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仲裁研究》是對WIPO仲裁機制進行系統研究的專著,系統闡述了WIPO仲裁機制的歷史、所轄爭議的特殊性與可仲裁性、卓有成效的案件管理、獨具特色的組庭制度、博彩眾長的仲裁流程,據此提出了我國智慧財產權仲裁機制的建構方略。
基本介紹
- 書名: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仲裁研究
- 作者:黃暉
- 出版日期:2013年3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品牌:四川大學出版社
- 外文名:The Study of Wipo Arbitration
- 出版社:四川大學出版社
- 頁數:291頁
- 開本:32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仲裁研究》收錄了WIP0仲裁的歷史演進;WIP0仲裁的可仲裁性;WIPO仲裁的案件管理;WIPO仲裁的組庭制度;WIPO仲裁的組織實施等內容,適合從事相關研究工作的人員參考閱讀。
作者簡介
黃暉,四川成都人,重慶大學法學院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先後獲得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2004年)、國際法碩士(2007年)、國際法博士(2011年)和四川外語學院英語文學學士(2004年)。在CSSCI來源期刊等刊物上發表文章十餘篇;獲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面上資助一項;主研和參與教育部、法務部、財政部、中國法學會課題共7項。科研成果獲中國法學會青年論壇=等獎一項(部級獎)。
圖書目錄
導論
第一章 WIP0仲裁的歷史演進
一、WIPO爭端解決機制演進的歷史原因
(一)主權屬性的限制與發展
(二)智慧財產權的定位與轉變
(三)制度競爭的影響與示範
(四)爭端解決的地域化與克服
二、WIPO非獨立爭端解決機制
(一)爭端解決方式的類型統計
(二)爭端解決方式的統計分析
(三)非獨立的爭端解決機制之評價
三、WIPO公法解決機制的建立
(一)條約內獨立機制
(二)條約問獨立機制
四、WIPO私法解決機制的建立
(一)WIPO中心的設立背景
(二)WIPO中心的發展成就
(三)WIPO中心程式的一般特徵
第二章 WIPO仲裁的可仲裁性
一、WIPO管轄事項的統計分析
(一)管轄事項的二元結構
(二)WIPO管轄事項的統計
(三)WIPO管轄事項的類型
二、智慧財產權爭議的可仲裁性
(一)智慧財產權爭議的形成
(二)智慧財產權爭議的可仲裁性
(三)智慧財產權爭議的可仲裁性結論
三、智慧財產權爭議可仲裁性的國別考察
(一)可仲裁性的國別考察——專利權角度
(二)可仲裁性的國別考察——綜合層面
(三)可仲裁性國別考察結論
四、WIPO管轄事項的可仲裁性考察
(一)WIPO的主體可仲裁性
(二)WIPO的客體可仲裁性
第三章 WIPO仲裁的案件管理
一、仲裁斡旋
(一)適用前提;管轄缺失
(=)基本功能:促進提交
(三)服務內容:程式指南
二氌L庭前的案件管理
(一)仲裁申請階段的協調
(二)管轄權的初步裁定
(三)緊急保障措施的可能性探討
三、仲裁庭的輔助建設
(一)建立中立人名單
(二)代位指定仲裁員
(三)發揮中介作用
四、庭審支持
(一)仲裁庭審的設備支持
(二)仲裁庭審的選址支持
(三)仲裁庭組建的補救支持
五、仲裁裁決的管理
(一)保守管理模式
(二)積極管理模式
(三)WIPO的中庸之道
第四章 WIPO仲裁的組庭制度
一、仲裁庭的類型
(一)獨任制仲裁庭
(二)多人制仲裁庭
(三)WIPO中O的安排
二、仲裁員的資質
(一)仲裁能力
(二)仲裁權利能力:獨立性與中立性
(三)仲裁行為能力:專業性與可委任性
三、單方仲裁員(PARTY—ARBITRATOR)的指定
(一)單一當事人的指定
(二)複數當事人的指定
四、獨任/首席仲裁員的指定
(一)中立中的中立
(二)WIPO的名單程式
(三)WIPO名單程式的評價
五、組庭補救
(一)仲裁員迴避(CHALLENGE)
(二)仲裁員撤職(RELEASE)
(三)仲裁員替換(REPIACEMENT)
第五章 WIPO仲裁的組織實施
一、仲裁訴答階段
(一)仲裁訴答的安排
(二)仲裁訴答的具體資料
(三)仲裁訴答的代理指定
二、仲裁審前階段
(一)自裁管轄許可權
(二)仲裁保全措施
(三)審前會議
三、仲裁事實認定
(一)仲裁庭的證據許可權
(二)仲裁實驗與勘察
(三)證人證言
(四)專家證言
(五)仲裁證據保密
四、仲裁法律適用
(一)可仲裁性的法律適用
(二)仲裁協定的法律適用
