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

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

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是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5年6月8日發表的白皮書。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確保公民權利的實現、人性尊嚴的捍衛、基本人權的落實為根本目的。 白皮書全文約2.1萬字,以大量數據和事實從9個方面介紹了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成就,包括:發展權利、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公正審判權、少數民族權利、婦女兒童和老年人權利、殘疾人權利、環境權利、對外交流與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
  • 發布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發布背景,政策全文,前言,發展權利,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公正審判權,少數民族權利,婦幼老人權利,殘疾人權利,環境權利,對外交流合作,政策解讀,

發布背景

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進程中,切實、有效地推進人權事業不斷取得進步和發展。
特別值得指出的是,中國法治與人權事業相互促進,並進入跨越式發展的新時期。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中國”成為關鍵字。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討論依法治國,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構成發展中國法治和人權事業的重要綱領,具有承上啟下的意義。正如新發布的人權白皮書所講,“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確保公民權利的實現、人性尊嚴的捍衛、基本人權的落實”,可謂擲地有聲。
另一個突出進展就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深入。反腐敗與人權保障有著密切的聯繫。黨和政府堅定不移改進作風,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維護民眾切身利益,保證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經濟健康發展,贏得全社會的肯定和支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成果有目共睹。大吃大喝、搞奢靡之風的少了,到政府辦事更容易也更規範了。建設法治政府,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有利於人權的實現。
中國人權事業也已經進入到有計畫、有步驟、漸進推進的時期。2014年是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畫(2012—2015年)》的關鍵一年。白皮書中提到,根據去年12月完成的國家評估,該計畫中的各項指標得到積極落實,大部分量化指標已完成一半甚至更高。從新發布的白皮書中我們可以看到人權行動計畫獲得了實實在在的落實。比如,截至2014年,中國城鎮新增就業1322萬人,高於上年,也超過了行動計畫每年新增就業900萬人的指標要求。另外,2014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比上年實際增長8%,快於經濟境長;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比上年實際增長9.2%,連續五年快於城鎮居民收入增長。全國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分別達到92.6%和86.5%,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超過95%,繼續保持了對於開發中國家來說難能可貴的成就。
而且,中國人權事業的推進是以民生為主的全面推進。民生是人權保障的重中之重,亮點頗多。而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增強司法透明度、保障被羈押者人身權利、依法打擊恐怖活動,加強少數民族、婦女、兒童和老年人以及殘疾人等的人權保障,也是人權推進過程中的重點。
中國人權事業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是因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走出了一條適合本國國情的正確的人權發展道路。在這條人權發展道路上,中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確保人權事業發展的正確方向。在人權普遍性原則與中國現實國情相結合的基礎上,中國把保障好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放在首位;同時,強調與時俱進,努力在新的更高層次上詮釋和促進生存權、發展權。在此背景下,人權更好地納入了法治化制度化軌道,人權建設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統籌兼顧、協調發展。
值得指出的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與提高全民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相輔相成。目前,中國更加注重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吸收和借鑑人類文明成果,發展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人權觀。中國的人權觀既推動了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也是中國對於世界人權事業的貢獻。
當然,在攻堅克難的過程中,我們的機遇與挑戰並存,仍然需要全面落實黨和國家的戰略部署,紮實推進各項工作,在既有基礎上爭取更好更快的發展。

政策全文

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15年6月
目 錄
  前 言
一、發展權利
二、人身權利
三、民主權利
四、公正審判權
五、少數民族權利
六、婦女、兒童和老年人權利
七、殘疾人權利
八、環境權利
九、對外交流與合作

前言

2014年,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的實施,中國人民更加切實地從國家發展進步中受益,中國人權事業又取得了新成就。
中國人民的各項基本權利進一步得到有效保障,“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得到更好貫徹落實。這一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邁出堅實步伐。到2014年底,“十二五”規劃所提出的29個可統計、可評估的經濟社會發展指標中,超額完成的12個,接近完成的3個,進展良好的11個,三者合計已接近90%。2014年12月,《國家人權行動計畫(2012-2015年)》完成中期評估,評估結果顯示各項指標任務得到積極落實,大部分量化指標已完成一半甚至更高。這一年,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開啟了新征程。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更加清晰地描繪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藍圖。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確保公民權利的實現、人性尊嚴的捍衛、基本人權的落實為根本目的。
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說明中國成功地走出一條適合本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在這條人權發展道路上,中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確保人權事業發展的正確方向;堅持人權普遍性原則與中國現實國情相結合,在更高層次上保障好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堅持依法治國,把人權發展納入法治化制度化軌道;堅持突出重點與全面推進相統一,推動人權建設和各領域建設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堅持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吸收和借鑑人類文明有益成果。
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征程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倍加珍惜來之不易的人權實踐成果和積累的寶貴經驗,努力發展有利於人權保障與實現的各項事業,讓每個人都能發展自我和奉獻社會,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共同享有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機會。

