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簡介
讀者
為全國各地各級醫院、各醫療單位的醫藥衛生工作者和高等醫藥院校的學生。
收錄
宗旨
《中國基層醫藥》以“基層醫藥為基層服務”為辦刊宗旨,宣傳貫徹黨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反映國內外醫藥特別是基層醫藥的發展動態。中國基層醫藥宣傳貫徹黨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反映國內外醫藥特別是基層醫藥的發展動態,促進學術交流、信息傳播。
投稿須知
來稿要求
1.1 一般規範 文稿應具有創新性、科學性、實用性、導向性,論點明確,資料真實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書寫工整規範,必要時應按“
中華醫學會系列雜誌對來稿中統計學處理的有關要求”做統計學處理。報告以人為研究對象的試驗時,作者應提供單位性的、地區性的或國家性的負責人體試驗的委員會的批准檔案及受試對象或其親屬的知情同意書。論著、綜述、講座等包括圖表和參考文獻在內(按所占版面計)一般不超過5000字,臨床研究、病例報告等不超過1500字。
1.2 文題 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
1.3 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第一作者需寫出單位全稱及科室名稱)和郵政編碼腳註於同頁左下方,並註明通信作者Email地址。作者應是:(1)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和解釋者;(2)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3)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界進行答辯,並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3條均需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附外籍作者親筆簽名同意在本刊發表的函件。集體署名的文章,於文題下列署名單位,於文末列整理者姓名,並在論文首頁腳註通信作者姓名、單位、郵政編碼及Email地址。通信作者只列1位,由投稿者自己確定。如需註明協作組成員,則於文末參考文獻前列出協作組成員的單位及姓名。
1.4 摘要 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中文摘要可簡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則相對具體些(400個實詞左右)。英文摘要尚應包括文題、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姓每個字母均大寫,名字首字母大寫,雙字名中間加連字元)、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名、郵政編碼及國名;作者應列出全部作者的姓名,如作者工作單位不同,只列出通信作者的工作單位,在通信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時在通信作者的單位名稱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LIN Xian-yan﹡,WU Jian-ping,QIN Jing,LU Bing. ﹡Department of Pediatrics,First Hospital,Beijing Medic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34,China。
1.5 關鍵字 論著需標引2~5個關鍵字。請儘量使用
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醫學
主題詞表(MeSH)內所列的詞。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無相應的詞,處理辦法有:(1)可選用直接相關的幾個
主題詞進行組配。(2)可根據樹狀結構表選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題詞。(3)必要時,可採用習用的
自由詞並排列於最後。關鍵字中的縮寫詞應按MeSH還原為全稱,如“HBsAg”應標引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每個英文關鍵字第一個單詞首字母大寫,各辭彙之間用分號分隔。
1.7 圖表 每幅圖表單占1頁,集中附於文後(也可插入正文內相應位置,以方便閱讀為原則),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連續編碼。全文只有1幅圖時圖序寫作圖1,只有1個表時表序寫作表1。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資料應置於圖(表)下方注釋中,並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本刊採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如遇有合計或統計學處理內容(如
t值、
P值等),則在此行上面加一條分界橫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線條圖應墨繪在白紙上,高寬比例約為5︰7。以
計算機製圖者應提供雷射列印圖樣。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圖中需標註的符號(包括箭頭)請用另紙標上,不要直接寫在照片上,每幅圖的背面應貼上標籤,註明圖號、作者姓名及圖的上下方向。圖片不可折損。若刊用人像,應徵得本人的書面同意,或遮蓋其能被辨認出系何人的部分。大體標本照片在圖內應有尺度標記。病理照片要求註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圖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應註明出處。
1.8 計量單位 執行GB3100~3102-1993《量和單位》中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規定,具體使用參照
中華醫學會雜誌社編輯的《
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套用》(
人民軍醫出版社,2001年出版)一書。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於1條時應採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應採用ng·kg-1·min-1的形式;組合單位中斜線和負數冪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採用ng/kg·min-1的形式。血壓的計量單位使用
毫米汞柱(mm Hg)。參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單位。當參量與其公差的單位相同時,單位可只寫1次,即加圓括弧將數值組合,置共同的單位符號於全部數值之後。例如:“75.4 ng/L±18.2 ng/L”可以寫作“(75.4±18.2)ng/L”。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字,如吸光度(舊稱光密度)的符號為
A,“
A”為斜體字。
1.9 數字 執行GB/T 15835-1995《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
公曆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均用
阿拉伯數字。
小數點前或後超過4位數字時,每三位一組,組間空1/4個漢字空,如,“71,329.476,56”應寫成“71 329.476 56”。但
序數詞和年份、頁數、
部隊番號、儀表型號、標準號不分節。百分數的範圍和偏差,前一個數字的百分符號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寫成5~95%,(50.2±0.6)%不要寫成50.2±0.6%。附帶尺寸單位的數值相乘,按下列方式書寫:4 cm×3 cm×5 cm,而不寫成4×3×5 c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