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張店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一)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機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反腐敗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委、政府有關行政監察的決定,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政府、街道及其主要負責人、區政府任命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受理本區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或不執行區委、區政府有關命令、決定、決議等行為及工作效能方面的投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張店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 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 貫徹落實: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
  • 認真抓好:反腐敗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在編人員,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機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反腐敗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委、政府有關行政監察的決定,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政府、街道及其主要負責人、區政府任命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受理本區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或不執行區委、區政府有關命令、決定、決議等行為及工作效能方面的投訴。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區委、區政府機關各部門,各鎮、街道黨的組織和區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涉及的違紀黨員的處分; 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組織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政府、街道及其主要負責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並根據有關規定和責任人所犯錯誤情節輕重,做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做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訂全區黨風黨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研究,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
(八)調查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制定有關政策、規章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九)會同區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考察區管紀檢監察幹部,提出任免意見;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受理並查處本區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企業進行的 "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培訓"及"吃、拿、卡、要、報"等影響全區經濟發展環境的各種問題,保證各項經濟政策的貫徹實施。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調研室、信訪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執法監察室、幹部監督管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
派駐第一紀檢組、監察室
派駐第二紀檢組、監察室
派駐第三紀檢組、監察室
派駐第四紀檢組、監察室
派駐第五紀檢組、監察室
派駐第六紀檢組、監察室

在編人員

杜海聖,劉華,張洪忠,張培祥,郭喜勝,譚延聆,馬海晶,王家宏,魏曉,高衛國,焦捷,王輝,李媛,伊明傑,羅偉,孟倩,薛勇,劉煒,寧健,張劍飛,劉春波,郭淑珍,劉鋒,張鳳鳴,張國華,高楊,翟長利,劉寶成,王琳,宋梅梓,黃渤,王文超,楊光兵,彭振偉,邢紅玲,唐興國,李士東,王信花,焦萍萍,張嬙,鄭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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