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概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是國內最早從事智慧財產權教學與研究的機構之一,其前身系成立於1988年的中南政法學院智慧財產權教學與研究中心,2000年改為現名。2004年11月26日,中心躋身於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行列,由此步入新的發展時期。
2005年,由中心研究人員承擔的《智慧財產權法學》課程被評為國家級精品課程。2006年5月13日,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組決定依託本中心,成立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研究基地,為國家提供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對策研究和諮詢服務。2007年,武漢仲裁委員會智慧財產權仲裁院依託本中心成立。同年,智慧財產權所隸屬的民商法
學科被批准為國家重點學科。2008年9月,中心“智慧財產權教學團隊”入選國家級教學團隊。是年,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所正式掛牌成立。
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中心主任由著名智慧財產權學者吳漢東教授擔任。中心聘有110餘名來自德國慕尼黑馬普智慧財產權/競爭法及稅法研究所、日本北海道大學、美國德雷克大學以及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台灣政治大學、東吳大學等國內外著名高校和實務部門的智慧財產權專家、學者擔任學術顧問、專兼職研究人員。中心設立了由13名成員組成的學術委員會,資深著名學者、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導師郭壽康教授,國家知識產權局前局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王景川教授為顧問,著名學者、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導師劉春田教授擔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漢東教授擔任副主任委員。
自成立以來,中心已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以及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著作權局、法務部等國家級、省部級重大研究課題70餘項,出版專著40餘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500多篇,編著“十五”、“十一五”國家規劃教材、高等院校法學教材、研究生教材、現代法學教材、非法學類高等教育通識教材及全國自學考試、全國領導幹部培訓和中央黨校培訓教材、保護智慧財產權培訓教材總計30餘部。研究成果曾獲全國首屆優秀博士論文獎、首屆中國法學成果獎二等獎、首屆中國出版政府獎圖書獎、中國法學教育教學改革實施工程獎一等獎、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成果二等獎、法務部法學教材與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二等獎等獎勵40餘次。此外,中心還參與了我國“民法典”、“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以及“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草案的起草或諮詢論證工作,在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制定過程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心重點從事智慧財產權基礎理論、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智慧財產權實務、智慧財產權比較等方面的研究,與此相對應地設立了智慧財產權基礎理論研究室、中國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室、WTO與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研究室、智慧財產權貿易與管理研究室、德國與歐盟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等五個研究室(所)。為了實現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學術交流、資料信息建設、諮詢服務等方面的綜合協調發展,我中心開闢了四個視窗,即圖書館、中國智慧財產權研究網、學術刊物和國家精品課程。
中心長期致力於釀造濃重的學術氛圍,打造優秀的學術精品,鍛造精銳的研究隊伍、凝鍊明確的學術方向、創建開放的學術平台。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管理辦法》的規定,重點研究基地是科研製度創新的重要成果,是聚集和培養優秀人才的新型科研組織。中心躋身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和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研究基地,將繼續高揚理想旗幟,不斷開拓進取,爭取在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國際交流與合作、諮詢服務和體制建設等方面均取得新的成績。
研究重點
中心在科學研究過程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學術發展趨勢,統籌考慮基礎研究和套用對策研究,統籌考慮整體發展與凸顯特色,統籌考慮理論上的自洽性和學科上的融通型,統籌考慮制度的整體發展和各類權利的自有邏輯,形成以下研究重點:
1)以著作權制度、專利制度和商標制度為主幹,以其他智慧財產權制度相配套,展開基本理論和具體制度研究,創建一個新的無形財產權理論體系和制度框架。
2)以智慧財產權的相關領域為新的研究對象,從方法論上向多學科滲透,探討智慧財產權制度與經濟、社會、科技、人權、環境等相關制度之間的關係。
