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梧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梧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是根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1984年11月2日《關於執行中辦發[1984]33號檔案中幾個問題的補充通知》精神,中共梧州市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改稱中共梧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並作為市黨政五套領導班子之一,由中共梧州市委和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梧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地區:梧州市
  • 性能:紀律檢查
  • 性質:市委組織部
歷史沿革
1950年10月,中共梧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工作附屬於市委組織部。
1956年4月7日,經中共廣西省委批准,成立中共梧州市監察委員會,代替原來的中共梧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隨後,按照黨的“八大”通過的黨章和有關規定,中共梧州市監察委員會改稱為中共梧州市委監察委員會。
1959年1月23日,中共梧州市委監察委員會、梧州市人民委員會監察局合併辦公,對外仍保留兩個機構的名稱。
1960年10月,地、市合併,中共梧州市委監察委員會與中共梧州地委監察委員會合併,辦公地點在中共梧州地委監察委員會。1961年2月,地、市機關分開辦公,恢復中共梧州市委監察委員會。
1966年5月16日,“文化大革命”運動開始,中共梧州市委監察委員會的工作完全處於停頓。1973年12月14日,中共梧州市委組織部設定監察科,負責對黨政幹部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1978年6月,經中共廣西區黨委同意,中共梧州市第六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中共梧州市委紀律檢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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