(三)實體問題的法律適用
(四)程式問題的法律適用
五、仲裁裁決階段
(一)終止仲裁程式
(二)作出仲裁裁決
(三)仲裁裁決效力
(四)仲裁裁決保密
第六章 WIPO仲裁與中國
一、現實背景與戰略意義
(一)世界貿易的智慧財產權轉向
(二)智慧財產權戰略的中國定位
(三)權利救濟領域的專業化發展
二、智慧財產權仲裁的現狀
(一)巨觀態勢:專業化發展的動向
(二)組建方式:行政與民間力量相結合
(三)專業化模式:非獨立體制
三、現行仲裁模式的利弊
(一)現行模式的優勢分析
(二)現行模式的弊端分析
(三)中國仲裁機制的特別考慮
四、WIPO仲裁經驗借鑑
(一)機構設立
(二)適度的機構管理
(三)最大化的雙方合意
(四)完善的保密安排
(五)高效的仲裁進程
參考文獻
一、中文類
(一)中文著作(含譯著)
(二)中文論文
(三)中文工具書、資料
二、外文類
(一)外文著作
(二)外文論文
(三)外文資料
後記
第一章 WIP0仲裁的歷史演進
一、WIPO爭端解決機制演進的歷史原因
(一)主權屬性的限制與發展
(二)智慧財產權的定位與轉變
(三)制度競爭的影響與示範
(四)爭端解決的地域化與克服
二、WIPO非獨立爭端解決機制
(一)爭端解決方式的類型統計
(二)爭端解決方式的統計分析
(三)非獨立的爭端解決機制之評價
三、WIPO公法解決機制的建立
(一)條約內獨立機制
(二)條約問獨立機制
四、WIPO私法解決機制的建立
(一)WIPO中心的設立背景
(二)WIPO中心的發展成就
(三)WIPO中心程式的一般特徵
第二章 WIPO仲裁的可仲裁性
一、WIPO管轄事項的統計分析
(一)管轄事項的二元結構
(二)WIPO管轄事項的統計
(三)WIPO管轄事項的類型
二、智慧財產權爭議的可仲裁性
(一)智慧財產權爭議的形成
(二)智慧財產權爭議的可仲裁性
(三)智慧財產權爭議的可仲裁性結論
三、智慧財產權爭議可仲裁性的國別考察
(一)可仲裁性的國別考察——專利權角度
(二)可仲裁性的國別考察——綜合層面
(三)可仲裁性國別考察結論
四、WIPO管轄事項的可仲裁性考察
(一)WIPO的主體可仲裁性
(二)WIPO的客體可仲裁性
第三章 WIPO仲裁的案件管理
一、仲裁斡旋
(一)適用前提;管轄缺失
(=)基本功能:促進提交
(三)服務內容:程式指南
二氌L庭前的案件管理
(一)仲裁申請階段的協調
(二)管轄權的初步裁定
(三)緊急保障措施的可能性探討
三、仲裁庭的輔助建設
(一)建立中立人名單
(二)代位指定仲裁員
(三)發揮中介作用
四、庭審支持
(一)仲裁庭審的設備支持
(二)仲裁庭審的選址支持
(三)仲裁庭組建的補救支持
五、仲裁裁決的管理
(一)保守管理模式
(二)積極管理模式
(三)WIPO的中庸之道
第四章 WIPO仲裁的組庭制度
一、仲裁庭的類型
(一)獨任制仲裁庭
(二)多人制仲裁庭
(三)WIPO中O的安排
二、仲裁員的資質
(一)仲裁能力
(二)仲裁權利能力:獨立性與中立性
(三)仲裁行為能力:專業性與可委任性
三、單方仲裁員(PARTY—ARBITRATOR)的指定
(一)單一當事人的指定
(二)複數當事人的指定
四、獨任/首席仲裁員的指定
(一)中立中的中立
(二)WIPO的名單程式
(三)WIPO名單程式的評價
五、組庭補救
(一)仲裁員迴避(CHALLENGE)
(二)仲裁員撤職(RELEASE)
(三)仲裁員替換(REPIACEMENT)
第五章 WIPO仲裁的組織實施
一、仲裁訴答階段
(一)仲裁訴答的安排
(二)仲裁訴答的具體資料
(三)仲裁訴答的代理指定
二、仲裁審前階段
(一)自裁管轄許可權
(二)仲裁保全措施
(三)審前會議
三、仲裁事實認定
(一)仲裁庭的證據許可權
(二)仲裁實驗與勘察
(三)證人證言
(四)專家證言
(五)仲裁證據保密
四、仲裁法律適用
(一)可仲裁性的法律適用
(二)仲裁協定的法律適用
(三)實體問題的法律適用
(四)程式問題的法律適用
五、仲裁裁決階段
(一)終止仲裁程式
(二)作出仲裁裁決
(三)仲裁裁決效力
(四)仲裁裁決保密
第六章 WIPO仲裁與中國
一、現實背景與戰略意義
(一)世界貿易的智慧財產權轉向
(二)智慧財產權戰略的中國定位
(三)權利救濟領域的專業化發展
二、智慧財產權仲裁的現狀
(一)巨觀態勢:專業化發展的動向
(二)組建方式:行政與民間力量相結合
(三)專業化模式:非獨立體制
三、現行仲裁模式的利弊
(一)現行模式的優勢分析
(二)現行模式的弊端分析
(三)中國仲裁機制的特別考慮
四、WIPO仲裁經驗借鑑
(一)機構設立
(二)適度的機構管理
(三)最大化的雙方合意
(四)完善的保密安排
(五)高效的仲裁進程
參考文獻
一、中文類
(一)中文著作(含譯著)
(二)中文論文
(三)中文工具書、資料
二、外文類
(一)外文著作
(二)外文論文
(三)外文資料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