3)以21世紀智慧財產權制度的一體化、國際化為背景,全面展開智慧財產權的國際比較研究和國內區域比較研究,為發展國內、國際智慧財產權貿易提供理論導向。
4)以社會發展為視角,在現代科學技術、傳統文化、市場經濟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社會背景中展開智慧財產權的動態研究,確立智慧財產權的實踐性目標。
5)以高新技術中的智慧財產權問題為切入點,探討全球高技術發展對智慧財產權制度的衝擊、網路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新技術革命下的基因專利等問題。
學術研究、交流與人才培養
該中心在學術研究、交流與人才培養方面取得了以下主要成績:
1、中心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起步早,基礎紮實。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早在1986年即開設智慧財產權課程,並率先編寫了以“智慧財產權法”命名的法學教材。迄今為止,中心研究人員主編有“高等教育法學教材”、“法務部法學主幹課程統編教材”、“‘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全國自學考試教材”、“‘十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21世紀法學研究生參考書系列”等智慧財產權法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輔導書10餘部。2004年5月成立智慧財產權學院,2005年,中心承擔的智慧財產權法學課程被批准為國家精品課程,2006年單獨招收智慧財產權法學碩士和智慧財產權法學博士。此外,中心已經被批准為五個單獨招收智慧財產權碩士的機構之一,並將於2007年招生。
2、中心科研成果長久以來呈現數量多、質量高的特點。自80年代以來,中心承擔了“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科技部軟科學基金項目”、“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作者專項資金資助項目”以及“法務部重點科研項目”等國家級、省部級智慧財產權課題以及政府、企業委託研究項目40多項,出版了《著作權合理使用制度研究》、《無形財產權制度研究》、《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典化研究》、《智慧財產權協調保護戰略》、《智慧財產權基礎理論和前沿問題》、《西方諸國著作權制度研究》、《中國區域著作權制度比較研究》、《走向知識經濟時代的智慧財產權法》等學術著作40多部,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刊物上共發表學術論文400餘篇。中心許多研究成果都處於國內領先地位,曾獲得全國首屆優秀博士論文獎、法務部法學教材與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湖北省社科優秀成果一等獎(政府獎)、武漢市科技進步獎二等獎等獎勵40餘項。
3、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一貫注重理論研究與政策實踐相結合,注重理論研究成果向實踐層面的轉化,積極參與智慧財產權重大決策活動和社會服務活動。中心的許多科研成果都具有很強的社會實用性,對各級政府、企業制定智慧財產權政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具有相當的參考作用。
中心參與了我國“民法典”、“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以及“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草案的起草或諮詢論證工作,向有關部委及地方政府提交了多份建議報告,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僅自2004年以來,中心就為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組、國務院法制辦、湖北省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提交諮詢報告12份,上述部門在實際工作中部分採納了中心提出的諮詢建議。現在,中心正積極參與《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第三次修改工作,承攬了2個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研究項目。中心專職研究員吳漢東教授、
曹新明教授、朱雪忠教授經過審定,入選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專家庫。中心還接受委託正在編寫《智慧財產權領導幹部讀本》,作為各級領導幹部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教材。
2006年5月27日,中心專職研究員、主任吳漢東教授作為主講人之一,應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體學習上講解“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法律和制度建設”,胡錦濤總書記當場指示要按照授課的分析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尤其是高層次人才隊伍的培養。中心向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辦公室提交的諮詢報告,也均有部分建議被採納。此次授課內容還得到國內外各大媒體的關注。“新華社”、“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法制日報”均作了報導,《法制日報》還連續三期推出訪談。日本《讀賣新聞》也對此給予高度評價,並有意推出專訪。
4、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是中心長期以來堅持的既定方針。同時,中心秉承著國際化的發展戰略,與國外(境外)有關機構和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在國內外產生深遠影響。