發展權利

2014年,中國政府積極推進發展理念和制度創新,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獲得公平發展的機會,讓更多人分享改革發展的“紅利”,促進公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得到更好保障。
人民生活有新的改善。2014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比上年增長7.4%,經濟運行處於合理區間。中西部地區經濟增速快於東部地區。城鎮新增就業1322萬人,高於上年。全年糧食產量60710萬噸,比上年增加516萬噸。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通水,京津冀等地6000萬民眾喝上了長江水。6600多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得到解決。全國有19個地區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比上年實際增長8.0%,快於經濟成長。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比上年實際增長6.8%;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比上年實際增長9.2%,連續五年快於城鎮居民收入增長。城鄉居民收入比13年來首次降至3倍以下。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4491元,比上年實際增長7.5%。其中,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9968元,比上年實際增長5.8%;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8383元,比上年實際增長10.0%。截至2014年底,全國電話用戶總數達15.3億戶,其中行動電話用戶達12.8億戶,普及率達到94.5部/百人。4G用戶達到9728.4萬戶,3G用戶4.8億戶。網際網路寬頻接入用戶突破2億戶,其中使用4M及以上寬頻產品的用戶達到1.77億戶,占比達到88.1%。全國互聯總頻寬達到2500G,國際通信出入口頻寬達到9614Gbps,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頻寬達到3361.9Gbps。國內居民出境11659萬人次,其中因私出境11003萬人次,比上年增長19.6%。
城鄉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國務院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央財政安排11億元資金,在2個省、14個市和300個示範縣重點推進,加快建立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加強農業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全年培訓鑑定約40萬人次。組織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培訓,全年培養1.2萬名學員。開展現代種養技術、動物衛生防疫等專業培訓,全年培訓7萬人。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建立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鈎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教育公平得到更好落實。繼續加大教育資源投入,並向中西部和農村義務教育傾斜。2014年,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4101.9億元,增長8.2%。中央財政安排學前資助資金10億元,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資金132.66億元,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72.93億元。全國近1.1億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享受免除學雜費和免費教科書政策,國小一年級新生免費獲得學生字典,中西部地區1240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獲得生活費補助。自2014年11月開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國家試點地區補助標準由每生每年600元提高到800元。安排營養改善計畫資金171.56億元,約3184萬學生受益。1000多萬名中職學校學生享受免學費政策,約488萬名普通高中學生、315萬名中職學生和660萬名高校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310億元,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重點實施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民族地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等工程。全國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分別達到92.6%和86.5%。全國已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始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問題。繼續實施高校“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畫”和“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兩項計畫的規模分別擴大至20萬人和5萬人,分別比上年增加1.5萬人和2萬人。
扶貧工作紮實推進。實施“精準扶貧”戰略。國家將每年10月17日確定為扶貧日。中央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定點幫扶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定點扶貧實現了對重點縣的全覆蓋。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專項扶貧資金433億元,比上年增長近10%。實施以工代賑政策,中央財政投入資金57.2億元,支持建設一批農田水利、鄉村道路等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為參與工程建設的貧困地區民眾發放勞務報酬6.8億元。針對貧困地區民眾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累計投入中央補助資金55億元,搬遷貧困人口91.69萬人。在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投入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約1541億元,支持片區改造建設3.17萬公里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道,建設9.6萬公里農村公路和一批農村客運站點,解決片區93個鄉鎮、1.05萬個建制村交通問題。推進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新疆等七省區138個“溜索改橋”項目建設。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的農村扶貧標準計算,2014年底農村貧困人口為7017萬人,比上年減少1232萬人。
農民工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截至2014年底,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7395萬人,比上年增長1.9%。各級政府著力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勞動權益。國家制定《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健全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共建設269個縣級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961個鄉鎮服務站。繼續發揮工會組織和職工維權機構在保障勞動者權利方面的重要作用,為求職者提供各類就業服務500萬人次以上,幫助100萬人簽訂為期一年以上的勞動契約。國家有關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保障建築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的政策措施。2014年,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查處涉及拖欠工資類案件26.3萬件。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糾紛、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案件21.9萬件,依法判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犯753人。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特殊情況下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用人單位,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的處理方式,並對涉及勞動關係確認的行政審判程式作了規範,細化工傷認定中“工作原因、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等問題。
社會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解決了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參加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銜接問題。截至2014年底,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34124萬人,比上年增加1906萬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數50107萬人,比上年增加357萬人。全國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59774萬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73627萬人,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超過95%。全國參加失業保險人數17043萬人,比上年增加626萬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207萬人,全年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平為852元。參加工傷保險人數20639萬人,比上年增加722萬人,其中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7362萬人,比上年增加98萬人。參加生育保險人數17039萬人,比上年增加647萬人。
醫療保障體系更加完善。政府不斷提高對城鄉居民醫保的補助水平,2014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個人繳費水平提高到90元。各地不同程度地開展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大病患者報銷比例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提高了10個百分點以上。中央財政投資224億元加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用於全國152所疾控機構、257所婦幼保健機構、24個其他專業公共衛生防治機構建設,以及360所縣級醫院、2645所鄉鎮衛生院、53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4萬所村衛生室、1.8萬套鄉鎮衛生院周轉宿舍建設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政府補助標準從2013年人均30元提高到2014年的35元,用於11類43項服務內容,進一步擴大了服務內容和人群受益範圍。中央財政安排154億元,實施6大類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愛滋病、結核病等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婦女兒童健康保健、食品風險監測、健康素養促進、人員培訓等工作給予補助。中央財政安排91億元,用於推進基本藥物制度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實施。中央財政安排醫改資金118億元,用於推進公立醫院改革、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等工作。
社會救助水平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頒布實施,依法解決城鄉困難民眾各類生活困難,保障全體公民在獲取社會救助方面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待遇公平。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城市低保對象1880萬人,農村低保對象5209萬人、五保供養對象529.5萬人。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提高為411元/人/月,月人均補助275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0.1%、9.1%;全國農村低保平均標準提高為2777元/人/年,月人均補助125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4.1%、12.5%。中央財政安排5億元,推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用於解決在中國境內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費用補助問題。全國實施醫療救助1.02億人次,支出醫療救助資金254億元,住院救助、門診救助、資助參保參合水平分別達到1723元、144元、80元。自2014年10月1日起,國家對殘疾軍人等優撫對象的撫恤金和生活補助標準提高了20%。
保障性住房建設加速推進。繼續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將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作為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重點。2014年,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中央預算內投資達到787億元。中央財政投入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30億元,支持完成改造任務266萬戶。各級政府將保障性安居工程作為必須向人民兌現的“硬承諾”、“硬任務”,全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開工740萬套,基本建成511萬套,超額完成年初既定的新開工700萬套以上、基本建成480萬套目標任務。2008年至2014年,中央財政投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8000多億元,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計開工4500多萬套,其中,各類棚戶區改造2080萬套。到2014年底,累計解決了4000多萬戶城鎮家庭的住房困難。

