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友好、和平與發展委員會

中俄友好、和平與發展委員會

中俄友好、和平與發展委員會是由民政部登記、外交部主管的社會團體,系1997年4月由中俄兩國元首倡議成立的民間友好組織,得到兩國政府大力支持,並被確定為中俄民間友好交往主渠道。委員會吸引了雙方社會各界代表廣泛積極參與,為促進中俄世代友好、深化雙方各領域合作、推動兩國民間交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俄友好、和平與發展委員會
  • 主管單位:外交部
  • 登記單位:民政部
  • 社團地址: 北京市 朝陽區 南大街 2號 A1518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11000005000186539
  • 成立登記日期: 1998-02-25
  • 社會組織類型:社會團體
  • 登記證號:4717
發展歷程,委員會宗旨,委員會領導,下設理事會,全體會議情況,

發展歷程

2022年4月21日下午,中俄友好、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地方合作理事會中俄雙方全體會議以視頻形式舉行。會議設定6個議題,中俄雙方嘉賓分別圍繞相關議題進行發言。
中俄友好、和平與發展委員會
嘉賓發言

委員會宗旨

鞏固中俄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社會民意基礎,積極宣傳兩國世代友好的和平理念,擴大兩國人民間的相互理解,加深傳統友誼,推動各領域友好交流與合作。主要任務是向兩國政府提出相關建議,協調雙方其他民間組織交往,特別是青年一代的友好交流,推動中俄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

委員會領導

根據《委員會活動指導原則協定》,委員會分設中方和俄方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本屆委員會中方主席是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同志(2019年7月習近平主席批准),秘書處設在外交部歐亞司。俄方主席是俄羅斯總統維護企業家權益全權代表季托夫。雙方委員主要從社會各界代表中推選產生。

下設理事會

1.地方合作理事會
2.友人理事會
3.文化理事會
4.實業家理事會
5.婦女理事會
6.青年理事會
7.專家理事會
8.媒體理事會
9.生態理事會
10.醫學理事會
11.科學與創新理事會
12.宗教事務理事會
13.健康生活方式理事會
14.殘疾人事務理事會
15.老朋友理事會
16.教育理事會

全體會議情況

委員會工作得到兩國領導人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根據《委員會活動指導原則協定》規定,委員會每兩年舉行一次中俄雙方全體會議,在兩國輪流舉辦。截至目前,委員會共舉行了十三次全體會議(1997年11月、1999年1月、2000年10月、2001年10月、2003年9月、2005年5月、2007年5月、2009年11月、2011年12月、2015年9月、2017年7月、2019年12月、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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