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以及州委關於黨史、地方志、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黨史、地方志、檔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研究馬克思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研究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國共產黨地方歷史。
(三)制定全州黨史、地方志、檔案工作規劃,負責全州黨史、地方志、檔案資料的徵集、整理、研究、編纂工作。
(四)負責全州重要黨史文獻資料的徵集、整理工作,並組織編纂州委執政紀要、地方志書及地方綜合年鑑等重要文獻。
(五)研究地情、史志、檔案理論,培養黨史、地方志、檔案隊伍,組織黨史專題研究工作,為西雙版納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歷史借鑑。
(六)接收、徵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分管範圍內的檔案,做好西雙版納檔案館管理工作。
(七)承辦州委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管理本單位日常運轉,參與黨史、地方志、檔案工作業務。負責內外聯繫、綜合協調,組織各類會議,組織撰寫會議材料,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文秘、收發、機要、黨務、行政、組織人事、後勤、檔案、工會、保密、信訪、接待、財務、車輛、離退休幹部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提出全室相關業務幹部培訓計畫並在相應科室配合下組織實施。負責牽頭組織全室編纂的黨史、地方志、年鑑等書刊的印刷出版發行工作。
(二)宣教科。負責黨史、地方志和檔案工作的宣傳教育。承擔地方黨史重大宣傳、紀念活動的組織和協調。承擔黨的十八大以來新時代黨史、地方志、檔案課題的研究和其他重大理論及實踐課題的研究。依據革命遺址、革命紀念設施普查資料,對全州重要黨史遺址搶救保護、開發利用,革命老區的開發、紅色旅遊資源的發掘、發展以及黨史陳列館、革命紀念設施建設維護規劃、方案的制定、審核,提出補助資金安排意見。編寫黨史教育相關教材,承擔《西雙版納黨史》年刊編纂出版。負責黨史題材文藝和影視作品創作的組織協調。配合辦公室做好所編纂的書刊印刷出版並負責發放。指導縣市及州級單位相應的黨史業務工作。
(三)數位化管理科。負責圖書資料管理,資料信息的收集、製作,提供查詢服務。負責全州黨史、地方志、年鑑基礎信息的收集管理和資料庫建設管理。組織制定全州檔案信息化建設規劃及標準規範,監督指導全州檔案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檔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州電子檔案管理技術平台建設和檔案專題資料庫建設。負責州檔案館館藏檔案數位化及館藏歷史檔案目錄製作的組織、管理和驗收。制定全州電子檔案備份標準規範和工作制度,組織全州綜合檔案館開展電子檔案備份工作。建立並管理全州重要檔案的容災體系。指導全州檔案搶救與保護技術。負責州檔案館計算機信息系統、資料庫管理,電視新聞采編及檔案搶救保護等工作。負責州檔案館數位化檔案開放鑑定。
(四)執政研究科。負責改革開放時期黨史資料的徵集、整理、研究和編纂。編寫相應時期的地方黨史、黨史人物傳記等黨史基本著作。組織撰寫相應時期反映黨史的回憶錄,開展口述史資料徵集。開展好相應時期黨史事件、資政專題研究。承擔州委年度《執政紀要》的徵集編纂出版任務。指導縣市及州級單位相應的黨史業務工作。對相應時期重要黨史書刊以及社會圖書刊物、影視音像作品中涉及的相關黨史史實審核把關。
(五)黨史徵集研究科。負責新民主主義時期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的黨史資料的徵集、整理、研究和編纂。承擔全面宣傳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關於加強地方黨史工作的意見》的職責。編寫相應時期的地方黨史和重要黨史人物傳記等黨史基本著作。組織撰寫相應時期反映黨史的回憶錄,開展口述史資料徵集。開展好相應時期黨史專題、資政專題研究。對相應時期重要黨史書刊以及社會圖書刊物、影視音像作品中涉及的相關黨史史實審核把關。為州委處理有關歷史遺留問題提供黨史資料依據和意見。指導縣市及州級單位相應的黨史業務工作。
(六)地方志科。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州地方志工作。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承擔《西雙版納州志》的徵集編纂出版任務。指導縣市及州級單位相應的地方志業務工作。蒐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負責地方志館建設。
(七)年鑑科。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州年鑑工作。負責全州年鑑工作規劃、管理,擬定州級年鑑編纂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西雙版納年鑑》的徵集編纂出版任務。指導縣市及州級單位相應的年鑑業務工作。負責組織年鑑業務培訓、理論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八)檔案徵集接收科。指導和組織全州檔案徵集和重大活動檔案收集工作。負責鑑定、徵集並整理散存社會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負責收集州級重大活動檔案。指導全州檔案整理工作。制定州檔案館收集檔案範圍。負責州級單位檔案移交的計畫、監督、組織和接收工作。承擔項目申報及科研工作。承擔州級單位電子檔案接收進館工作。承擔館藏圖書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指導縣市相應的業務工作。
(九)檔案管護利用科。負責指導全州檔案庫房管理工作。承擔州檔案館館藏檔案資料科學安全存放、庫房環境調控、庫房設施設備套用等工作。承擔州檔案館館藏檔案資料出入庫管理及已數位化檔案封存。負責實施州檔案館館藏檔案、資料消毒殺蟲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州檔案編研、檔案展覽、信息開發工作。承擔州檔案館館藏檔案資料和政府公開信息查閱、檔案信息諮詢等工作。
行政編制
州委黨史研究室事業編制24名(含工勤編制2名)。設主任1名(正處級),副主任4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