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單位為中國大陸對確定納入保護對象的不可移動文物的統稱,並對文物保護單位本體及周圍一定範圍實施重點保護的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是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文物保護單位都是古代科學技術信息的媒體,對於科技史和科學技術研究有著重要意義。文物保護單位分為三級即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單位根據其級別分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省級政府、市縣級政府劃定保護範圍,設立文物保護標誌及說明,建立記錄檔案,並區別情況分別設定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