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關於警惕非法經營保險業務活動的公告

中國保監會關於警惕非法經營保險業務活動的公告是中國保監會頒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保監會關於警惕非法經營保險業務活動的公告
  • 發布單位:中國保監會
【發布單位】中國保監會
【發布文號】保監公告第56號
【發布日期】2003-09-01
【生效日期】2003-09-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中國保監會關於警惕非法經營保險業務活動的公告
(保監公告第56號)
據反映,近期有人以境外商業機構的名義,在國內部分地區銷售所謂的“XX保險基金”或“XX保險契約”,甚至採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傳銷手段組織培訓並發展銷售人員,非法經營保險業務或進行保險欺詐活動。這種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破壞了保險市場秩序。為保護消費者利益,中國保監會公告如下:
一、任何境外機構未經中國保監會批准,未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設立合法營業機構,在中國境內銷售保險產品的行為,均屬違法。中國保監會提醒消費者不要上當受騙。
二、如需購買保險,消費者應當購買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有合法營業機構的保險公司的產品,應當購買經過中國保監會批准或備案的產品,並且應當核實推銷人員具有合法的展業資格。
三、消費者如發現有人非法從事保險活動,應儘快向中國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或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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