人身權利

2014年,中國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完善生產安全法律制度,依法打擊恐怖主義活動,重視被追訴人、被羈押者和罪犯的人身權利保障,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切實保障公民人身權利。
食品安全監管更加嚴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了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在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進出口等環節規定了更嚴格、覆蓋全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依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01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實施《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打擊力度,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審結相關案件1.1萬件。2014年3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圍繞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無證無照經營、銷售和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及原料等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開展系列專項整治行動。整治期間,全國共檢查食品生產單位42.42萬戶次、食品經營戶386.88萬戶次,檢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14.29萬個次,開展監督抽檢25.36萬批次,依法取締無證經營2.28萬戶,吊銷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1142戶,吊銷營業執照642戶,搗毀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窩點1375個,查扣侵權假冒食品數量36.19萬公斤,查處各類食品違法案件4.51萬件,受理並處置消費者投訴舉報4.68萬件。
生產安全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2014年8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於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增加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規劃、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嚴重違法行為公示等規定及相關配套制度措施。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執法監督責任和暗查暗訪、打非治違等日常監管。2014年,全國共組織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組45.3萬個,檢查生產經營單位234.2萬家(次),打擊整治127.8萬起,停產整頓7745家,關閉取締5000餘家。強化隱患整治,公開曝光重大隱患企業,對存在各類隱患的企業依法依規給予限期整改、停產整頓、罰款和取締關閉等處罰措施。強化責任追究,嚴肅事故查處。2014年重特大事故平均結案時間從2013年的123天縮短到113天,2013年發生的51起重特大事故已全部結案,2014年發生的42起重特大事故如今已結案38起,共追究969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302人。
依法打擊恐怖活動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2014年10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2014年11月,草案在中國人大網上公布,向社會徵求意見。草案對反恐怖主義工作機制與職責、安全防範、情報信息、應對處置和國際合作等作了規定。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了《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進一步強化打擊恐怖主義的國際合作。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關於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了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則、案件性質認定,明確了案件認定標準和管轄原則。全年各級人民法院審結煽動分裂國家、暴力恐怖攻擊等犯罪案件558件,判處罪犯712人。司法機關依法嚴懲天安門“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被追訴人、被羈押者和罪犯的人身權利得到保障。2014年,公安部制定《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工作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修訂完善《人民檢察院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的規定》,嚴格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工作,對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的錄製原則、錄製方式、錄製程式、錄音錄像資料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各級公安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共同推進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法律援助機構在看守所派駐值班律師提供法律諮詢等幫助,切實保障被追訴人、被羈押者的合法權利。截至2014年底,法律援助機構在看守所設立了近1700個法律援助工作站,上海、安徽、江西、湖南、重慶、貴州等省(市)看守所實現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蓋。公安部開展專項整頓活動,全面提升看守所安全規範管理水平;深入推進監所醫療衛生專業化工作,確保在押人員患病得到及時、有效治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聯合發布《暫予監外執行規定》,法務部發布《關於加強監獄生活衛生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等規範性檔案,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禁毒工作取得重要成效。2014年,公安禁毒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禁毒工作的意見》,深入開展百城禁毒會戰專項行動,沉重打擊毒品犯罪,有效淨化社會環境,保障公民人身健康與安全。全國共破獲毒品犯罪案件14.59萬起,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16.89萬名,繳獲各類毒品合計68.95噸。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綜合矯治、關懷救助”的原則,採取自願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等多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截至2014年底,全國累計登記吸毒人員295.5萬人,三年未復吸人員達100.8萬人。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設立維持治療門診767個,在治吸毒人員18.7萬餘人。建立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安置基地(點)836個,累計安置社會面阿片類戒毒康復人員51.5萬人,就業安置率達47.8%。建成收治病殘吸毒人員專區(收治中心)46個,累計收治9000餘人次。

