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龍巖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由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與附表等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銀行龍巖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所屬類別:工作報告
  • 發布時間:2013年
  • 所屬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第一部分 工作情況概述
2013年,龍巖市中心支行以《中國人民銀行法》、《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為依據,從全局的高度去認識、把握政務公開工作,把它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維護和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客觀需要的一項重要舉措穩步推進。通過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增強了龍巖市中心支行工作的透明度,改進了金融服務質量,最佳化了金融生態環境,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辦事效率,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較好地發揮了基層央行的作用。
一是組織領導和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建立了黨委(黨組)統一領導、辦公室組織協調、紀檢監察和法律事務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法律保障、其他各部門通力協作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協調和工作機制,並根據崗位變動情況及時調整相關工作機構人員。
二是工作制度及程式進一步落實。嚴格執行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監督檢查、評議等相關配套制度,完善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聯絡員和信息報送等工作制度,形成較為規範的信息公開工作程式。
三是信息公開平台和渠道進一步拓寬。每月將龍巖市金融統計數據在龍巖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上實行對外發布,並做好相關解釋工作,有效擴大政務公開覆蓋面。此外還藉助政府各種經濟會議特別是龍巖市經濟運行分析會、金融工作座談會等平台宣傳金融政策與人民銀行貨幣信貸政策及金融知識,形成以網際網路、大眾傳媒、大堂觸控螢幕、專題會議、宣傳活動等為主要渠道的多層次、多角度的公開體系,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方便、快捷獲取所需信息。
四是進一步加強電子載體建設,穩步推進政務公開。為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行政許可公示等工作,有效推進依法行政,今年(2013年)年初我單位重新設計了大堂觸控螢幕系統即政務公開系統。進一步完善了信息主動公開機制,機關各科室能及時將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許可事項和工作流程等內容進行公示公開,內容更新更及時,方便民眾辦理業務,進一步提高了便民服務效率。
五是建立依法申請信息公開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制,遵循“受理——登記——分辦——辦理——審核——答覆”的基本工作程式,建立按時答覆申請人,尊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的工作機制。
六是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建立了政務公開工作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如《政務公開評議辦法》、《政務公開監督檢查制度》(試行)等,並確定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政務公開的監督評議和檢查落實,確保了各項內部管理到位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建立了行政管理事項公示制度,各業務部門也建立健全了政務公開制度,保證行政許可透明度和公眾的知情權。每年年底對本單位各科室及轄區各支行進行政務公開工作評議考核活動,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政務公開工作成果。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政府信息數量
2013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13條,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86條。
二、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機構職責和設定
公開了龍巖市中心支行機構性質和職責;內設科室職責;內設科室樓層分布和聯繫方式。
(二)主動公開的金融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公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龍巖市中心支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龍巖市中心支行政務公開工作制度》、《政務公開實施方案》、《政務公開指南》等規範性檔案。
(三)實施的行政許可
公開了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貸款卡發放核准,經營流通人民幣審批,商業銀行、信用社代理支庫業務審批,商業銀行、信用社代理鄉鎮國庫業務的審批計5項行政許可。將行政許可事項法定名稱、行政許可的依據、行政許可的條件、需要提交的要件目錄、行政許可的數量要求、辦理程式、辦理期限以及受理視窗、具體承辦人及諮詢電話等內容作了明確和規範。
(四)有關業務信息
1.按照《條例》規定應予公開的國家金融方針政策。
2.區域重要金融信息,如區域金融統計數據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信息
公開了龍巖市中心支行的政府信息公開辦事機構、辦公地址、辦公電話、傳真等聯繫方式,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及工作動態等信息。
三、信息公開方式
(一)網際網路公開
對《條例》規定應予公開的信息通過“龍巖市政府網”公開。
(二)營業場所公開
通過服務視窗公示欄等載體,公開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如賬戶管理、貸款卡辦理等事項審批的法律依據、申報材料、辦理流程、承諾時限、辦理結果和投訴辦法等內容。
(三)電子觸控螢幕公開
在機關大樓一樓大廳設定電子觸控螢幕,便利公眾查詢機構職責、部門設定、行政許可事項說明、政務公開機構設定及聯繫方式。
(四)金融宣傳公開
結合各階段的形勢和任務,深入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活動。今年(2013年)是《徵信業管理條例》出台的第一年,通過在電視播放專題、報紙開闢專版、網路開闢專欄和“五進”宣傳活動方式,大力宣傳條例,進一步普及徵信知識。7月,與銀行、證券、保險等18家市級機構聯合舉辦大型支付結算暨支付清算宣傳活動,提升民眾對支付結算的認識。並以主題宣傳月形式,深入開展“反洗錢十年”系列宣傳活動。牽頭舉辦以“金融服務民生銀行卡走進‘芯’時代”為主題的金融IC卡大型戶外宣傳活動與2013年龍巖市POS終端機操作專項職業能力競賽等活動,大力宣傳金融IC卡。試點反假貨幣“一縣一精品”工程的宣傳活動等。通過多種宣傳活動,樹立了人民銀行良好社會形象,為更好地履行基層央行職責和推動區域金融穩定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媒體公開
通過龍巖市電視台、《閩西日報》等媒體,對國家金融政策進行宣傳和解讀。
(六)會議公開
對金融運行、重大金融政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金融服務等重要問題,通過舉辦專題匯報、召開金融形勢分析會和金融機構負責人聯席會等形式公開。
第三部分 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3年,龍巖市中心支行未發生依申請公開事項。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龍巖市中心支行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和程式,明確對於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金融信息,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單位安全的事項等金融信息不予公開。
第四部分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2013年,龍巖市中心支行未向申請人收取相關費用。
第五部分 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3年,龍巖市中心支行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申請、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第六部分 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情況
龍巖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增強公開主動性、促進公開內容全面性、加強監督管理等方面還需改進。為此,2013年,龍巖市中心支行將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努力提升工作實效:一是堅持“三結合”指導思想。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央行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依法行政緊密結合,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加強行風建設緊密結合。二是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制,加大對轄區各支行監督力度。三是著力推進政務大廳建設,力爭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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