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墨西哥關於一九七五年兩國文化交流的換文

中國和墨西哥關於一九七五年兩國文化交流的換文是由墨西哥在1975年09月09日,於墨西哥聯邦區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文化
  • 簽訂日期:1975年09月09日
  • 生效日期:1977年09月09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換文
  • 簽訂地點:墨西哥聯邦區
  (簽訂日期1975年9月9日
生效日期1975年9月9日)
(一)我方去文
墨西哥城
外交部長埃米略·奧·拉瓦薩碩士閣下
部長先生:
我非常高興地提到關於發展我們兩國之間的文化交流的會談。在會談中,雙方對最近二年文化交流項目的完成情況一致表示滿意,並且認為,這些文化交流活動進一步促進了兩國人民之間的友誼和相互了解。此外,雙方還就一九七五年兩國文化交流的下列項目進行了磋商,並取得了一致意見:
1.中國繪畫和手工藝品赴墨西哥展出;
2.墨西哥電影技術考察小組訪華;
3.墨西哥派兩名醫生來華學針灸;
4.相互提供助學金,享受助學金的名額,雙方另行商定;
5.墨西哥手工業者代表團訪華;
6.繼續交換新聞電影素材;
7.交換刊物;
8.繼續進行兩國間的體育交流。
如閣下同意以上各點,本照會及閣下的復照將成為我們兩國政府間的一項協定。
順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
駐墨西哥合眾國大使
姚廣
(簽字)
一九七五年九月九日於墨西哥聯邦區(二)對方來文
墨西哥聯邦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姚廣先生閣下
大使先生:
我非常榮幸地提到閣下一九七五年九月九日第(75)018號照會,原文如下:
(內容同我方去文,略。)
我非常高興向閣下確認我國政府同意一九七五年文化交流項目,為此,閣下的來照及本照會即成為墨西哥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間的一項協定。
順致最崇高的敬意。
墨西哥外交部長
埃米略·奧·拉瓦薩
(簽字)
一九七五年九月九日於聯邦區特拉特洛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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