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

中共中央1960年11月3日發出。1996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十三冊。《緊急指示信》又稱“十二條”,要求徹底糾正農村人民公社一平二調的“共產風”,認真執行以下十二條政策:一、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是現階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二、堅決反對和徹底糾正一平二調的錯誤。三、加強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四、堅持生產小隊的小部分所有制。五、允許社員經營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規模的家庭副業。六、少扣多分,盡力做到90%的社員增加收入。七、堅持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供給部分和工資部分三七開。八、從各方面節約勞動力,加強農業生產第一線。九、安排好糧食,辦好公共食堂。十、有領導、有計畫地恢復農村集市,活躍農村經濟。十一、認真實行勞逸結合。十二、放手發動民眾,整風整社。《緊急指示信》發至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總支和支部,要求原原本本讀給全體黨員和幹部聽,讀給農民民眾和全體職工聽,反覆解釋,做到家喻戶曉,把政策交給民眾,發動民眾監督黨員幹部認真地、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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