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南昌市委員會,簡稱政協南昌市委員會,是在中共南昌市委領導下,由南昌市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參加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也是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一種重要組織形式。
政協南昌市第一屆委員會始於1955年2月,前身是南昌市協商委員會;1955年2月至2016年10月,是政協南昌市第一屆至第十三屆委員會。
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南昌市委員會主席:周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南昌市委員會
- 外文名:Nancha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 成立時間:1955年2月
- 機關簡稱:南昌市政協、政協南昌市委員會
- 現任領導:周關
政協概況,組織機構,主要職責,辦公廳,提案委員會,經濟科技委,農業農村委,城鄉建設委員會,教衛文體文史委,社會法制委,港澳台僑和外事委,現任領導,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政協概況
南昌市政協目前是第十四屆,有主席1名,副主席9名(其中,黨內4名,黨外5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2名(其中黨內1名,黨外1名),常委會組成人員60名,設29個界別,425名政協委員。
機關內設1辦7委共8個正縣級機構,即辦公廳、提案委員會、經濟科技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城鄉建設委員會、教衛文體文史委員會、社法和民族宗教委員會、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
其中,專委會各下設1個辦公室,辦公廳下設機關黨委、秘書處、人事處、調研處、委員聯絡處5個職能處,均為正科級。機關現有在職在編幹部職工55名、離退人員70名。
組織機構
南昌市政協機關內設1辦7委共8個正縣級機構,即辦公廳、提案委員會、經濟科技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城鄉建設委員會、教衛文體文史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其中,專委會各下設1個辦公室,辦公廳下設機關黨委、秘書處、人事處、調研處、委員聯絡處等5個職能處。
主要職責
辦公廳
單位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府路市政協大樓
主要職責:
1、負責市政協全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及有關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
2、負責委員視察、調研等活動的服務和組織協調工作。
3、負責人民政協理論研討的組織工作,圍繞市政協有關重要工作進行專題調查研究。
4、負責市政協重大事項、活動的上傳及市政協中心學習組的學習工作。
5、負責收集、整理委員和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反映社情民意。
6、負責與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府及有關部分各民主黨派市委會和工商聯、各人民團體、各縣(區)政協的工作聯繫。
7、負責市政協機關行政事務、人事勞動、機構編制老幹部、財務房產、檔案管理、文印及安全保衛等工作。
8、負責市政協內外來賓的接待工作。
9、承辦市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提案委員會
單位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府路市政協大樓
主要職責:
(一)制訂全體會議期間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
(二)依照規定的程式,組織和徵集提案。
(三)對提案進行審查立案,確定承辦單位。
(四)對提案辦理進行檢查和督促。對辦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商請承辦單位重新辦理。
(五)向市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議和主席會議報告工作。
(六)對提案進行綜合分析,反映重要信息。
(七)組織提案工作的宣傳報導。
(八)加強與中共南昌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以及各承辦單位的聯繫和配合;加強與市政協委員、市各民主黨派、有關人民團體的聯繫;加強與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的協作,發揮政協的整體作用。
(九)接受省政協提案委員會的指導。建立與縣(區)政協提案委員會的聯繫,互通情況,交流經驗。
經濟科技委
經濟科技委員會是在市政協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組織本會委員和各界人士就經濟(工業、財貿等)和科技方面開展經常性活動的工作機構。
單位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府路市政協大樓
主要職責:
(1)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有關政策、法律,幫助委員和各界人士了解各個時期經濟建設和科學技術發展的形勢。
(2)就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期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濟、科技改革總體方案和重要舉措,以及經濟、科技生活中的重要問題開展專題調查、協商、考察等活動,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3)充分發揮政協聯繫面廣、人才薈萃的優勢,聯繫和團結本會從事和熱心經濟、科技工作的委員以及各界人士,聽取並反映他們對國家和我市經濟科技方面的意見、建議和批評。
(4)開展經常性的經濟科技諮詢活動,介紹經濟改革管理經驗,推廣科技新成果,引進和推薦人才,促進我市經濟建設的發展和科技進步。
3、經濟科技委員會根據界別和工作需要,分設工業、財貿、科技、非公有制經濟五個小組開展活動。還可根據工作需要實行聯組或成立臨時性專題研究組,並邀請有關專家參加本委員會活動。
4、加強與上級有關部門工作聯繫,爭取指導和幫助,主動與市人大、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有關人民團體、本會各工作部門、各縣區政協的聯繫,加強委員間各項有益的聯誼活動,搞好工作協調與配合。
5、經濟科技委員會根據市政協全體會議、主席會議和常委會議提出的任務,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經委員會議討論後,報送政協主席會議審定。若對年度計畫作調整與補充,可由分管副主席確定。
6、經濟科技委員會每年度進行一次總結,每半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研究安排本委員會工作;討論、協調工作計畫與各項活動安排;座談當前經濟科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議組織委員視察、調查形成的視察、調查報告、重要建議和提案。
7、以經濟科技委員會名義發出的書面材料,經委員會主任會議討論,由委員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審定簽發;重大問題需分管副主席審定,或提請常委會或主席會議審定。
8、經濟科技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具體辦事機構。
農業農村委
農業和農村委員會是在市政協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組織本會委員和各界人士就農業、農村方面有關工作開展經常性活動的工作機構。
