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伊犁界約

中俄伊犁界約,俄國強迫清朝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1882年10月29日(清光緒八年九月十八日),清朝哈密幫辦大臣長順與俄國七河省省長弗里德在伊犁簽訂。此條約為《中俄改訂條約》第七、九條的派生物。共3款。規定自那林哈勒噶山口起至伊犁東北喀爾達坂止,共設界碑33處,其走向是:那林哈勒噶山口、特克斯河、蘇木拜河、沙爾奎山、廓里扎特村東的特奇勒小山、霍爾果斯河、順阿拉奎山至喀爾達坂。根據此約,俄國侵占了霍爾果斯河以西至博羅呼濟爾、廓里扎特村至春濟卡倫之間、蘇木拜河至達喇圖河之間的中國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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