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合肥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共合肥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以下簡稱市委統戰部),為市委的工作機構。為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權責一致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進一步修訂完善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執行黨的統戰工作方針政策,開展統一戰線理論、政策調查研究。向市委反映全市統一戰線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建議。監督、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關於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關於發揮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同市各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受市委委託,召開市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通報會、座談會。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協助有關部們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三)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民族宗教工作的有關重大方針、政策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打擊邪教和境外敵對勢力分裂祖國的活動。
(四)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做好機關幹部管理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管理統戰系統內市委管理的幹部。
(六)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九)指導各縣(區)和市直各單位黨委(黨組)的統戰工作,負責統戰部門幹部的培訓工作,協調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負責聯繫市台胞台屬聯誼會,代管合肥黃埔同學會、市中華職業教育社。負責市社會主義學院工作。
(十)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規定,市委統戰部設7個職能處室和市統戰系統黨總支。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承擔督查和全市統戰工作考核工作;牽頭承辦政協提案。
(二)黨派處
承辦聯繫市各民主黨派及其代表人物和工作骨幹的具體工作;對堅持、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的工作方針和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負責聯繫市中華職業教育社。
(三)民族宗教處
負責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宣傳、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做好團結、培養教育和推薦等政治安排工作;支持、幫助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的具體工作;協助做好我市西藏班師生的愛國主義教育和有關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網路和責任制,加強民族宗教工作幹部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四)工商經濟聯絡處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承辦聯繫、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具體工作,並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全市國有企業的統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培養、選拔、舉薦經企界黨外代表人士;聯繫工商聯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推動民主黨派、工商聯開展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智力支邊扶貧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承辦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的具體工作;協助做好“三胞”(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其親屬的有關工作,為“三引進”(資金、人才、技術)和“三胞”在我市興辦企業牽線搭橋;承辦聯繫、指導、協調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和統戰系統有關團體開展對台和海外統戰工作;負責聯繫市僑聯、台聯和黃埔同學會;負責海外聯誼會的日常工作。
(五)調研宣傳處
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政策和工作實踐的調查研究工作;承擔統戰工作綜合性文稿的擬草工作;組織協調統戰部門和統戰系統宣傳工作;負責市統戰理論研究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專題調研工作的聯絡、協調及成果的評審、運用的具體工作;負責統戰信息的收集、整理,編印信息簡報,向市委反映黨外人士的意見和建議。
(六)組織幹部處
承辦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協助有關部門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具體工作;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建設,收集、管理黨外人物檔案資料;協助做好各民主黨派市委和市工商在線上關幹部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部機關和市直統戰系統各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黨外幹部、統戰幹部培訓和黨內領導幹部統戰理論、方針、政策培訓的規劃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聯繫、協調市社會主義學院加強對統戰及黨外幹部的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協換屆及屆中各次會議的組織人事工作;負責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黨外知識分子處
負責開展對無黨派代表人士工作的調研,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動態,提出建議,並對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貫徹落實進行檢查督促;聯繫和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組織設定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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