民主權利

2014年,中國通過立法正式確立了國家憲法日,弘揚憲法精神、強化憲法實施,在公民參與、民主立法、協商民主、基層民主、公民監督、言論自由等方面,積極推進公民民主權利實現。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制更加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201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共聽取審議“一府兩院”13個工作報告,檢查4部法律實施情況,開展3次專題詢問、4項專題調研。突出立法重點,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立法機制,提升立法效果,有效推進民主立法工作。201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共審議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個法律解釋。在立法過程中,注重立法前和立法中的評估,通過網路平台、座談會、論證會、調查研究、來信來函等多種方式公開徵求民眾、專家和有關部門的意見。以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為例,自2014年8月31日至2014年9月20日,共有1586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提出了2300條意見。完善立法後評估工作機制,推動立法後評估工作逐步實現常態化、規範化,法律的立改廢釋工作逐步建立良性運行機制。
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穩步推進。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中國當代新型協商民主提供了深厚的政治思想滋養。2014年,國家圍繞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廣泛凝心聚力,拓展協商民主的廣度和深度,切實強化民主監督職能,繼續加強政黨協商,積極開展人大協商,紮實推進政府協商,進一步完善政協協商,認真做好人民團體協商,穩步推進基層協商,推動構建程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擴大了公民有序參與國家和社會治理的渠道,提高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以來,提案辦結率達99.8%。
權力清單制度積極推進。2014年,國務院通過一系列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取消和下放246項行政審批事項,提前完成本屆政府任內減少三分之一行政審批事項的目標任務。國務院公開了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匯總清單,規定各部門將不得在公布的總計1235項清單之外實施行政審批,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完善權力運行程式。積極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全面實行政務公開,推廣電子政務和網上辦事,保障公民及時、準確地獲取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深入。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定不移改進作風,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治國理政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高。2014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272萬件(次),立案22.6萬件,結案21.8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2萬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萬人;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3085起,處理71748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646人。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加強雙邊多邊協作,開展“天網”、“獵狐”行動,發表《北京反腐敗宣言》,建立反腐敗執法合作網路,追逃500多人,追贓30多億元。2014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正風肅紀、反腐懲貪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05億元;全國共審計13萬多個單位,提交審計報告和信息25萬多篇,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4000多億元,移送違法違紀案件線索3800多件,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保證社會公平正義、維護民眾切身利益。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深入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離不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與提高全民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相輔相成。中共十八大以來,在全社會大力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中國人民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已成為當代中國精神世界的“價值公約數”。2014年,國家繼續大力開展人權教育,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開展學雷鋒志願服務、孝敬教育、誠信教育、勤儉節約教育,培育傳承優良家風、校訓、企業精神和鄉賢文化、節日文化,製作刊播“圖說我們的價值觀”公益廣告;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創建,推進文明旅遊;通過網上《好人365》專欄等系列活動,推出一批體現時代精神的先進典型。全年共推薦好人好事線索4萬多件,至2014年底,僅新浪微博閱讀量已突破1.7億,形成了向上向善的強大社會力量。
公民言論自由權得到有效保障。2014年,中國出版各類報紙465億份,各類期刊32億冊,圖書84億冊(張),人均圖書擁有量6.12冊(張)。截至2014年底,中國網際網路網民規模達到6.5億,網際網路普及率為47.9%。其中手機即時通信網民5.08億,比2013年增長7683萬,年增長率達17.8%。全國前三大網際網路套用——即時通信、搜尋引擎和網路新聞,用戶規模分別達到5.88億、5.22億和5.19億。網路視頻用戶規模為4.33億,微部落格用戶規模為2.49億,微信公眾賬號數超過800萬,微信和WeChat的合併月活躍賬戶數近5億。公眾通過新聞傳播媒介自由地發表意見、提出批評建議,討論國家和社會的各種問題。政府鼓勵各類企業依法依規為公眾提供豐富多樣的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業務,為公眾獲取和交流信息創造良好環境,日益清朗的網路空間成為民間獲取信息和表達意見的重要場所。
社會組織作用得到更好發揮。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繼續推進,為公民通過建立社會組織以維護合法權益、表達正當訴求、參與公共事務管理、從事社會服務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條件和制度保障。2014年,全國在民政部門正式登記的社會組織共有60萬個,比上年增長11.1%,其中社會團體30.7萬個,同比增長7.3%;基金會4044個,同比增長15.7%;民辦非企業單位28.9萬個,同比增長15.1%。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工作深入推進。2014年,中央財政全年共立項448個,立項總資金2億元,配套資金1.66億元,支持社會組織服務社會,直接受益民眾超過235萬,培訓社會組織負責人近2萬。

