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智利貿易混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會談紀要是由智利在1980年10月18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貿易,外交
- 簽訂日期:1980年10月18日
- 生效日期:1980年10月18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北京
(簽訂日期1980年10月18日
生效日期1980年10月18日)
由外貿部三局李樹德局長率領的中國官方貿易代表團和由外交部對外政策總司長哈維爾·伊利亞內斯大使率領的智利官方貿易代表團於一九八0年十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在北京舉行了中智貿易混委會第三次會議。
中國對外貿易部副部長王潤生會見並宴請了智利代表團全體成員;智利代表團團長為中國當局舉行了招待會,以感謝代表團在北京期間所受到的熱情接待。雙方進行了友好的談話。
在北京期間,哈維爾·伊利亞內斯總司長會見了中國外交部美大司司長韓敘,並同外經部副局長張歧就兩國科技合作問題交換了意見,分析了兩國科技合作的可能性。智利代表團其他成員分別同中國銀行和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進行了接觸。
隨代表團訪華的智利工商界代表分別同中國外貿公司進行了業務洽談。
在混委會會議上,雙方代表團相互介紹了各自國家的外貿方針政策和進出口管理制度,檢查了近一年雙邊貿易關係的發展情況,並就兩國貿易交流發展的前景廣泛地交換了意見。
雙方對近一年來雙邊貿易關係的迅速增長表示滿意。隨著兩國官員和貿易界人士接觸的增加和交換商品品種的擴大,一九七九年雙邊貿易總額達到近幾年最高水平。這是兩國主管當局和企業界共同努力的結果。雙方代表團表示願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繼續發展和擴大雙邊貿易關係。
雙方確認,在雙邊貿易中,近幾年來中國方面均為逆差。中方希望,在可能範圍內增加一系列產品向智利出口。智方表示,願為促進擴大從中國的進口繼續做出努力,研究從中國進口機電產品的可能性,歡迎中方多派貿易團組訪問智利,舉辦展覽會,以介紹推銷中國產品。
雙方一致指出,近一年來中國從智利進口的商品品種已有擴大,除銅、硝石、紙漿以外,已開始進口智利的紙張、木材和魚粉。中方表示,如果條件合適,中國公司願繼續自智進口上述產品和中國需要的其他商品。
會議期間,雙方有關公司的代表就中國購買智利二萬一千立方米木材、二萬噸硝石和一萬二千噸紙漿達成了協定,並簽訂了具體契約。
雙方代表團還就改善兩國間貨物運輸充分交換了意見,提出了一些改進建議。智利方面建議中方利用智利的自由貿易區和港口,中方表示對此有興趣並進行研究。
雙方同意增加經常性接觸和兩國官方及貿易界代表團的互訪,以增進相互了解,擴大貿易交流。
雙方代表團認為,中智貿易混委會第三次會議的順利進行和圓滿結束,充分體現了平等互利和友好協商精神,為兩國貿易關係的進一步發展做出了貢獻。
為此,於一九八0年十月十八日在北京簽訂本紀要,用中文和西班牙文寫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代表團智利共和國貿易代表團
團長團長
外貿部三局局長外交部對外政策總司長
李樹德哈維爾·伊利亞內斯
(簽字)(簽字)
生效日期1980年10月18日)
由外貿部三局李樹德局長率領的中國官方貿易代表團和由外交部對外政策總司長哈維爾·伊利亞內斯大使率領的智利官方貿易代表團於一九八0年十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在北京舉行了中智貿易混委會第三次會議。
中國對外貿易部副部長王潤生會見並宴請了智利代表團全體成員;智利代表團團長為中國當局舉行了招待會,以感謝代表團在北京期間所受到的熱情接待。雙方進行了友好的談話。
在北京期間,哈維爾·伊利亞內斯總司長會見了中國外交部美大司司長韓敘,並同外經部副局長張歧就兩國科技合作問題交換了意見,分析了兩國科技合作的可能性。智利代表團其他成員分別同中國銀行和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進行了接觸。
隨代表團訪華的智利工商界代表分別同中國外貿公司進行了業務洽談。
在混委會會議上,雙方代表團相互介紹了各自國家的外貿方針政策和進出口管理制度,檢查了近一年雙邊貿易關係的發展情況,並就兩國貿易交流發展的前景廣泛地交換了意見。
雙方對近一年來雙邊貿易關係的迅速增長表示滿意。隨著兩國官員和貿易界人士接觸的增加和交換商品品種的擴大,一九七九年雙邊貿易總額達到近幾年最高水平。這是兩國主管當局和企業界共同努力的結果。雙方代表團表示願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繼續發展和擴大雙邊貿易關係。
雙方確認,在雙邊貿易中,近幾年來中國方面均為逆差。中方希望,在可能範圍內增加一系列產品向智利出口。智方表示,願為促進擴大從中國的進口繼續做出努力,研究從中國進口機電產品的可能性,歡迎中方多派貿易團組訪問智利,舉辦展覽會,以介紹推銷中國產品。
雙方一致指出,近一年來中國從智利進口的商品品種已有擴大,除銅、硝石、紙漿以外,已開始進口智利的紙張、木材和魚粉。中方表示,如果條件合適,中國公司願繼續自智進口上述產品和中國需要的其他商品。
會議期間,雙方有關公司的代表就中國購買智利二萬一千立方米木材、二萬噸硝石和一萬二千噸紙漿達成了協定,並簽訂了具體契約。
雙方代表團還就改善兩國間貨物運輸充分交換了意見,提出了一些改進建議。智利方面建議中方利用智利的自由貿易區和港口,中方表示對此有興趣並進行研究。
雙方同意增加經常性接觸和兩國官方及貿易界代表團的互訪,以增進相互了解,擴大貿易交流。
雙方代表團認為,中智貿易混委會第三次會議的順利進行和圓滿結束,充分體現了平等互利和友好協商精神,為兩國貿易關係的進一步發展做出了貢獻。
為此,於一九八0年十月十八日在北京簽訂本紀要,用中文和西班牙文寫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代表團智利共和國貿易代表團
團長團長
外貿部三局局長外交部對外政策總司長
李樹德哈維爾·伊利亞內斯
(簽字)(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