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

《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工農紅軍中的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
  • 發布時期:土地革命戰爭時期
主要內容,發展經過,評價,

主要內容

主要是規定了人民軍隊的性質和三大任務,建立軍隊政治工作制度,設立政治委員、政治工作機關,成立各級共產黨組織,確立共產黨領導軍隊的原則和制度,規定用馬克思主義和共產黨的綱領路線教育部隊,實行軍隊內部的民主制度,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實行瓦解敵軍、寬待俘虜的政策。這一時期的紅軍政治工作,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建設奠定了基礎。

發展經過

1927年8月1日,中國共產黨領導南昌起義,在起義部隊的軍、師建立共產黨的委員會,設黨代表;團建立黨總支部或黨支部,營、連設政治指導員;發布文告,宣傳民眾。同年9、10月間,毛澤東率領的湘贛邊界秋收起義部隊在江西省永新縣三灣村進行改編,實行“支部建在連上”的原則,班、排建立黨小組,連隊建立黨支部,營、團建立黨的委員會,連以上各級設立黨代表;團、營、連各級成立士兵委員會。規定了紅軍打仗、籌款、做民眾工作的三大任務,制定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1930年10月,中共中央首次頒發了《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進一步規範了紅軍的政治工作。
1931年2月17日,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發布通令,設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統一領導全國各地紅軍的政治工作。
1935年1月,中共中央在遵義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確立了毛澤東在黨內和紅軍中的領導地位。
193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瓦窯堡會議確定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政策和軍事戰略方針以後,紅軍政治工作的重點開始由國內革命戰爭向抗日民族解放戰爭轉變,使紅軍在思想、政治和組織上為迎接抗日戰爭的到來,做了充分準備。

評價

政治工作是我軍的生命線,是我軍的最大特色、最大優勢。自1930年制定頒布《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政工條例作為我軍政治工作的基礎主幹黨內法規、政治建軍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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