公正審判權

2014年,各級司法機關強化司法公正、公開,積極推進多項司法改革舉措,進一步促進公正審判權有效實現,司法領域人權保障邁上新台階。
司法公正得到切實維護。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繼續落實有關法律規定,分別從偵查、檢察和審判等刑事訴訟各環節,進一步健全冤假錯案的防範機制、發現機制和糾正機制。2014年,各級人民法院依法懲治犯罪,維護人民民眾人身、財產安全,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02.3萬件,判處罪犯118.4萬人;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原則,對518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切實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辦理死刑覆核案件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辦法》,保障律師查詢立案信息、查閱案卷材料等權利,律師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當面陳述辯護意見。各級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7673件;對濫用強制措施、違法取證、刑訊逼供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54949件次;對不構成犯罪和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捕116553人、不起訴23269人。各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多起重大刑事冤假錯案根據疑罪從無原則得到糾正。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念斌投放危險物質案,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念斌無罪。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
司法透明度進一步提高。最高人民法院積極實施《關於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台建設的若干意見》。建立審判流程信息平台,方便當事人查詢案件進展情況。建設裁判文書公開平台。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正式實施。全年共上網公布裁判文書629.4萬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布7993份。建設執行信息公開平台。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全年共公開發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110萬例,採取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措施150萬次。2014年10月1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試行)》開始實施。全面建成全國檢察機關統一的案件信息公開系統,正式運行案件程式性信息查詢、法律文書公開、重要案件信息發布和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等四大平台。
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得到嚴格貫徹。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進一步完善非法證據排除的實施機制。對於偵查機關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對於以違反法定程式收集、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且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物證、書證,依法予以排除。2014年,各級檢察機關因排除非法證據決定不批捕406人、不起訴198人。河北省順平縣檢察院在審查辦理王某某涉嫌故意殺人案時,針對多處疑點,堅決排除非法證據,作出不批捕決定,提出補充偵查意見,公安機關最終抓獲真兇。
司法體制改革積極推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等檔案,在上海、廣東、吉林、湖北、海南、貴州、青海7個省市先行試點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司法改革措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試點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在廣東省深圳市、遼寧省瀋陽市分別設立第一、第二巡迴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實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民眾訴訟,確保司法公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在北京、上海組建跨行政區劃中級法院,辦理跨地區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北京、上海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重點辦理跨地區的行政訴訟監督案件、重大民商事監督案件、重大職務犯罪案件、重大環境資源保護和重大食品藥品安全刑事案件,保證國家法律正確統一實施。
行政審判制度進一步改革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於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完善行政案件起訴、審理、判決、執行等制度,進一步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擴大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明確將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違法集資、攤派費用的,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等行政行為納入受案範圍。在立案上,實行立案登記制,起訴期限延長至六個月。2014年,各級人民法院受理一審行政訴訟案件15.1萬件,審結13.1萬件,同比分別上升16.3%和8.3%。山東、廣東、陝西、江蘇、雲南、河南等省份的行政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試點工作紮實推進。
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更加完善。2014年,北京、上海、廣州設立了智慧財產權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智慧財產權法院法官選任工作指導意見(試行)》,明確了智慧財產權法院法官的選任原則、選任標準、選任方式等,提高智慧財產權審判專業化水平。2014年,各級人民檢察院起訴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等犯罪9427人,同比上升7.1%。各級人民法院審結一審智慧財產權案件11萬件,同比上升10%。
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工作進一步加強。明確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的原則和條件,推動建立國家賠償聯動機制,有效保障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2014年,各級人民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708件,決定賠償金額1.1億元。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為當事人減免訴訟費1.8億元,保障生活困難的民眾獲得訴訟救濟的權利。

