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婁底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婁底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婁底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是根據中共婁底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婁底市黨政群機構設定的通知》(婁發〔2001〕 16號)、《關於印發(婁底市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婁發〔2001〕19號)和《中共婁底市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及省委〈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婁發〔2015〕18號)檔案精神,中共婁底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簡稱市直工委)為市委的派出機構,負責領導市直機關黨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婁底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 外文名:Working Committee of organs directly under the CPC Loudi Municipal Committee
  • 性質:市委派出機構
  • 領導機構:中共婁底市委
  • 所在地區:湖南省婁底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做好市直機關黨建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二)指導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按規定完成機構設定,班子配備,抓好黨務幹部和黨員隊伍建設。參與市直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績效評估。
(三)領導開展市直機關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組織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開展“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創建活動。
(四)對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市委、市紀委、市委各部門的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貫徹執行《條例》、《實施辦法》和本通知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每年向市委報告。
(五)領導市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簡稱市直紀工委)。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查處有關黨員幹部違紀的問題,審批科級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處理決定。
(六)根據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對市直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指導機關黨建工作、黨組(黨委)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責任情況進行協調、督查,按照“一體四化”要求,落實市直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責任述職考評制度,每年組織一次黨建工作述職和評議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單位績效評估,並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七)指導縣市區黨的機關工委的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直工委下設市直紀工委、三個職能部室(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
(一)市直紀工委(市紀委的派出機構):負責市直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黨組織、黨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黨員進行遵守黨的紀律的教育;查處、審理市直機關黨組織和黨員的違紀案件;按照審批許可權,決定對黨‘員的處分,受理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處理來信來訪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提出市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年度工作計畫;結合中心工作和黨建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調研,提出改進機關黨的活動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工委綜合性檔案和領導綜合性講話稿的起草;負責綜合和反映市直機關黨的工作情況及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會議、重要方針政策的情況;負責市直工委重要決定、決議的督辦、檢查、落實和協調工作;負責本機關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承辦秘書事務、會議組織、保衛、保密以及財務、幹部人事和勞資工作;負責老幹部服務、文書檔案、後勤服務、文印及小車的調度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老年體協工作。
(三)組織部:負責指導市直機關黨的組織建設、黨員管理和黨員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市直機關各部門黨組織堅持黨的組織制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承辦市直機關黨組織正副書記的考察、任免和黨組織設定的審批;及時向市委反映市直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情況;指導各基層黨組織做好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各基層黨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負責做好市直機關黨員發展工作,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集中培訓;負責管理局處級黨員幹部的雙重組織生活,對市直各部門領導班子執行民主生活會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市直機關黨費的收繳、管理,做好黨員統計工作。
(四)宣傳部:負責市直機關黨的思想建設和黨的宣傳工作;抓好市直機關各單位黨委(黨組)學習中心組的學習,指導市直機關黨員幹部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市直機關黨員民眾思想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和建議;負責市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有關工作的綜合指導、檢查和評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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