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判日本戰犯

中國作為戰勝國,也是日本侵華的最大受害國,分別在保定東北、南京、廣州、上海、濟南、武漢、太原、台灣等地設立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審判在侵華戰爭中犯有嚴重罪行的日本乙、丙級戰犯。從1945年12月中旬起至1947年底,中國各地的軍事法庭共受理戰犯案件2435件,死刑110件,其中包括南京軍事法庭審判的南京大屠殺的主犯之一谷壽夫和屠殺中國平民300餘人的劊子手田中軍吉、在南京進行殺人比賽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審判日本戰犯
  • 審判地點:保定、東北、南京、廣州、上海、濟南、武漢、太原、台灣等地
——戰犯谷壽夫,——戰犯田中軍吉,——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

——戰犯谷壽夫

日本東京人,1882年出生,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和陸軍大學。1928年參與濟南慘案,屠殺中國外交人員。1937年8月,率領第6師團入侵中國華北等地。因侵略上海、南京的需要,第6師團被調至華東,一路殺向南京,是製造南京大屠殺的罪魁禍首之一。1938年2月,在世界輿論的譴責下,日本當局被迫將其召回國內,不僅沒有受到處分,反而被加官進爵。1946年2月2日,谷壽夫被盟軍總部逮捕,關入東京巢鴨監獄。1947年2月6日至8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中山東路勵志社大禮堂對谷壽夫進行了為期3天的公審。審判期間,數以萬計的南京市民要求旁聽。由於法庭面積有限,不能讓更多的人參加旁聽,所以從庭內拉出了有線廣播大喇叭,讓更多的人能聽到審判戰犯實況,也能讓更多的人更清楚地了解戰犯的罪行。經過公審,1947年3月10日,石美瑜庭長當庭宣判戰犯谷壽夫死刑。4月26日12時35分,戰犯谷壽夫在南京雨花台結束了可恥的一生。

——戰犯田中軍吉

日本東京人,1905年出生,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學校。1937年8月隨侵華日軍入侵華北,時任日軍第6師團第45聯隊上尉連長。1947年12月12日,南京戰犯軍事法庭對戰犯田中軍吉進行了公審。18日法庭對其宣判:“查被告田中軍吉,在谷壽夫攻陷南京城實施屠殺時,曾攜‘助廣’軍刀參與,…且在混亂斬殺中,我被俘軍民於該被告所攜‘助廣’軍刀下者逾三百人,且有日本軍官山中峰太郎所編《皇軍》一書,刊登該被告之軍刀照片標載‘曾殺三百人之隊長(指田中軍吉)愛刀助廣’等字樣可稽,並有該被告親自揮刀斬殺平民之照片獲案,可資印證。……依法判處死刑。”
1948年1月28日正午12時,田中軍吉被綁赴南京雨花台執行槍決。

——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

戰犯向井敏明,日本山口縣人,1937年任日軍第16師團片桐聯隊富山營炮兵排長。
戰犯野田毅,日本鹿兒島人,1937年任日軍第16師團片桐聯隊富山營副官。
兩名戰犯在1937年12月攻占南京時,相約進行殺人比賽,看誰最先殺150人。比賽的結果是向井敏明殺106人,野田毅殺105人。他們殺人比賽的訊息被當時的日本東京《日日新聞》以“斬殺百人”並配以照片加以報導。1947年12月18日,兩名戰犯被公審,最後法庭宣判兩名戰犯死刑。1948年1月28日,兩名戰犯在南京雨花台被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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