少數民族權利

2014年,中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各項事業不斷發展,各少數民族的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進一步得到保障。
少數民族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各少數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享有廣泛的自治權利,包括地方立法權、依照當地民族的特點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變通的權力、使用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人事管理權、財政管理權和自主發展文化教育權等。全國少數民族公務員總量進一步增加,少數民族公務員占全國公務員總數的比例高於少數民族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並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西藏自治區全區34244名四級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31901名,占93%以上。在全國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區有20名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14名。在全區幹部隊伍中,藏族及其他少數民族占70.53%,其中縣鄉兩級領導班子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占73.03%。
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快速發展。2014年,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5個自治區和貴州、雲南、青海3個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28350元、24669元、22016元、23285元、23214元、22548元、24299元、22307元,分別比上年實際增長9.0%、8.7%、7.9%、8.4%、10.1%、9.6%、8.2%、9.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9976元、8683元、7359元、8410元、8724元、6671元、7456元、7283元,分別比上年實際增長11.0%、11.4%、12.3%、10.7%、11.2%、13.1%、10.9%、12.7%。以上8個民族省區全年實現外貿進出口總額8148億元,比上年增長15.4%,高於全國增速13.1個百分點,其中,出口完成5526億元,比上年增長20%,高於全國增速15個百分點;農村貧困人口比上年減少357萬人,減貧率為13.9%。中央財政撥付少數民族發展資金40.59億元,比上年增長10%。中央財政為支持邊境地區發展,投入興邊富民補助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28.8億元,比上年增加8890萬元。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少數民族發展資金撥付15.3億元扶持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比上年增加8710萬元。大力實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工程,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達到4.9億元,較上年增長22.5%。
西藏和新疆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2014年,西藏自治區生產總值增幅高於全國平均水平3.4個百分點。西藏自治區政府連續8年、累計投資273.57億元的農牧民安居工程全面完成,全區46.03萬戶、230萬農牧民住上了安全適用的房屋。農村居民、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分別達到33.77平方米和41.39平方米。拉薩市全面完成城市天然氣供暖工程,10.52萬戶居民過上“暖冬”。西藏自治區已建立以拉薩為中心,遍布全區城鄉的藏醫、西醫、中醫相結合的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以免費醫療為基礎的農牧區醫療制度覆蓋全區農牧民。農牧民免費醫療經費補助標準2015年提高到人均380元。安排專項資金2300萬元,建立了農牧民民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五保集中供養、孤兒集中收養”愛心工程紮實推進,72%有意願的五保對象實現集中供養,5900多名孤兒得到有效救助。西藏自治區人均壽命達到68歲,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均大幅下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經濟增速居全國前列,增幅高於全國平均水平2.6個百分點;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282.6億元,比上年增長13.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共財政用於民生建設支出占總支出的70.3%,政府承諾的25類150項重點民生工程全部兌現。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連續三年居全國前列。新增就業38萬人,貧困人口減少10萬人。分別投入246.44億元、262.4億元和36.53億元,建設安居富民工程30.78萬戶、保障性安居工程26.52萬套、遊牧民定居房3.01萬套。新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134處,解決了6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投入34.2億元,新建、改建農村公路6087公里,改善了全疆85萬農牧民出行條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農合人均籌資水平達436.9元,人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提高到35元。農牧區婦女“兩癌”篩查、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救治、22類54種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全面推開。
少數民族地區教育事業快速發展。國家在制定支持各項教育改革發展政策時,均給予少數民族地區傾斜支持,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學前教育,改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快發展職業教育。2014年,中央投資24億元支持少數民族地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學校建設。在高校招生計畫安排上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給予傾斜,民族地區農村學生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大幅提高。實施“少數民族預科班”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等特殊措施培養少數民族人才,2014年招收少數民族預科學生5.3萬人,比上年增長3.31%。
少數民族地區文化不斷發展。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僅省、市兩級就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104座,開辦廣播節目191套,其中民族語廣播節目45套;開辦電視節目215套,其中民族語電視節目42套。全國民族自治地方有各類文化機構5萬多個。全國文化志願者邊疆行活動累計招募近萬名文化志願者,為邊疆民族地區舉辦演出、講座和展覽1200多場(次),培訓7000多人(次),受益民眾數百萬人。面向邊疆民族地區實施“邊疆萬里數字文化長廊”、“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建設項目,構建廣覆蓋、高效能的公共數字文化服務網。
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國家繼續切實保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行政司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教育等各領域的合法使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和地方廣播電台每天用21種少數民族語言進行播音。西藏自治區共有10種藏文雜誌、22種藏文報紙,西藏人民廣播電台開辦有42個藏語欄目,西藏電視台藏語衛視24小時播出。全國共1.2萬多所學校開展雙語教學,接受雙語教育的學生達400多萬人,雙語教師有20多萬人。西藏自治區義務教育階段實施雙語教學的學生有40多萬人,占在校生總數的97%。

