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品牌戰略研究中心

中國品牌戰略研究中心是中國社會科學領域品牌研究的專業機構,為中國品牌競爭力提供智力支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品牌戰略研究中心
  • 外文名:CHINA BRAND STRATEGY RESEARCH CENTER
  • (簡稱:CBC)
  • 機構宗旨:研究的專業機構
中心介紹,機構名稱,機構宗旨,機構定位,機構性質,成員組成,成員組成,組織機構,成員加入方式,加入程式,加入條件,研究員、高級研究員的權利,成員的義務,理事會成員會費標準,成員資格的延續和取消,組織職權,

中心介紹

機構名稱

中國品牌戰略研究中心,英文名稱CHINA BRAND STRATEGY RESEARCH CENTER(簡稱CBC)

機構宗旨

1、 成為中國社會科學領域品牌研究的專業機構,為中國品牌競爭力提供智力支持;  2、 為成員提供學術交流與戰略合作平台。

機構定位

主要從事社會巨觀品牌的理論和戰略研究,傳播品牌研究成果。  1、中國區域城市發展戰略定位與競爭力研究  2、中國企業品牌建設戰略研究

機構性質

1、本研究中心是中國商報社下設的非法人和非營利性機構。  2、研究中心實行實名登記制度。為保證對研究中心更好的管理及對所有成員負責,個人加入研究中心必須提交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聯繫方,填寫登記表;單位加入研究中心需提供單位營業執照等法定檔案。研究中心提供的一切服務以及活動優惠本研究中心成員均有優先權。所有成員的加入均建立在以自由、自願、公開、平等、互助為原則的基礎之上。

成員組成

成員組成

1、 政府、事業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社會經濟領導、專家,高校學者,資深傳媒人士,企業高管,行銷或策劃的專業研究人員,且年滿20周歲以上中國或外國公民。  2、本研究中心邀請的其它社會知名人士

組織機構

1、本研究中心設立理事會,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由中國商報社社長擔任,副理事長若干名,由理事長指派、通過邀請、推薦或自薦申請四種方式產生。  2、本研究中心設秘書處作為常設機構執行研究中心的有關決議,處理有關日常事務。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由智文學同志擔任。

成員加入方式

本研究中心採用邀請、推薦、申請三種方式加入。

加入程式

1、會員加入本會必須認真填寫《中國品牌戰略研究中心成員登記表》;  2、經理事會審核,由研究中心正式接受為研究中心高級顧問、顧問、高級研究員、研究員,並頒發有關證書。

加入條件

凡願意積極推動實現本研究中心宗旨,理解並接受中國品牌戰略研究中心的各項章程,符合本章程“第五條”之一者,均可申請加入本研究中心。

研究員、高級研究員的權利

(一) 享有以下權利  1、在研究中心會刊上發布會員及企業信息;  2、免費取研究中心的會刊及研究中心為會員整理提供的參考信息資料;  3、以會員價享有研究中心各種收費服務;  4、優惠享受其它研究中心成員提供的各種服務;  5、有權邀請和推薦符合研究中心要求的企業家或社會知名人士入會;  6、有權獲得研究中心其它會員可公開的信息;  7、有權參加研究中心各項活動;  8、有權以研究中心成員名義進行商務活動;  9、有權要求研究中心幫助聯繫會員之間的定向交流活動;  10、有權要求研究中心代理組織投資融資、商品交易、特許經營、人才選聘、新聞公關等活動和培訓服務,相關費用由會員承擔;  11、有權對研究中心的建設、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 副理事長除享有會員的全部權利外,還享有以下權利  1、擁有發起組織研究中心專題活動的資格  2、有權以研究中心名義進行商務活動  3、有權參與研究中心的重大決策  (三) 理事長除享有副理事長的全部權利外,還享有以下權利  1、制定研究中心的發展方針和戰略;  2、制定研究中心的內部管理制度;  3、決定研究中心的其它重大事項。

成員的義務

(一)研究員、高級研究員承擔如下義務:  1、每年向本研究中心提交不低於3篇關於品牌領域的研究文章。  2、參與本研究中心的各項專業研究。  3、向本研究中心提供研究的方便。  4、宣傳本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  6、關心支持研究中心工作,積極參加研究中心組織的各項活動;  7、承認並遵守本章程,服從理事會決議;  8、創造會員聚會的機會,提供聚會的條件;  9、確保提交的資料真實、準確、合法,並承諾有變化時及時更新;  10、在研究中心進行調研時,有義務提供調查問卷中的詳細資訊,並確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合法;  11、誠信、保守商業秘密;  (二)副理事長承擔會員的全部義務外,還要承擔如下義務:  1、認真組織、精心安排各種研究中心活動;  2、以研究中心名義進行商務活動時,維護研究中心的聲譽和團結;  3、按要求及時繳納副理事長的相應會費或承擔相關研究中心的相關費用。  (三)理事長除承擔副理事長的全部義務外,還要承擔如下義務:  1、負責召集副理事長召開理事會;  2、按要求及時交納研究中心理事長的相應會費。

理事會成員會費標準

1、 理事 2000元人民幣/年;  2、 常務理事3000元人民幣/年  3、 副理事長5000元人民幣/年。

成員資格的延續和取消

1、研究員、高級研究員凡履行相關義務即可延續成員資格。  2、理事會成員需履行會員會費義務即可延續相關資格。  3、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取消會籍。

組織職權

本研究中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大會,其職權為:  1、選舉和更換副理事長;  2、審議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3、審議批准理事會的財務報告;  4、對研究中心解散、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5、修改章程;  6、審查通過研究中心的各種規章制度;  7、審核、批准成員入會或退會的申請以及審核、決定對成員的處分;  8、任免研究中心管理人員;  9、審查通過研究中心管理方案、活動報告和收費標準;  10、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須有1/2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才能生效。  理事會一年召開一次,時間由理事會決定;必要時,由理事長決定提前或延期。  會員大會由理事會召集,由理事長主持。理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理事長指定副理長主持。在理事會產生前由籌委會代行職權。理事會候選人由籌委會提名,經會員大會選舉產生。自理事會成立之日,籌委會職權自動取消。  理事會的職權是:  1、決定理事及研究員的吸收或者除名;  2、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3、領導本研究中心各機構開展工作;  4、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5、對外代表本研究中心;  6、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決定其它重大項。  理事會不定期召開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其它有效通訊方式召開。  本研究中心設秘書處,負責落實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具體行使下列職權:  1、受理研究員、理事的入會申請;辦理有關邀請入會成員的有關手續。  2、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工作計畫;  3、與會員間進行日常的聯繫溝通,及時收集處理會員反饋信息、不斷改進服務;  4、按規定定期向會員提供傳送各類信息;定期組織研究中心活動,為會員的溝通和交流提供機會,傳送個關資料;  5、及時通知會員參加研究中心活動;  6、建立和保管會員檔案;  7、在理事會正式成立前,籌委會秘書長代行理事長職權。  8、督辦和發行本研究中心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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