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老幹部局

中共河北省委老幹部局

中共河北省委老幹部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108號),中共河北省委老幹部局(簡稱省委老幹部局)為省委主管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工作機關,機構規格正廳級,歸口省委組織部管理。

現任河北省組織部副部長、省委老幹部局局長:趙月霞(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河北省委老幹部局
  • 外文名:Bureau of veteran cadres of CPC Hebei Provincial Committee
  • 行政級別:正廳級 
  • 管理機構:河北省委組織部
  • 現任領導:趙月霞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加強黨對離退休幹部工作集中統一領導要求。負責宣傳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或參與擬訂全省離退休幹部工作有關具體規定和辦法;總結宣傳全省離退休幹部工作和先進典型。
(二)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負責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走訪慰問工作。抓好離休幹部“兩費”(離休費、醫藥費)的落實;調查研究離退休幹部政治和生活待遇中存在的問題,協調有關部門提出解決辦法。
(四)加強對全省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引領和教育管理。組織擬訂和研究制定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做好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辦法和措施;指導加強對離退休幹部黨組織書記的教育培訓工作。
(五)指導各級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年大學(學校)和老幹部門診部等學習活動陣地建設與管理;指導各級老幹部休養所創新發展。
(六)指導各級各單位組織離退休幹部利用自身優勢,在政治、經濟、文化和青少年教育等各領域發揮作用,增添正能量。
(七)了解離退休幹部對醫療保健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組織指導離退休幹部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化健身、保健講座、健康療養、參觀學習等活動。
(八)負責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代省政府辦理補發離休榮譽證。
(九)負責回省老幹部探親訪友和各省區市老幹部工作部門到冀的聯絡接待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治喪辦法。指導逝世老幹部的善後工作,協助承辦省委交辦的喪葬事宜。
(十一)承擔省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及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導、會務、政務公開等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省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綜合宣傳處。負責調查了解全省離退休幹部工作情況,為省委決策提供依據。研究擬訂或參與擬訂關於離退休幹部工作全局性、綜合性的政策規定;起草綜合性會議領導講話材料;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離退休幹部工作方針政策及老幹部工作典型經驗的宣傳報導工作;承辦表彰離退休幹部和離退休幹部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有關工作;負責協調組織老幹部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指導各級老年大學(學校)工作。
(三)黨建工作處。負責抓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離退休幹部黨的建設各項政策落實,全面提升離退休幹部黨組織的組織力。負責對全省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協調;負責指導基層離退休幹部黨組織設定方式和活動方式的改革創新,研究擬訂加強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負責蛆織指導對全省離退休幹部黨組織負責人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省離退休幹部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利用自身優勢,積極發揮作用,凝聚正能量;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向省委提出改進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的意見建議。
(四)服務管理處。負責檢查指導離退休幹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實。組織和參與擬訂落實有關待遇的具體規定和辦法;研究探索加強離退休幹部精準服務的體制機制;負責組織協調省級老領導及省直離退休幹部參加政治、文化、體育活動;負責做好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調查了解全省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方面的意見建議和訴求,做好走訪慰問工作,指導全省離退休幹部健康療養和老幹部休養所、活動中心建設;負責全省離退休幹部的統計和信息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治喪辦法,協助承辦省委交辦的喪葬事宜。
機關黨委(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及人事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制

省委老幹部局機關編制40名(行政編制35名、鎖定事業編制5名)。正處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人事處處長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8名(含機關紀委副書記1名)。廳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省委老幹部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河北省組織部副部長、省委老幹部局局長:趙月霞(兼)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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