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保險公司相互代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三、保險公司相互代理可不限於集團公司內部。集團內部相互代理的風險較為特殊,應予以重點關注。相關公司應確保法律關係清晰、管控責任明確、財務核算和資金流向清楚透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保險公司相互代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 檔案號:保監中介[2010]325號
  • 時間: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 頒布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
為了規範保險公司相互代理保險業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15條等有關規定,保險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省級行政區設立分公司後,可不逐級設立分支機構,直接或者利用包括相互代理在內的中介渠道開展業務。
二、保險公司利用中介渠道開展業務應確保服務質量,客戶的正當權益不因此受到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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