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機關之間關係法治化研究》首先從國家機關之間關係的形成、基本原則、類型等方面系統闡述了國家機關之間關係的一般理論。其次,對我國國家權力機關與行政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與司法機關、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審判機關與檢察機關之間關係的憲法規範結構,分別進行了闡釋。在此基礎上,對以上國家機關之間關係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析,並就如何在法制層面解決這些問題進行了分析論證。最後,對我國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的解決機制及其存在問題進行剖析,提出了具體完善建議。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國家機關之間關係法治化研究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50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沈躍東
- 出版日期:2012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34911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一、國家機關的概念
(一)國家與國家權力
(二)國家機關與國家機構
(三)國家機關是否存在自身利益
二、國家機關之間的關係由國家權力的配置而形成
(一)國家權力的運行需要國家機關
(二)國家職能的履行需要不同的國家機關
三、國家機關之間關係的基本原則
(一)民主原則
(二)權力制約原則
(三)法治原則
(四)效能原則
(五)黨的領導原則
四、國家機關之間關係的類型
(一)權力分立型
(二)議行合一型
(三)我國國家機關之間關係的類型
五、中國共產黨組織機構與國家機關之辨析
(一)中國共產黨組織機構的憲法地位
(二)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機構與國家機關的密切關聯
六、人民政協與國家機關之辨析
(一)人民政協的法律性質
(二)人民政協與國家機關之間的關係
第二章 國家權力機關與行政機關的關係
一、國家權力機關與行政機關關係的規範結構
(一)國家行政機關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
(二)國家行政機關對國家權力機關負責
(三)國家行政機關受國家權力機關監督
二、國家權力機關與行政機關的立法許可權的界分
(一)行政機關立法權的性質
(二)行政機關行使立法權的“根據原則”
(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與國務院的立法許可權
(四)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與地方行政機關之間的立法許可權
三、國家權力機關重大事項決定權與行政機關重大行政決策權的定位
(一)重大事項決定權
(二)重大行政決策權
(三)重大事項決定權和重大行政決策權之間的關係
四、國家權力機關的預算監督與行政機關審計監督的協調
(一)預算監督權和審計監督權的界分
(二)預算執行的審計監督權與人大預算監督權的對接
第三章 國家權力機關與司法機關的關係
一、司法機關的意涵
二、國家權力機關與司法機關關係的規範結構
(一)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二)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
(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受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
三、國家立法權、立法解釋與司法解釋
(一)國家立法權與司法解釋
(二)立法解釋與司法解釋
四、人民檢察院、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與法律監督
(一)人民檢察院的性質與職權之辨
(二)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與國家權力機關的法律監督
第四章 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關係
一、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關係的規範結構
(一)審判權、檢察權依法獨立行使,不受行政機關干涉
(二)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對行政機關的監督
二、審判機關對行政機關進行監督的限度
(一)審判機關對行政機關進行監督的廣度
(二)審判機關對行政機關進行監督的強度
三、檢察機關對行政機關執法行為的監督
(一)檢察機關一般監督權能的正當性
(二)檢察機關監督行政機關執法行為的範圍與方式
第五章 審判機關與檢察機關的關係
一、審判機關與檢察機關關係的規範結構
(一)審判機關與檢察機關分別作為獨立的憲法機構
(二)審判機關與檢察機關之間的法律監督
二、檢察機關監督審判活動的限度
(一)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的限度
(二)檢察機關行使抗訴權的限度
三、檢察機關對審判機關執行行為的監督
(一)檢察機關監督執行民事、行政裁判的應當性
(二)檢察機關監督民事、行政裁判執行的有限性
第六章 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的解決機制
一、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解決機制的必要性
(一)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的客觀存在
(二)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解決機制的功能
二、我國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解決機制的現狀
(一)我國現行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解決機制
(二)我國現行國家機關許可權爭議解決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我國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解決機制的完善
(一)完善立法,預防和減少國家機關之間的許可權爭議
(二)完善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處理的法律
(三)建立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處理的專門機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