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度制

中國度制是中國歷代政府關於計量物體長短的標準、度器、長度單位及其管理辦法等等的規定。中國古代最初用人體度長短。《孔子家語》“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尋,斯不遠之則也。”《漢書·律曆志》: 度者,“本起黃鐘之長,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黃鐘之長,一為一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秦漢以前,度的通用名稱為寸、咫、尺、丈、尋、常等。或2進位,或10進位。

漢以後為分、寸、尺、丈、引5級,皆10進位。清代以前,長度、面積、體積3種單位通用一種名稱。清初,在長度名稱前加一“方”字,作為面積或體積單位名稱。清末,用“方”稱面積,用“立方”稱體積。度,作為角度單位的名稱。60分為1度。清鹹豐八年(1858) 海關始用海關尺。海關尺簡稱“關尺”,1關尺=0.358米=14.1英寸。近代,米突 (法文metre的譯音) 制傳入中國。米突尺即“公尺”。代號“m”。在公制中,以通過巴黎子午線全長的1/4000萬為1米。在國際單位制中,以光在真空中,在1/299792458秒的時間間隔內運行路程的長度為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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