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第一章“疫情特點和防控策略”介紹了學生人群特點和學校肺結核疫情特點,提出了日常防控、散發疫情處置和突發事件應對等在內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第二章“機構職責”詳細描述了教育系統和醫療衛生系統各相關機構的職責和任務,特彆強調學校在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中的主體責任;
第三章“學校常規預防控制措施”和第四章“疫情主動監測與信息反饋”均為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中的日常防控措施。內容包括新生入學結核病檢查,師生的健康教育和培訓,聚集性場所的通風換氣、校園環境的清掃保潔,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記、病例報告和疫情及輿情監測等,對中國小晨檢、各類學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記、以及病例報告和轉診等的流程進行了詳細闡述,特別提供了開展學校結核病輿情監測的方法和邊界詞,對學校結核病疫情監測及相關信息反饋提出了明確要求。
第五章至第八章分別為“患者診斷、治療和管理”、“接觸者檢查”、“預防性治療”和“感染控制”,提供了發生學校結核病疫情時的處置措施,這些處置措施均適用於學校散發疫情和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第九章“學校結核病疫情處置流程”詳細梳理了學校發生結核病疫情後的處置流程和疫情報告要求,並提供了發生學校結核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的應急回響措施;
第十章針對整個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明確提出了對各級各類相關機構的督導和考核要求。總體上看,《指南》較以往更加強調:一是結核感染人群檢測上,要積極探索重組
結核桿菌融合蛋白(EC)等新技術新方法的論證使用,提升檢測效果;二是在接觸者篩查環節,做到“應查盡查”;三是對滿足預防性服藥條件的感染者,做到“應服盡服”。
指南全文見附屬檔案:
指南解讀
《指南》適用於包括普通中國小、
中等職業學校、
普通高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托幼機構等各級各類學校,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從事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的相關人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