單位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府路市政協大樓
主要職責:
1、組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委員、農業界委員學習宣傳貫徹關於“三農”、鄉村振興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圍繞“三農”、鄉村振興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問題,深入開展調研視察和協商議政,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
3、圍繞涉及“三農”、鄉村振興等法律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重大改革舉措、重要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解決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民主監督;
4、對涉及“三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等問題,鼓勵委員通過提案、信息或其他形式,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見建議;
5、聽取並反映委員對“三農”工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建議;
6、配合市委市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積極開展有利於促進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的各項活動;
7、認真完成市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和主席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
城鄉建設委員會
城鄉建設委員會是在市政協常委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組織本會委員和各界人士就城市建設、土地資源利用、城市規劃、城市管理、市政管理、房產管理、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交通管理和人防建設等各方面開展經常性活動的工作機構。為更好地開展城建委的工作,根據市政協專門委員會工作通則,特制定工作職責。
單位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府路市政協大樓
主要職責:
(1)學習、宣傳、貫徹國家省、市關於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幫助委員了解城鄉建設、土地管理、城鄉規劃、城市管理、市政建設、房產管理、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交通、人防建設等各方面的情況;聽取和反映委員及各界人士對城鄉建設、土地管理、城鄉規劃、城市管理、市政建設、房產管理、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交通、人防建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委員就南昌市的城鄉建設、土地管理、城鄉規劃、城市管理、市政建設、房產管理、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交通、人防建設等情況開展座談討論、視察、專題調查等活動,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進一步搞好花園式城市的建設。
(2)就有關城鄉建設、土地管理、城鄉規劃、城市管理、市政建設、房產管理、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交通、人防建設等工作方面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黨委、政府反映意見、建議,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城鄉建設、土地管理、城鄉規劃、城市管理、市政建設、房產管理、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交通、人防建設等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就推進城市化和小城鎮建設等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向黨委、政府反映意見、建議。
(4)協助市委、政府宣傳、貫徹好關於建設花園城市的政策和目標,加強與城鄉建設、土地管理、城鄉規劃、城市管理、市政建設、房產管理、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交通、人防建設等各方面專家和代表人士的聯繫,聽取並反映他們的意見、要求、建議。
(5)組織委員調查了解花園城市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就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組織提出意見、建議,督促解決問題,推動花園城市的建設。
3、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工作的需要,分設城建(包括規劃、土地利用、房管)、環保、城管(包括交通、工商、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四個小組開展活動。
4、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市政協全體會議、主席會議和常委會議提出的任務,制定年度計畫,年度未向市政協常委會提交工作報告。
5、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舉行會議,討論本委員會的工作計畫和提交常委會的工作報告;審議組織委員視察、調查形成的視察、調查報告,重要建議或以本委員會名義提出的重要提案;決定有關工作事項。
6、以城鄉建設委員會名義形成的檔案,需經委員會主任會議討論,由委員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審定並簽發。
7、城鄉建設委員會應密切與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加強工作聯繫。必要時邀請有關部門協商對話,交換意見。
8、加強與上級同行部門的工作聯繫,爭取指導幫助,主動與市各民主黨派、縣(區)政協城建委員會的工作聯繫,溝通情況,交流經驗。
9、城鄉建設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具體辦事機構。
教衛文體文史委
教衛文體委員會是在市政協常委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組織本會委員和各界人士就我市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方面開展經常性活動及對我市文史資料進行撰寫、徵集、整理、研究和編輯出版的工作機構。為了更好地開展教衛文體委員會的工作,根據市政協專門委員會工作通則,特制訂工作職責。
單位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府路市政協大樓
主要職責:
(1)通過舉辦報告會、研討會、讀書會、座談會等形式,學習宣傳、貫徹國家以及省市的各項政策、法律、法規,學習統戰理論和現代科學知識,加強對國情、社情、民情的了解,增進共識。
(2)就我市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等發展的問題,開展座談討論、調查研究、視察等活動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建議、意見和提案,推動改革開放和兩個文明建設。
(3)充分發揮政協聯繫面廣、人才薈萃的優勢,開展多種多樣的社會活動,廣泛聯繫委員和教衛文體界人士,充分尊重他們意見和建議,為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為我市的教衛文體事業而獻計出力。