婦幼老人權利

2014年,中國政府進一步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兒童最大利益原則,加快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養老服務業發展,切實保障婦女、兒童和老年人合法權益。
婦女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權利得到依法保障。健全法律政策性別平等評估工作機制,加強對法律政策的性別平等評估。截至2014年底,已有北京、天津、山西、江蘇、浙江、安徽、湖北、四川8個省市建立省級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從性別角度對法規政策的影響進行評估,避免因規定不當造成制度性的性別歧視。推動把農村婦女進村“兩委”工作納入新一輪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同步部署,深化婦女議事會、婦女理事會、留守婦女互助組、巾幗志願服務等工作。全年新增留守婦女互助組3.3萬多個、新增註冊巾幗志願者222萬人。
婦女就業得到有效促進。2014年,累計發放婦女小額擔保貸款2172.75億元,中央和地方落實財政貼息資金186.81億元,獲得貸款的婦女459萬人次。開展新型職業女農民培訓,提升婦女的市場競爭能力。全年扶持各級巾幗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基地1.7萬個,創建巾幗家政培訓基地4000多個,培訓巾幗家政服務員58萬人次,幫助60萬人次婦女在家政服務行業實現就業;實施助推女大學生就業創業行動,為227所高校50多萬女大學生提供政策宣傳、崗位推介等服務。
婦女、兒童人身權利進一步得到保障。2014年,各級人民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件,其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876人。制定《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依法制裁家庭暴力行為。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通報人民法院近些年來打擊家庭暴力行為的有關情況,同時公布十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進一步統一了涉家庭暴力案件的法律適用。截至2014年底,全國已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專門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規或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徵求意見稿)》正式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著力健全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監測預防、發現報告、幫扶干預”聯動反應機制,積極構建覆蓋城鄉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網路,探索建立“以家庭監護為基礎、社會監督為保障、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推動形成“家庭、社會、政府”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格局。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對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作出明確規定,建立了監護侵害情形報告處置機制,細化了未成年人監護權轉移案件審理要求,明確了民政部門、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的職責。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審結首例撤銷未成年父母監護資格案件。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圓桌審判”方式,繼續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困境兒童生活保障制度不斷完善。民政部公布《關於規範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和社會散居孤兒收養工作的意見》、《家庭寄養管理辦法》、《關於建立兒童福利領域慈善行為導向機制的意見》等規範性檔案,探索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穩步推進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先行先試工作,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福利慈善活動。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中央財政投入23億元專項補助資金,地方普遍加大財政投入,為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惠及全國55.7萬名孤兒和5200名愛滋病病毒感染兒童。
婦女兒童健康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將2014年確定為“婦幼健康服務年”,啟動婦幼健康優質服務創建活動。繼續做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農村婦女“兩癌”檢查等項目。全年分別為1000萬和120萬農村婦女進行宮頸癌、乳腺癌免費檢查,為10362名貧困患病婦女提供人均1萬元救助。大力推進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年度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80%以上。婦女兒童常見病、多發病得到有效防治,愛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至6.3%,孕產婦中重度貧血患病率、低出生體重發生率、兒童營養不良患病率等指標不斷改善。中央財政繼續安排21.62億元專項補助資金,惠及全國55.2萬名孤兒和5226名愛滋病病毒感染兒童。“貧困地區嬰幼兒營養改善試點項目”拓展到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00個縣,“消除嬰幼兒貧血行動”惠及15萬嬰幼兒。在集中連片特殊貧困地區投入經費5億元和1.59億元,分別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和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為137萬名6至24個月的嬰幼兒免費提供營養包,為132.5萬新生兒開展兩種遺傳代謝病(PKU和CH)篩查和新生兒聽力篩查。西藏基本完成10000名先天性心臟病兒童免費救治。

