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辦法

2015年5月25日,教育部以教體藝〔2015〕5號印發《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辦法》。該《辦法》共7條,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辦法
  • 印發機關教育部
  • 文號:教體藝〔2015〕5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5年5月25日
  • 施行時間:2015年5月25日
通知,辦法,

通知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等三個檔案的通知
教體藝〔20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建立健全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評價制度,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的審美和人文素養,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我部制定了《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辦法》《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中國小藝術教育測評制度,是檢驗學校藝術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是改進和加強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據。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狠抓落實。要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步驟,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
二、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自2015年開始試點實施。教育部將建立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實驗區,請各省(區、市)推薦1-2個地市或2-5個縣市作為實驗區,於6月20日之前將名單報送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各地教育部門也要抓好一批實驗區,進一步完善藝術素質測評指標、內容和相關配套政策,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要加大交流力度,及時總結並推廣典型經驗。
三、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以學年為單位進行。各地中國小校於9月底前將2014-2015學年《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報表》報至當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自評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納入校長考核內容。各地要加強對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的指導和管理,要將自評項目作為監測教育發展和考核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教育督導檢查。
四、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自2015年開始實施。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按要求逐級報送年度報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於12月底前將2015年度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報送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各地要把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作為一項基本工作制度,通過年度報告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本地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狀況,及時發現問題,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學校藝術教育工作。
教育部
2015年5月25日

辦法

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學校藝術教育管理機制,推進學校藝術教育規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全面總結本地中國小校(含全日制國小、國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編制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
第三條 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重點反映藝術課程建設、藝術教師配備、藝術教育管理、藝術教育經費投入和設施設備、課外藝術活動、校園文化藝術環境、重點項目推進,以及中國小實施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制度等方面的情況。
第四條 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應採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注重全面客觀收集信息,根據數據和事實進行分析判斷,總結成績,提煉經驗,分析問題,提出改進的舉措。
第五條 各縣(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10月底前將本縣(區、市)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報送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11月底前將本地(州、市)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報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12底前底將本年度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報送教育部。
第六條 教育部委託第三方機構研究、分析各省(區、市)報送的相關信息,編制並發布《全國中國小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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