中國第一位赴韓攝影家赴韓國辦展並採風,為中韓兩國建交起到積極的作用。
出版及資料
◇ 1984年,拍攝雲南西部宗教活動16mm電影片一部。
◇ 1987年,香港商務印書館出版《西南秘境萬里行》;1988年,台灣版出版。
◇ 1989年,日本恆文社出版《西南秘境萬里行》日文版。
◇ 1989年,中國外文出版社出版英、法、西、日文版沈澈攝影並撰文的《在滇西北峽谷中》,介紹中國雲南西北部的少數民族生活。
◇ 1991年,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天涯孤旅》。
◇ 採訪筆記數百萬字。
◇ 少數民族民間音樂及現場訪問錄音帶百餘盒。
◇ 各民族服飾、生活用品、漁獵具、樂器等民俗實物藏品近千件。
對外交流
◇ 十幾年來為各大專院校、部隊、廠礦等單位進行義務講演和大型攝影講座,宣傳民俗攝影理念。
◇ 1987年在香港電視台做《中國少數民族民俗文化》系列專題演講。
◇ 1989年在韓國漢城大學中文系和文化人類學系聯合舉辦的大型幻燈講座——《中國民俗攝影概況》,同時在漢城電視台演講。回國後,向國家有關部門和領導介紹並匯報了韓國有關方面的情況。
◇ 1989年在法國使館影展同時,應各國文化官員要求多次在展廳做幻燈報告會。
◇ 1993年12月應印度文化部“英迪拉全國人類博物館國際研討會”組委會邀請,受中國文化部委派,作為中國代表赴印度中央邦首府博普爾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圖片論文——《中國遊牧民族的歷史足跡》。
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 1994—1998 民俗攝影理念在中國確立
……
第三階段
第三階段 1999—2004 民俗攝影理念向世界推
……
第四階段
第四階段 2005 民俗攝影的輝煌
……
第五階段
第五階段 2006 民俗攝影的目標和產業化思索
……
第六階段
第六階段 2007 民俗攝影產業化道路的開始
⒈沈澈會長赴遼寧錦州考察當地民俗文化。
⒉協會官方網站進行了1998年創辦以來的第四次改版,並首次增設了與會員互動的論壇。
⒊曾赴法國巴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展出的《人類的記憶》大型展覽在廣東河源市展出。
⒋協會參與主辦了商丘市“民俗記憶攝影大展”。
⒌沈澈會長赴洛陽,出席洛陽公安攝影協會成立活動,並為廣大攝影師和攝影愛好者講解民俗攝影理念、基本知識以及國際民俗攝影“人類貢獻獎”年賽的組織方式、參賽要求等。
⒍沈澈會長應《郵電報》的邀請為郵電系統的攝影師舉行一場獨到的講座,闡述攝影在記錄、傳播、共享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方面所承擔的責任,分析世界圖片市場的需求,提示中國攝影師走向世界的途徑。
⒎應第16屆廣州亞運會組委會的邀請,沈澈會長擔任了亞組委文化顧問,並作為開壇的主講人,用“人類貢獻獎”的圖片做資源,以《亞洲細節》為題,進行了演講拉開了廣州《亞運講壇》的序幕。
⒏為籌備第4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上海召開會長辦公擴大會議,重點討論協會產業化發展規劃。
⒐協會主辦庫爾班江·賽買提等三位新疆會員在京舉辦的《新疆·和田文化攝影展》。
⒑中國民俗攝影協會第4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於2007年11月17-18日在創會會長張愛萍將軍的故鄉四川省達州市召開,中心議題是研討中國民俗攝影協會如何向產業化方向發展。根據自薦和現場競選演說,與會代表選舉出新一屆理事會。理事會成員將持理事會工作證或工作任命書,依據協會章程和工作責任書開展工作,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
⒒第5屆國際民俗攝影“人類貢獻獎”年賽頒獎典禮在達州市隆重舉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副總幹事漢思·道維勒參與了此次活動,並為大獎獲得者陳慶港頒獎。獲獎作品首展同期舉行,達州市為慶祝盛典,向全體代表展示了當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
⒓《人類的記憶》光碟正式推出,該光碟選自第1屆至第5屆國際民俗攝影“人類貢獻獎”年賽的全部參賽作品,將近2000幅圖片,168組,通過人物服飾、居住交通、生產交易、生活習俗、節慶活動、工藝娛樂、宗教信仰等7個類別,展示了全球118個國家的民俗文化事象。
⒔協會信息工作委員會正式成立,並公開向中國民俗攝影協會全體會員召集信息工作委員會委員,承擔協會網路信息及文獻信息的發掘、采編、管理等重要工作。
⒕召開4代會後的第一次會長聯席會議,通報理事會成員簽署工作責任書的情況和任務分配。
協會聲明
中國民俗攝影協會與國際通行的會員制相接軌,採取入會登記制,凡熱愛並願意參與記錄中華民族文化遺產的專業人士、愛好者,承認本會章程,履行手續的,均可加盟本會,享受會員服務項目,並享有晉升會士、碩學會士、博學會士的權利。
主持活動
中國民俗攝影協會於1998年至2009年間,共舉辦了六屆“
人類貢獻獎”年賽,其中第二、三、四、五、六屆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合辦項目,全世界1/3國家的6000位攝影師,用近10萬幅圖片,參與了這一圖片記錄活動,樹立了世界上唯一一個以民俗文化為主題的國際攝影比賽的品牌。該年賽被列為聯合國國際和平文化年重點項目、聯合國文化遺產年國際活動項目。第四屆年賽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戰略規劃署確定為2005年日本愛知世界博覽會聯合國展廳項目,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3屆大會主題影展,分別於3月和8月赴日本愛知世博會和法國巴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展出。
建設宗旨
促進國家安定團結,激揚人民對本土文化的自尊和自豪,全面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遺產,匯入世界多元文化記錄、傳播、共享的潮流,增進人類交流和理解,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
主要職責
⒈加強民俗攝影的理論研究,提高民俗攝影隊伍的素質和學術水平;
⒉培養具有民俗學專業知識的攝影工作者隊伍,在全國範圍內有組織、有計畫地開展各地各民族民俗文化的採訪拍攝工作;
⒊開展各類民俗攝影圖片的徵集、積極組織展覽和出版工作;
⒋建立健全具有權威性的中國民俗圖片資料庫;
⒌積極舉辦國際民俗攝影的學術研究和文化交流活動。
組織章程
中國民俗攝影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名稱:中國民俗攝影協會
英譯名:China Folklore Photographic Association