(4)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政協有關文史資料工作的指示精神。高舉愛國主義旗幟,堅持“存真求實”的原則,做好我市近現代歷史時期,各個方面的史料發掘、徵集、研究、整理。
(5)做好《南昌文史資料》選輯的編審、出版、發行工作。
(6)自覺接受全國政協和省政協文史委的指導,認真執行全國政協和省政協制訂的有關文史資料工作的檔案精神,努力完成上級政協交辦的文史資料徵集、出版發行等任務。
(7)加強對縣、區政協教衛文體及文史資料工作的聯繫與指導。
3、教衛文體委員會根據界別和工作需要,分設教育、衛生、文體、文史四個片開展活動。
4、教衛文體委員會根據市政協全體會議、主席會議和常委會議提出的任務,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年度末向市政協常委會提交工作報告。
5、教衛文體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舉行會議。討論年度計畫和提交常委會的工作報告;審議組織委員視察、調查形成的視察、調查報告、重要建議和提案等。
6、以教衛文體委員會形成的檔案,需請委員會主任會議討論,由委員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審定簽發。
7、加強與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有關部門及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的聯繫,及時溝通情況,交換意見。
8、教衛文體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具體辦事機構。
社會法制委
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是在市政協常委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組織本會委員和各界人士就法制、工、青、婦、民族宗教、社會福利等方面開展經常性活動的工作機構。
單位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府路市政協大樓
主要職責:
1、組織委員學習、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國家、省、市的法律、法規;幫助委員了解法制建設的情況,聽取和反映委員及各界人士對法制建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委員就南昌市的法制建設、社會治安情況開展座談討論、視察,專題調查等活動,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進一步推進 “依法治市”工作的進程。
2、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根據市政協全體會議、主席會議和常委會議提出的任務,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年度末向市政協常委會提交工作報告。
3、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舉行會議,討論本委員會的工作計畫和提交常委會的工作報告;審議組織委員視察、調查形成的視察、調查報告,重要建議或以本委員會名義提出的重要提案,決定有關工作事項。
4、就有關工、青、婦工作方面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意見、建議,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工人、婦女、兒童、青年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5、協助市委、市政府宣傳、貫徹好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組織宗教界委員調查了解國家宗教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就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關組織提出意見、建議,督促解決問題,推動宗教政策的落實;加強與少數民族委員的聯繫,聽取並反映他們的意見、要求、建議,增進民族之間的大團結。
6、組織委員就社會福利方面的工作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見、建議。
7、社會和法制委員會負責由市政協選送並被政府及有關部門聘請的市政協特邀監督員的歸口管理。
8、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密切加強與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繫,必要時邀請有關部門協商對話,交換意見。
9、加強與上級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的工作聯繫,爭取指導幫助;主動與市各民主黨派聯繫,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主動加強與縣(區)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的工作聯繫和指導,溝通情況,交流經驗。
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根據界別和工作需要,分設法制、工會、婦女、青年、民族宗教、社會福利六個活動小組開展委員活動。
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正科級單位,作為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的具體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各種會議和考察、視察、調研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
2、負責起草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的文稿或編輯有關資料;
3、負責與市政協推薦的並被省、市直有關單位聘請的特約監督員的日常聯繫和協調工作;
4、負責與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成員及有關人士的聯繫;加強於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對口聯繫和縣(區)政協法制社團委的聯繫和指導。
港澳台僑和外事委
根據市政協常務委員會工作需要及市編制委員會的審定,作為市政協工作機構“一廳七委”之一的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主要工作是組織本會委員和各界人士就港澳台僑方面的工作開展經常性聯誼活動和促進“祖國統一”的工作機構。
單位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府路市政協大樓
主要職責:
1、負責學習、宣傳和貫徹國家、省市的各項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幫助委員和港澳台僑界人士了解黨的新時期關於“統一祖國,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任務。
2、發揮港澳台僑委員與台、港、澳、及海外聯繫廣泛的優勢,做好宣傳南昌的工作,為招商引資、發展對外經貿,加強國內外橫向聯繫,開展經濟科技文化交流和交往,為南昌經濟發展,做好溝通聯繫的工作
3、負責組織委員參加對外聯誼交往活動,廣交朋友,增進友誼。通過調查、考察、參觀等活動,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有關部門解決有關的問題。
4、根據市政協全體會議,主席會議和常委會議提出的任務,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年度末向市政協常委會提交工作報告。
根據需要不定期舉行會議、討論工作計畫和提交常委會的工作報告;審議調查、考察形成的調查報告,重要建議和提案等。
現任領導
主席
周關
副主席
周智安、李廣振、陳匡輝、朱東、黃耀華、黃清玉、熊志剛、萬敏、胡彬
秘書長
饒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