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人口調查

中國歷代人口調查是距今約3000年前的殷代帝王,在龜甲版上刻有許多人數記錄,雖然不是正式的人口調查,但也確是特種的人數記錄。周代遺留下來的青銅鐘鼎,上面刻有許多人口數字,特別是封賞臣僕的人數,多的達幾千上萬。《周禮》記載戶籍制度,列有各種官職,專掌民政,人口,如司民掌登萬民之數,媒氏專管介紹婚姻等等。《國語·周語上》記周宣王39年(公元前789)“料民太原”所謂“料民”,就是辦了一次人口調查。春秋,戰國時期,戶籍制度有了更發展。“書社制度”,“上計制度”各國都在嚴格執行。商周時代起就有“社”組織。

25家為1社,“社之戶口,書於版圖”;版就是戶籍,也叫“書社”,當時已經利用木版,竹簡記錄人口戶籍。戰國時,韓、趙、魏、秦都行“上計制度”。郡、縣長官須於每年年底之前將下一年度的民戶、稅收的數目作出預算,送呈國君。至秦、漢時更加嚴格執行。唐、宋、明、清各代,多承舊制,每年呈報“國計簿”或“會計錄”其中包括戶口、田地,賦稅等數字。我們現在所能收集到的歷代戶口統計數字都是從這些國計簿或會計錄中得出的。從現有的材料來看,漢代的人口調查,口數與戶數並列,“口賦”和“算賦”(即人頭稅),是國家的主要收入。三國到唐代,政府收入始以“戶調”(按戶收稅)為主,因此戶數調查成為政府最關心的事。自來每戶的人口數,包括男女老小在內,平均每戶約在5人左右。但有時只載丁數而沒有口數。“丁”主要是指成年男子,規定要服兵役或勞役。歷代人口調查注意年齡大小。宋代戶口分列主戶、客戶(以是否擁有土地作為標準)。這在歷代都是少見的。明代實行“戶貼”制度。帖中登記的項目有:戶的種類如民戶、匠戶等,戶主的原來籍貫和現在籍貫,居民住所在地、家中男女老幼的姓名、年齡和人數。“戶貼”的格式和調查項目由中央戶部統一規定,戶口調查的方法,隋代有“貌閱”,唐代有“團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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