自2004年以來,中心每年至少推出一期智慧財產權論壇,目前已經舉辦四次,分別是:(1)2004年5月24至25日,“網路時代的著作權保護”國際研討會;(2)2005年4月22日至23日,“中國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3)2005年6月18日至19日,“後TRIPS時代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的變革與發展”(4)2006年5月13日至14日,“自主創新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四次會議皆有來自美國、英國、日本、韓國、我國大陸及港澳台地區學者、實務屆專家參加,編撰兩本研討會論文集,成為國內外學者切磋學問、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
中心與日本文部省智慧財產權重點研究機構北海道大學建立了長期友好合作關係,同時還與美國、英國、德國、法國、韓國等的10餘所學術機構、大學及實體保持著密切聯繫,並廣泛開展了學術交流、互派訪問學者。同時,中心積極與國際頂級學者的對話。例如,德國馬普研究所主任Straus教授,是國際智慧財產權學術界公認的權威和頂級學者,他就曾經於2005年訪問中心並開設講座,被聘為中心兼職研究員,並欣然同意擔任中心創辦的學術刊物《
智慧財產權年刊》的顧問,還在德國以英文為中心刊物撰稿。中心在迎進來的同時,還積極地走出去,參加國際重大學術會議。中心專職研究員多次出訪德國、法國、英國、美國、日本、前南斯拉夫、烏克蘭等國家和港澳台,參加國際學術會議30餘次,發表主題演講10多次。中心主任在2005年9月出席世界法律大會並發表演講。
中心在國外也有較大影響。中心在等東亞國家影響較大,日本文部省智慧財產權重點研究機構北海道大學曾多次邀請中心研究員參加日本智慧財產權研究課題。現在,隨著中心與歐美國家交流的增多,中心在日本、韓國、德國、美國、英國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如,德國馬普協會主動與中心合作,開展了中德智慧財產權的比較研究;英國的Wales Aberystwyth大學於2005年與中心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係;美國伊里諾易理工學院也在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方面與中心達成合作共識。
5、中心研究人員長期致力於民商法和智慧財產權法教學。在本科生教育中,中心積極開發新課程、開設專題講座。截止2006年,本科生必修或者可以選修的智慧財產權課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學、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和智慧財產權實務等。同時,中心專職研究員還定期為本科生、研究生舉辦專題講座,創辦“智慧財產權三人行”特色講座並已經舉辦2次。此外,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來校舉辦講座50餘次。在智慧財產權研究生人才培養方面,依託民商法學碩士點和博士點,已招收16屆碩士研究生和5屆博士研究生,2006年,又設立了獨立的智慧財產權碩士點,2007年獨立的智慧財產權博士點也將開始招生。培養過程中,中心積極吸納中青年教師和在讀碩士、博士研究生參加重大項目研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例如,由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教授及博士生、碩士生合著的《走向知識經濟時代的智慧財產權法》一書,就被評為2002年度武漢市科技進步獎。如今,中心已培養了為數眾多的優秀法學碩士和博士,這些畢業生已成為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高校和科研單位的業務骨幹或領導骨幹。此外,中心還接受境外留學生駐所學習、研究。目前中心接受日本北海道大學留學生3人,台灣地區留學生5人。
任務與目標
該中心的基本任務是:依據教育部提出的建設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的五項標準,以建設我國智慧財產權的重點研究基地、人才培養基地、學術交流基地、情報資料基地、研究諮詢基地為目標,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學術研究活動,引導和促進我國智慧財產權學科的繁榮和發展,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深入研究國內外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理論和最新發展,為我國法制建設和司法改革建言獻策。
該中心的發展目標是:1)保持學術研究水平居於全國一流地位,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成為全國智慧財產權學術交流中心,使之成為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科研基地。2)通過學術研究與學術活動,不斷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智慧財產權人才,成為中國智慧財產權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基地,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人才庫的作用。3)努力建設該中心設備先進的圖書資料庫,建成全國智慧財產權研究的信息交流中心,繼續完善《智慧財產權論壇》和“中國智慧財產權研究網”等專業性期刊和網站的運作,積極推進智慧財產權研究的學術和信息交流。4)參與國家立法和司法諮詢,積極承擔實際部門的套用研究課題,採取多種形式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諮詢,使該中心成為全國智慧財產權研究的“思想庫”和諮詢服務基地。5)繼續加強該中心與國內外智慧財產權學術界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研究,開闊研究視野,保證研究課題與研究內容的時代性,努力站在該學科的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