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的決定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年4月21日發布的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的決定
- 發文機關: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的決定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年4月21日發布的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的決定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年4月21日發布的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的...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修訂信息 (2010年4月27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5號發布 根據2015年4月21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 <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的決定》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年3月15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中文名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 《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的決定 發布機構 中國保險...
2010年7月30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9號發布 根據2014年4月4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4年第3號《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訂。
2014年1月23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4年第1號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決定》,對《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進行修改。該《規定》分...
《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於2009年9月25日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6號發布,根據2015年10月19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5年第3號《關於修改等八部規章的決定》第2次修訂。該《規定》分總則、市場準入、經營規則、市場...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於2009年9月25日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1號發布,根據2015年10月19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5年第3號《關於修改等八部規章的決定》修訂。該《規定》分總則,法人機構設立,分支機構設立,機構變更...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銀保監會)規範性檔案的制定程式,提高立法質量和依法監管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規定,...
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6年6月14日發布,自2016年8月1日起實施。修改信息 2021年6月21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1年第7號)發布《中國銀保監會關於清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三、將《...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作如下修改:第十一條修改為:“保險公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公估’字樣,且字號不得與現有的保險公估機構相同,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除外。”刪去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一、為規範財產再保險市場,促進財產保險公司提高再保險業務管理水平,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實現財產再保險業的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8號)以及...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銀保監會)規範性檔案的制定程式,提高立法質量和依法監管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規定,...
十一、第三十五條改為第三十七條,修改為:“發行人、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投資者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失誠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辦法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視情節輕重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
保險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2017.1.12)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2017.1.25)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2016.12.12)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辦法(2017.4.18)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2017.5.3)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