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身權的法律保護及其改革》是2007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斯喜。
基本介紹
基本信息,編輯推薦,作者簡介,目錄,
基本信息
該書是“人身權與法治”課題的研究成果之一,是我國第一部對人身權的法律保護進行跨法學部門研究的著作,改變了以往只有民法研究人身權的狀況。該書從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各個不同方面對我國人身權的法律保護狀況進行全面、系統的研究,提出存在的問題和改進的建議,對於推動人身權法律保護的改革具有積極的意義。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總結人身權遭受任意踐踏的沉痛教訓,始終高度重視從各個方面保護人身權,尤其重視法律保護。早在恢復法制建設之初的1979年7月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第一批7個法律中,就包括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刑法設專章規定了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的懲罰,刑事訴訟法規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實行享有辯護權、抗訴權等一系列權利。此後,隨著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發展完善,對人身權的法律保護制度也不斷健全。目前,經過近30年的努力,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13]趨於基本形成,人身權保護的法律體系也已經基本建立起來。這個人身權法律保護體系的核心是憲法,基礎是刑法、民法,同時包括行政法、勞動法、社會法、訴訟法等其他方面的法律,內容涵蓋了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人格權等各個方面。
民法對人身權的保護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民法是保護人身權兩種最主要的法律手段之一。我國至今還沒有一部統一的民法,而是分別制定了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契約法、物權法、著作權法、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收養法等,現在正在起草制定民事侵權責任法,將來準備在此基礎上編纂形成統一的民法。
民法通過規定公民享有哪些人身權和侵犯這些人身權應負的民事責任,來實現對人身權的保護。我國現行民事法律有關人身權保護的規定,集中體現在民法通則、婚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收養法等法律中,內容涵蓋了人身權的各方面。特別是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更多是依靠民法來的保護。民法通則第五章“民事權利”,其中第四節專門規定了“人身權”,共8條,內容包括:生命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婚姻自主權、男女平等以及婚姻、家庭、老人、母親受法律保護。民法通則第六章“民事責任”對侵害公民人身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作了明確規定,共有10種民事責任方式,其中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的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婚姻法有關人身權保護的內容主要包括:婚姻自由、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都有姓名權、夫妻相互撫養義務、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義務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經營者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人身自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和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收養法規定了被收養未成人的各項權利,規定了對借收養拐賣兒童以及遺棄嬰兒、出賣親生子女等行為的法律責任。此外,著作權法規定 了對姓名權的保護。
1、對人身權各個方面的保護不盡平衡。
2、重刑主義傾向明顯。
3、正當程式原則沒有得到全面確立。
4、救濟渠道不夠有效而充分。
5、執法不嚴現象比較突出。
總之,在我國加強對人身權的法律保護仍任重道遠,上述所列影響我國人身權保護的情況,只是其中的主要方面,並不是全部,因此,需要我們各方面繼續作出不懈的努力。值得高興的是,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已經把“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列入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之一,這是執政黨對全國人民所作出的鄭重承諾,也是我國今後一個時期加強人身權保護的重要目標。可以相信,隨著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不斷發展,特別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不斷完善,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不斷健全,我國人身權的法律保護制度一定能夠不斷得到加強和完善。
編輯推薦
該書是“人身權與法治”課題的研究成果之一,是我國第一部對人身權的法律保護進行跨法學部門研究的著作,改變了以往只有民法研究人身權的狀況。該書從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各個不同方面對我國人身權的法律保護狀況進行全面、系統的研究,提出存在的問題和改進的建議,對於推動人身權法律保護的改革具有積極的意義。
作者簡介
陳斯喜,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主任,香港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目錄
第一章 人身權及其法律保護
一 人身權是第一人權
二 人身權概念重構
三 人身權的國際法保護及其標準
四 我國人身權的法律保護及其改善
第二章 我國人身權的民法保護及其改革
一 民法調整的人身關係與人身權
二 人格權的基礎理論
三 各種具體人格權
四 狹義人格利益
五 身份權與身份關係
六 侵害人身權的民事責任
七 人身權立法走向
八 簡短的結論與建議
第三章 我國人身權的刑法保護及其改革
一 我國刑法中的人身權概念與範圍
二 人身權刑法保護的一般國際標準
三 我國對人身權保護的法律框架
四 我國刑法對生命權的保護
五 我國刑法對健康權的保護
六 我國刑法對自由權的保護
七 我國刑法對人格名譽權的保護
八 我國刑法對其他人身權的保護
九 關於我國刑法人身權保護水平的思考
第四章 我國人身權的刑事訴訟法保護及其改革
一 刑事訴訟模式與人身權的保護
二 當代刑事訴訟法人身權保障的歷史回顧
三 刑事訴訟法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權方面的新進展
四 刑事訴訟法在保護刑事被害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人身權方面的新進展
五 對刑事訴訟法保障公民人身權的改革建議
第五章 我國的勞動教養制度及其改革
一 我國勞動教養制度產生和發展的簡要歷程
二 勞動教養制度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三 關於勞動教養立法改革的幾個基本問題
四 關於勞動教養立法改革的具體方案和構想
第六章 我國的收容教養制度及其改革
一 收容教養制度的沿革與現狀
二 當前收容教養制度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
三 改革我國收容教養制度的建言
第七章 我國的強制性戒毒制度及其改革
一 我國強制性戒毒制度的產生與發展過程
二 強制性戒毒存在的問題
三 對我國部分地區強制戒毒模式改革的分析與思考
四 改進禁吸戒毒工作的若干建議
第八章 我國的行政拘禁制度與改革
一 概說
二 我國行政拘禁制度的現狀
三 我國行政拘禁制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