英譯名簡稱:CFPA
第二條 中國民俗攝影協會由文化部主管,民政部註冊登記,為全國專業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宗旨:
促進國家安定團結,激揚人民對本土文化的自尊和自豪,全面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遺產,匯入世界多元文化記錄、傳播、共享的潮流,增進人類交流和理解,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
第四條 任務:
⒈加強民俗攝影的理論研究,提高民俗攝影隊伍的素質和學術水平;
⒉培養具有民俗學專業知識的攝影工作者隊伍,在全國範圍內有組織、有計畫地開展各地各民族民俗文化的採訪拍攝工作;
⒊開展各類民俗攝影圖片的徵集、積極組織展覽和出版工作;
⒋建立健全具有權威性的中國民俗圖片資料庫;
⒌積極舉辦國際民俗攝影的學術研究和文化交流活動。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團體會員:全國各地方攝影團體和有關社團組織,以及致力於民俗攝影、民俗研究的機構,承認本會章程,參加本會組織的學術研究和實踐活動,按規定繳納會費,承擔義務,填寫團體會員登記表,經組織委員會核准,均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六條 個人會員:本會採取“入會登記制”,凡是願意拿起相機,承擔記錄中華民族文化遺產責任的攝影家、攝影工作者、攝影愛好者,承認本會章程,均可加入本會。
第七條 個人入會可以通過本會會員介紹、網站或其它途逕自發申請,並提交入會作品(圖片或文字均可),一次性繳齊會費,填寫會員登記表,經本會組織委員會核准頒發會員證,即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加本會活動的權利,對本會工作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會員享有退會的自由。
第九條 會員義務:遵守本會章程,主動承擔宗旨上的責任。
第十條 本會分為會員、會士、碩學會士、博學會士四級制。會員晉級採取“評審制”。凡會員本人申請晉級,經考核符合《會士、碩學會士、博學會士晉升條例》中規定的會士、碩學、博學會士標準者,經審核批准,可晉升為會士、碩學會士、博學會士。
第十一條 凡因故不能繼續從事民俗攝影的拍攝與研究者,經確認,其會籍相應停止。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因違犯法律法規,不遵守本會章程,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停止會籍的處分。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本會依法予以保護。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
第十五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⒈制定、修改章程和決定協會重大事宜;
⒉聽取並審議協會工作報告;
⒊選舉產生理事會。
第十六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行使其職權,理事會每兩年舉行一次。其職責是: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
第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為理事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機構,常務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其職責是:決定理事的增補或除名;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討論決定協會的重要事項。
第十八條 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會長聯席會議行使決策權,重大事項向常務理事會通報。會長聯席會議根據需要,由會長召集,不定期舉行。其職責是:
⒈聘任各專業委員會委員;
⒉考察、考核理事、常務理事工作目標的達成;
⒊決定常務理事的增補和除名,並向理事會通報;
⒋討論決定協會階段性工作或專項計畫。
第十九條 建立各級幹部及會員的業績管理(獎勵)制度,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各專業委員會及協會本部各部門負責人,每年須書面陳述業績,向全國會員公布,並接受會員評議。
第二十條 本會秘書長、專業委員會及辦事機構的負責人由會長聘任,並通報常務理事會;本會根據需要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和分支機構,並報請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二十一條 本會下設組織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教學培訓委員會、編輯出版委員會、圖片徵集推廣委員會、民俗調研委員會、國際交流委員會、展覽部、聯絡部、財務部、人事部和秘書處。協會擬增設影像工作委員會、信息委員會,加強學術和培訓工作,讓不同需要的會員得到多側面的服務。經業務主管部門登記,報管理機關核准後設立。
第四章 經 費
第二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
⒈社會資助;
⒉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繳納的會費;
⒊有償服務收入;
⒋其他合法的經營收入。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四條 章程修改權歸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歸會長聯席會議。新修改的章程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半數以上代表通過後,呈報登記管理部門備案方可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會活動終止,需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方為有效,並報請業務主管部門與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手續。
經費渠道
本會經費來源:
⒈社會資助;
⒉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繳納的會費;
⒊有償服務收入;
⒋其他合法的經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