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桂林市象山區委員會政法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桂林市象山區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桂林市象山區政法委),是中國共產黨桂林市象山區委員會的一個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按照桂林市委政法委和中共象山委的決策部署,統一象山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深入貫徹黨中央、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和中共象山區委的決定,對象山區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進象山區平安建設和法制建設,加強過硬政法隊伍建設,深化智慧型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指導協調象山區政法各部門協同辦案智慧型化建設,推進象山區政法系統網路設施共建和信息資源共享。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象山區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指導推進工作,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四)加強對象山區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工作。
(五)掌握分析象山區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象山區政法部門媒體網路宣傳工作,指導象山區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任務。
(六)監督和支持象山區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象山區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七)組織開展象山區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定象山區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時向中共象山區委和桂林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議。
(八)指導推動象山區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協助中共象山區委及區委組織部管理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加強隊伍建設。
(九)管理象山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代管象山區法學會。
(十)完成上級黨委政法委和中共象山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桂林市象山區政法委2023年共有直屬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1個。行政單位是桂林市象山區委政法委員會。事業單位是桂林市象山區社會治安綜合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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