殘疾人權利

2014年,國家繼續推出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的措施,殘疾人社會保障、就業、教育和公共服務等得到進一步提升。
困難殘疾人生活得到更好保障。民政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在部分地區推動實施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共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專項制度,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專項制度。全國至少實施一項補貼制度的覆蓋率達到77.42%,700多萬殘疾人直接受益。
重點康復工程建設成效顯著。2014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投入10.63億元,專門用於殘疾人康復工作。通過實施一批重點康復工程,共751.5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服務:完成白內障復明手術74.8萬例,其中為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實施復明手術30萬例;為14.2萬名低視力者配用助視器;為12.3萬名盲人開展了定向行走訓練;對3.2萬名聾兒進行聽力語言康復訓練;對3.09萬名智力殘疾兒童開展機構康復訓練;對7.34萬名智力殘疾兒童、3.48萬名成人智力殘疾人開展社區、家庭康復指導;對4萬名腦癱兒童進行機構康復訓練及其家長培訓;對36.7萬名肢體殘疾人開展社區、家庭康復訓練;組織實施貧困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8860例、麻風畸殘矯治手術224例;為583.7萬名精神病患者實施綜合防治康復措施,對46.2萬名貧困精神病患者實施醫療救助,對2萬名孤獨症兒童進行康復訓練;為殘疾人提供輔助器具152.4萬件,其中國家彩票公益金項目為貧困殘疾人免費發放40.32萬件,為貧困殘疾人減免費用裝配普及型假肢2.9萬例,矯形器6.4萬例。大力開展康復人才培養,全國共培訓康復管理人員2.58萬人,5.59萬名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和16.98萬名社區康復協調員接受培訓。開展社區康復服務的市轄區累計達914個,縣(市)累計達2023個,接受社區康復服務的殘疾人數達614.45萬人。
無障礙設施建設加快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工作進入依法發展階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創建無障礙環境市縣工作穩步推進,創建工作涉及全國650多個市和1600多個縣。重點推進居住區緣石坡道、輪椅坡道、人行通道,以及建築公共出入口、公共走道、地面、樓梯、電梯候梯廳及轎廂等設施和部位的無障礙改造。投入使用“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資料庫系統”,及時了解殘疾人家庭無障礙設施建設工作進展。
殘疾人公共文化服務進一步完善。2014年,全國近5萬所城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已實現無障礙進入,有條件的文化站專門配備康復訓練設施和適合殘疾人使用的文化娛樂器材。全國公共圖書館盲文圖書藏量超過80萬冊,盲人閱覽室坐席數達18萬多個。各級圖書館、文化館(群藝館)以“全國助殘日”、“國際助殘日”、“全國愛耳日”等為契機,廣泛開展慰問演出、文化培訓和資源配送等活動。國家為參加2014年高考的盲人提供盲文考卷、電子試卷,或安排專門工作人員對考生提供便利協助。

環境權利

2014年,中國政府以治理環境突出問題為重點,努力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的環境權利,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生態文明建設道路。。。。。。

對外交流合作

2014年,中國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在聯合國人權機構中發揮建設性作用,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
中國將一如既往地與國際社會一道,為推動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作出不懈努力。

政策解讀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8日發表《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全面闡述中國人權事業在各方面取得的成就。白皮書說,2014年,中國人民更加切實地從國家發展進步中受益,中國人權事業又取得了新成就。
白皮書全文約2.1萬字,以大量數據和事實從9個方面介紹了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成就,包括:發展權利、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公正審判權、少數民族權利、婦女兒童和老年人權利、殘疾人權利、環境權利、對外交流與合作。
白皮書說,2014年,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的實施,中國人民更加切實地從國家發展進步中受益,中國人權事業又取得了新成就。
白皮書說,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說明中國成功地走出一條適合本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在這條人權發展道路上,中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確保人權事業發展的正確方向;堅持人權普遍性原則與中國現實國情相結合,在更高層次上保障好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堅持依法治國,把人權發展納入法治化制度化軌道;堅持突出重點與全面推進相統一,推動人權建設和各領域建設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堅持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吸收和借鑑人類文明有益成果。
白皮書還說,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征程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倍加珍惜來之不易的人權實踐成果和積累的寶貴經驗,努力發展有利於人權保障與實現的各項事業,讓每個人都能發展自我和奉獻社會,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共同享有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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