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的此罪與彼罪》是2007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辛金學、劉友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刑法的此罪與彼罪
- 作者:辛金學,劉友江
- 出版時間:2007年01月01日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409 頁
- ISBN:9787503668869
- 類別:刑法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中國刑法的此罪與彼罪》是2007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辛金學、劉友江。
《中國刑法的此罪與彼罪》是2007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辛金學、劉友江。內容簡介《中國刑法的此罪與彼罪》是一部以專門以探究劃清此罪與彼罪界限為宗旨的著述。《中國刑法的此罪與彼罪》的主要特點:一是就相近或者具有...
《中國刑法學分論》是北京林業大學提供的慕課課程,授課老師是姚貝。課程簡介 本課程以中國刑法重點罪名和常見罪名為學習內容,對中國刑法分則十章罪名進行詳細解析,包括侵犯財產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貪污賄賂罪、危害公共安全...
我們認為,在1997年我國修訂刑法典之前,中國刑法基本上實行了罪刑法定原則,這一原則從刑法關於犯罪的概念,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犯罪構成的一般要件和具體犯罪構成要件,以及法定刑等立法內容中得到了體現。只不過由於當時存在...
在這個意義上,主張作為與不作為是一種非此即彼的反對關係。1、純正犯 純正不作為犯是指刑法規定只能以不作為構成的犯罪。純正不作為犯在刑法中都有明文規定,據此可以對純正不作為犯予以正確的認定。例如,中國刑法第261條規定:“...
又如,捕撈水產品的行為若不是在禁漁區、禁漁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實施的,就不成立《刑法》第340條的非法捕撈水產品罪。2.犯罪客觀方面是區分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我國刑法中的許多犯罪在犯罪客體、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的要件上...
例如,中國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就是敘明罪狀。敘明罪狀適用於立法者認為犯罪的特徵並不是一般人都清楚,需要詳細加以描述的情況,其特點是便於人們準確充分的理解法律條文的含義,正確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
例如,中國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就是敘明罪狀。敘明罪狀適用於立法者認為犯罪的特徵並不是一般人都清楚,需要詳細加以描述的情況,其特點是便於人們準確充誤的理解法律條文的含義,正確E分罪與非罪、此罪與...
犯罪構成要件是刑法規定的對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決定意義的而為該行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諸事實特徵,即罪構成的要素,蘇聯、中國等國刑法理論中的概念。在大陸法系刑法中,無此概念,與此相類似的概念是犯罪成立要件,而犯罪成立...
《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定罪量刑案例評析》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方 內容簡介 刑法實施中的問題集中反映在定罪與量刑兩方面。因為定罪與量刑是國家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認定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以及適用刑罰的活動,它是...
主要不良影響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主體要件是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要涉及犯罪、刑法、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主要參考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要件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首先,可以從客觀上區分盜竊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不必藉助非法占有目的。其次,管時擅自使用他人財物的行為,之所以不構成盜竊罪,並非因為行為人缺乏非法占有目的,而是因為行為本身不能被認定為盜竊行為。最後,刑法並沒有將非法占有目的規定...
犯罪構成是指依照中國刑法規定,決定某一具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為該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觀和主觀要件的有機統一,是使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根據。犯罪構成理論在犯罪體系及整個刑法學體系中占據核心地位。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
本套叢書的主要特點是:以問題解答的方式對各種犯罪所涉及的主要問題予以闡釋,並力求解決諸如罪與非罪的界限、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既遂與未遂的認定、共同犯罪的認定以及罪數形態等刑事執法中的疑點、難點問題;將刑法基本理論與實務操作...
製作頒發給我國公民的身份證件。二、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在主觀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客觀方面表現為製作完全是假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將真的身份證中的某些欄目進行刪改、變造。三、此罪是新罪名,1979年刑法無規定。
一、非法經營罪的法律規定 二、司法實踐中對非法經營罪的認定 三、非法經營罪在司法實踐中的疑難問題 第三章故意殺人罪(《刑法》第232條)一、故意殺人罪概覽 二、司法實踐中常見罪與非罪的分歧 三、此罪與彼罪的爭議與分析 四、...
《新修罪名詮解:《刑法修正案(7)》深度解讀與實務》在揭示新增及修訂的各項罪名的具體含義、評述修正的背景及緣由的基礎上,對各項具體罪名進行了深入細緻的全方位解讀。同時對於司法實踐中需要注意的罪與非罪、此罪彼罪、一罪數罪等...
上述兩個刑法解釋的及時出台,在相當範圍內統一了司法中的認識,為打擊“涉黑”犯罪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武器,尤其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徵的科學界定,對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判斷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和影響。在本案的審理中,一、二審...
在一般情況下,此種犯罪的行為客體是人,彼種犯罪的行為客體是物。但也不排除在某些犯罪中,人與物同時成為行為客體。例如搶劫罪,侵害的是雙重法益: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在這種情況下,行為客體也是雙重的,包括人身和財物。刑法分類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本罪是指聚眾衝擊軍事禁區,嚴重擾亂軍事禁區秩序的行為。立案標準 聚眾衝擊軍事禁區,嚴重擾亂軍事禁區秩序的,應當立案。構成特體 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但法律規定只追究聚眾...
第二編 “某罪”(或者“某類罪”)案例評析 該部分所選案例原則是新刑法頒布實施後出現的有判決結果的案例。每一案例分五部分:一、主要案情;二、法院認定;三、疑難問題;四、分歧意見;五、評析意見。其中,“主要案情”部分...
本罪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新設的罪名。根據該修正案第三條規霤定,過失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立案追究。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