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86年3月22日,河南省委、
省政府對濮陽市的黨政領導體制進行調整,黨政兩個領導班子組建由以地方為主改為以油田為主。4月3日,中共濮陽市市區委員會建立。12月13日至15日,中國共產黨濮陽市第一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中國共產黨濮陽市第一屆委員會和市
紀律檢查委員會。
1987年6月15日,撤銷濮陽市郊區與中共濮陽市郊區區委,恢復建立濮陽縣與中共濮陽縣委。
至此,濮陽市委轄中共濮陽、清豐、南樂、范縣、台前5個縣委和市區區委。
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
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
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
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
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
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濮陽市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三)堅持
解放思想、
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
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
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選舉任免
2018年9月22日,市委召開全市副市廳級以上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楊青玖同志任中共濮陽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2018年10月9日,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傳達省委關於濮陽市委主要領導幹部職務調整的決定:宋殿宇同志任中共濮陽市委書記。
2021年7月3日,濮陽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楊青玖同志任濮陽市委書記,不再擔任濮陽市政府市長職務;宋殿宇同志不再擔任濮陽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萬正峰同志任濮陽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2021年9月28日,中國共產黨濮陽市第八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楊青玖、萬正峰、余廣慶、趙建玲、張錦印、惠康、李向前、孫起鵬、張連才、李建林、劉冰為中國共產黨濮陽市第八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選舉楊青玖為中國共產黨濮陽市第八屆委員會書記,選舉萬正峰、余廣慶為中國共產黨濮陽市第八屆委員會副書記。
2023年3月15日,濮陽市召開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萬正峰同志任中共濮陽市委書記,朱良才同志任中共濮陽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市委領導
書記
萬正峰:中共濮陽市委書記、濮陽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副書記
孫起鵬:中共濮陽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政法委書記
市委常委
唐利娟:中共濮陽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市委機構
機構改革
機構設定
中共濮陽市委機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