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註冊制

搞“中國式註冊制”能否從根本上完善“中國式”的證券市場,真正承擔起有效配置資源、為社會創造、積累與分配財富,以及作為巨觀經濟的“風向標”等重任,一直是縈繞在各界人士心頭的疑慮。

機構作用,機構特色,

機構作用

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也在2014年05月29日的公開演講中透露出以下信息:“要據中國的國情,搞中國式的註冊制,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的改革進程。”這是進一步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發揮證券市場投融資功能、保護投資者權益的重要舉措。

機構特色

搞“中國式註冊制”能否從根本上完善“中國式”的證券市場,真正承擔起有效配置資源、為社會創造、積累與分配財富,以及作為巨觀經濟的“風向標”等重任,一直是縈繞在各界人士心頭的疑慮。筆者認為,這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中國式註冊制”改革必將使“中國式”的證券市場自強自立,邁上正確的發展軌道,發揮出正常的功效。這是因為,此次改革有別於以往在發行制度方面的修修補補,也不同於過去一些“猶抱琵琶半遮面”、走一步退半步的準入制度改革,而是一場從證券市場監管者開刀,促成其真正還權於市場的正本清源的革命。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正是由於此次改革性質深刻、影響深遠,也就決定了它不會是一項畢其功於一役的工作。畢竟,此次改革涉及的主要方面都需要時間來過渡與調整。比如監管者需要時間來適應讓位還權、從台前退到幕後的角色轉換;證券市場也需要時間從幼稚變得成熟,從而有能力承擔起應負的責任;投資者同樣需要時間回歸理性,正確區分與對待證券投資和投機行為。這些都需要假以時日,不可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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