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封閉市場價格是買賣雙方在一事實上的約束關係下形成的價格,由於非經濟因素干預而不能反映國際間實際供求關係。 世界封閉市場價格一般包括以下幾種:1.調撥價格;2.國際壟斷價格;3.國家壟斷或管理價格4.區域性經濟集團內部價格;5.國際商品協定下的協定價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封閉市場價格
- 原因:非經濟因素干預
- 類型:調撥價格等
- 辦法:最低價格和最高價格等
調撥價格,國際壟斷價格,集團內部價格,協定價格,
調撥價格
調撥價格又稱轉移價格,是跨國公司為了最大限度地減輕稅賦、逃避東道國的外匯管制等目的,在母公司與子公司或其各子公司之間相互提供產品或勞務時所規定的價格。這種價格不是按照生產成本和正常的營業利潤或國際市場價格水平來定價,而是根據跨國公司全球性經營“戰略部署”和子公司所在國的具體情況,人為地加以確定的。
國際壟斷價格
國際壟斷組織利用其經濟力量和市場控制力量而決定的價格。在世界市場上,國際壟斷價格有兩種:一種是賣方壟斷價格;另一種是買方壟斷價格。前者是高於商品的國際價值的價格,後者是低於商品的國際價值的價格。兩種壟斷價格均可取得超額壟斷利潤。壟斷價格的上限取決於世界市場對國際壟斷組織所銷售的商品的需求量,下限取決於生產費用加國際壟斷組織所在國的平均利潤。此外,在世界市場上,由於各國政府通過各種途徑對價格進行干預,所以出現了國家壟斷價格或管理價格。
集團內部價格
在區域經濟貿易集團內部交換時所使用的價格。
協定價格
商品協定通常採用最低價格和最高價格等辦法來穩定商品價格。當有關商品價格降到最低價格以下時,就減少出口,或用緩衝基金收購商品;當市價超過最高價格時,則擴大出口或拋售緩衝存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