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桂林市委員會通過召開全會的方式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選舉任免
第六屆
2021年9月1日,中國共產黨桂林市第六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周家斌同志當選中國共產黨桂林市第六屆委員會書記,李楚、彭東光同志當選中國共產黨桂林市第六屆委員會副書記。周家斌、李楚、彭東光、張漢川、
鐘洪、
楊雁雁、徐波、趙衛東、周卉、
蔣育亮、
丁東弟同志當選為中國共產黨桂林市第六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第五屆
2021年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決定:
周家斌任中共桂林市委委員、常委、書記,趙樂秦不再擔任中共桂林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第四屆
2013年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決定:
趙樂秦同志任中共桂林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劉君同志不再擔任中共桂林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1年9月1日,中共桂林市第四屆委員會舉辦第一次全體會議,
劉君當選為中共桂林市委書記,
李志剛、
石東龍當選為副書記。
第三屆
2007年4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決定:
高雄同志任中共桂林市委委員、常委、書記,莫永清同志不再擔任中共桂林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2006年9月25日,在中國共產黨桂林市第三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
莫永清當選為中共桂林市委書記。
市委領導
書記
周家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中共桂林市委書記、中共桂林警備區委員會第一書記。
副書記
盧新華:中共桂林市委副書記。
市委常委
蔣春華:中共桂林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臨桂新區黨工委書記
蔣育亮:中共桂林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政協黨組副書記
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桂林市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組織機構
機構改革
機構設定
中共桂林市委機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