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理事會

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理事會是由關心中國智慧財產權成長與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和單位組成的自願性服務、諮詢和宣傳組織,廣泛團結全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強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理事會
  • 外文名:無
  • 目的:加強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 組成:名譽理事長、理事長
簡介,組織機構,入會程式,成員權利與義務,理事會成員組成,

簡介

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理事會是由關心中國智慧財產權成長與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和單位組成的自願性服務、諮詢和宣傳組織,廣泛團結全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強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理事會關注以智慧財產權為價值標準的知識經濟、關注經濟社會的快速與可持續發展、關注全社會的創新能力、關注智慧財產權戰略的運用水平,利用《中國智慧財產權報》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權威媒體優勢,以服務社會、服務法治、服務經濟、服務企業為宗旨,以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數量和質量為驕傲,與時俱進,開放辦報,互利雙贏,共同發展。

組織機構

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理事會由名譽理事長、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組成。
理事會的名譽理事長由智慧財產權相關機構領導人或智慧財產權界知名專家擔任,理事長由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社社長擔任,凡具有法人資格和良好社會形象、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的企業、事業、機關及社會團體,承認本章程,按照自願加入的原則,經邀請確認,按時繳納會費者,均可成為理事會的常務副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並指定一位主要負責人擔任相應職務。
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理事會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處,設在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社,秘書長由理事長任命。

入會程式

自願申請報名,認真填寫《理事會成員登記表》並加蓋公章,交至理事會秘書處。經審核後以書面形式通知。
申請單位在收到同意接收入會的書面通知後,按通知要求交納入會年費(以後按年度收取會費);各項手續完備後,報社頒發有關證書和牌匾。並根據入會單位所任職位,享受相應的服務。

成員權利與義務

有權對本報的版面內容、版式風格和發展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及建議。
享有本社提供的各種服務(詳見《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理事會服務細則)。
有權對理事會章程提出修改意見
積極支持理事會的各項工作、積極參與報社組織的各項活動,並按時交納會費。
積極向理事會反饋本單位在智慧財產權方面遇到的新問題和社會關心的重大問題。

理事會成員組成

名譽理事長
王景川 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局長
姜 穎 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局長
高盧麟 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局長
理事長
王嵐濤 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社社長
常務副理事長
郭立興 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社副社長
副理事長
李志輝 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社社長助理、辦公室主任
秘書長
邊力 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社理事會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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