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辦法

2015年5月25日,教育部以教體藝〔2015〕5號印發《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辦法》。該《辦法》共9條,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辦法
  • 印發機關教育部
  • 文號:教體藝〔2015〕5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5年5月25日
  • 施行時間:2015年5月25日
通知,辦法,附表,

通知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等三個檔案的通知
教體藝〔20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建立健全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評價制度,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的審美和人文素養,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我部制定了《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辦法》《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中國小藝術教育測評制度,是檢驗學校藝術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是改進和加強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據。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狠抓落實。要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步驟,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
二、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自2015年開始試點實施。教育部將建立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實驗區,請各省(區、市)推薦1-2個地市或2-5個縣市作為實驗區,於6月20日之前將名單報送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各地教育部門也要抓好一批實驗區,進一步完善藝術素質測評指標、內容和相關配套政策,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要加大交流力度,及時總結並推廣典型經驗。
三、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以學年為單位進行。各地中國小校於9月底前將2014-2015學年《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報表》報至當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自評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納入校長考核內容。各地要加強對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的指導和管理,要將自評項目作為監測教育發展和考核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教育督導檢查。
四、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自2015年開始實施。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按要求逐級報送年度報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於12月底前將2015年度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報送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各地要把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作為一項基本工作制度,通過年度報告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本地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狀況,及時發現問題,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學校藝術教育工作。
教育部
2015年5月25日

辦法

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學校藝術教育評價制度,充分發揮評價的引導、診斷、改進、激勵功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日制國小、國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
第三條 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項目包括藝術課程、藝術活動、藝術教師、條件保障、特色發展以及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等。學校應在全面總結本校藝術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的基礎上填寫自評報表(見附表)。
第四條 自評報表由自評項目、自評內容、自評記錄、自評得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六部分構成,學校應根據自評項目內容如實填寫。
第五條 自評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藝術課程30分,藝術活動20分,藝術教師20分,條件保障20分,特色發展10分;學生藝術素質測評10分(加分項目)。90分以上為優秀,75-89分為良好,60-74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六條 學校每學年進行一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自評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納入校長考核內容,確保過程規範、結果真實,不弄虛作假。每年9月底前將《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報表》報至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第七條 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結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當年10月至12月。公示期內社會對自評報告的意見和投訴,要及時收集、處理,並通報處理結果。
第八條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的指導和管理。教育督導部門要對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開展必要的督導檢查。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表: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報表

附表

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報表
省(區、市) 市
學校名稱(公章): 聯繫電話:
學校類別:□普通國小; □普通國中; □普通高中; □完全中學; □職業高中;
□九年一貫制學校; □十二年一貫制學校
教學班總數:國小 個; 國中 個; 高中 個
在校學生總數:國小 人; 國中 人; 高中 人
專任教師總數:國小 人; 國中 人; 高中 人
自評項目
自 評 內 容
自 評 記 錄
自評
得分
存在的
主要問題
改進措施
藝術課程
(30分)
按照國家要求開齊開足上好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利用當地教育資源,開發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藝術課程,推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
音樂: 課時/周;
美術: 課時/周;
綜合藝術: 課時/周;
地方/學校藝術課程: 課時/周,列出課程名稱



藝術活動
(20分)
面向全體學生組織開展藝術活動,因地制宜建立學生藝術社團或興趣小組,保證每周有固定的藝術活動時間,每年組織合唱節、美術展覽和藝術節等活動。充分利用學校校歌、廣播、電視、網路以及校園、教室、走廊、宣傳欄、活動場所等,營造格調高雅、富有美感、充滿朝氣的校園文化藝術環境。
學校開展藝術節等活動場次: 場/年;
每周開展藝術活動頻次: 次/周;
校級學生藝術社團/興趣小組數量:
個,列出項目(如合唱、民樂、管樂、交響樂、舞蹈、戲劇、戲曲、美術、書法等) ;
藝術活動學生參與面(占學校學生總數比例): %;
校園文化藝術環境基本情況:



藝術教師
(20分)
在學校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課時數和學校班級數配備藝術教師,滿足藝術教育基本需求,加強教師培訓,提高隊伍素質。
藝術教師總數: 人(含專職 人、兼職 人),其中:音樂 人、
美術 人、其他 人;
藝術教師生師比: ;
藝術教師平均周課時: 課時/周;
藝術教師缺額數: 人;
本學年藝術教師參加縣級以上培訓人數:




條件保障
(20分)
設定藝術專用教室和藝術活動室,並按照國家標準配備藝術課程教學和藝術活動器材。
藝術專用教室/活動室: 個,其中:音樂 個、美術 個、其他 個(列出名稱 );
藝術場館: 個,面積: ㎡(列出名稱 );
是否按照國家標準配備藝術課程教學和藝術活動器材:



特色發展
(10分)
發揮本校藝術教育資源優勢、依託本地民族民間優秀傳統文化藝術資源,形成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特色。充分利用社會藝術教育資源,利用當地文化藝術場地資源開展藝術教學、實踐活動和校園文化建設,學校與社會藝術團體及社區建立合作關係。
列舉學校藝術教育特色發展成果:



學生藝術
素質測評
(加分10分)
認真組織實施學生藝術素質測評
實施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的起始學年: ;
本學年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的覆蓋面(占學校學生總數比例): %;
本學年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結果:
優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自評結果
總分 ;等級
填報人: 聯繫電話: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註:1.請對應自評項目和自評內容進行自評,並認真填寫此表。
2.學校可另附自評報告。
3.此表一式兩份,報送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一份,學校存檔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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