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地質公園管理辦法

《世界地質公園管理辦法》是2024年1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地質公園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印發通知,辦法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世界地質公園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為提升我國世界地質公園保護管理水平,推動世界地質公園可持續發展,我局制定了《世界地質公園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24年1月24日

辦法全文

世界地質公園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以下簡稱“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提升世界地質公園建設水平,推動世界地質公園可持續發展,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操作指南》(以下簡稱《操作指南》)以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世界地質公園,是指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擁有全球或者國際意義的地質遺蹟和豐富的自然與文化資源,邊界清晰且面積適當的可持續發展區域。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國世界地質公園的管理。
第四條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負責全國世界地質公園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等工作,並作為國家業務主管部門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國際組織聯絡世界地質公園相關事務。
縣級以上地方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世界地質公園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機構負責本世界地質公園的日常管理。
國家地質公園網路中心負責組織開展世界地質公園網路的相關活動。
第五條 建設世界地質公園,應當堅持統一管理、科學規劃、重點保護、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第六條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設立世界地質公園專家庫,為世界地質公園管理、評審、可持續發展等提供技術支持。
第七條 國家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以捐贈、技術支持、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世界地質公園保護、研究、教育及宣傳推廣。
第二章 申 報
第八條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建立世界地質公園項目預備庫(以下簡稱“預備庫”)。
預備庫申報,由申報區域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填報申請表並向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審核後報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跨縣域的,由市級人民政府向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跨市域的,由相關市級人民政府共同向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應當參照上述省內程式,分別向相關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相關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審核後聯合報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審定申請項目並出具確認函。
第九條 世界地質公園申報分為國內推薦和國際申報2個階段。
第十條 國內推薦程式參照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
申請國內推薦的區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全球或者國際意義的地質遺蹟。
(二)具有較高價值的自然與文化資源。
(三)為單一、統一的地理區域,並具有明確的邊界和適當的面積,土地及海域、海島權屬無爭議。
(四)開展地質遺蹟保護、科學研究、自然教育、地學旅遊等工作,成效顯著。
(五)申報建設得到當地居民的廣泛支持,社區參與度高。
(六)有明確的管理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
(七)已列入預備庫,並參照世界地質公園標準運行滿1年。
(八)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申報的其他規定。
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審查並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推薦檔案。主要內容應當包括申報區域的名稱、面積、範圍邊界;資源條件和價值;保護管理狀況;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審查意見等。
(二)申報材料。主要內容應當包括國內申報書;綜合考察報告;視頻資料(時長不超過15分鐘);自評估檔案(A表);省級人民政府同意申報的檔案;公示情況等。涉及國家領土主權、民族、宗教、軍事、跨國合作等重大事項的,還應當提交相關省級主管部門同意函。
第十一條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實地考察、召開世界地質公園推薦評審會,對通過評審且公示無異議的,可確定為世界地質公園候選地(以下簡稱“候選地”)。
第十二條 國際申報程式參照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和《操作指南》等要求執行。
候選地應當按照《操作指南》等規定,編制世界地質公園申報意向書和申報材料。
候選地所在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在履行國際申報程式當年4月底前將申報意向書報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審定後,在同年6月底前將申報意向書提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候選地所在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在同年9月底前將經省級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和省級人民政府蓋章的申報材料報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有關部門審定後,在同年11月底前將申報材料提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候選地應當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出的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對申報材料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第十三條 候選地應當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在提交申報材料的次年接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實地考察。
第十四條 世界地質公園申報材料應當真實、客觀、準確。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申報過程中存在包括但不限於重要資源受到嚴重人為破壞或者威脅、申報內容不實或者故意瞞報、申報工作進展緩慢超出時限等情形的,視為候選地自動放棄資格,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將在之後兩年內不再受理涉及省份的世界地質公園申請。
第三章 再評估與範圍調整
第十五條 世界地質公園應當定期接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再評估。再評估分為文案評估(主要包括摘要總結、工作進展報告)和實地評估。
第十六條 世界地質公園應當按照《操作指南》等規定編寫摘要總結和工作進展報告,在再評估前一年的5—7月間將經國家地質公園網路中心審核的摘要總結報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同年12月底前將工作進展報告經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審核後報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審定後在再評估當年1月底前提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世界地質公園應當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接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再評估實地考察。
第十七條 世界地質公園可申請面積調整。
調整面積(增加和減少面積之和)小於原面積10%的,應當按照《操作指南》等規定編寫面積調整申請報告,經世界地質公園原申報單位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由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在申請當年10月底前報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審定後在同年11月底前提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調整面積大於或者等於原面積10%的,應當參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世界地質公園國際申報要求重新提交申報材料。
第十八條 申請變更世界地質公園名稱的,應當按照《操作指南》的規定編寫名稱變更申請報告,經世界地質公園原申報單位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由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在申請當年10月底前報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審定後在同年11月底前提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第四章 監督與管理
第十九條 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應當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關章程和國家有關規定,做好資源保護及區域可持續發展工作。世界地質公園與自然保護地重疊的區域,還應當符合自然保護地的相關管控要求。
第二十條 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本行政區域內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機構履行有關國際章程和申報承諾,為世界地質公園保護、建設與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世界地質公園,應當由相關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世界地質公園申報單位等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第二十一條 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制定保護管理制度,編制發展行動計畫,建立世界地質公園網站、資料庫和檔案等。
發展行動計畫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地質遺蹟保護、資源調查與監測、解說系統建設、自然教育與地學旅遊、地質公園管理與能力建設、社區發展計畫、宣傳推廣、網路交流與合作、資金投入與保障等。
編制發展行動計畫應當廣泛徵求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區居民和專家意見,並與世界地質公園範圍內的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等相銜接。
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其發展行動計畫開展工作,並細化評估周期內的工作任務,確保世界地質公園有序發展。
第二十二條 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自然教育和科普宣傳系統,完善設施建設,加強與科研機構、社區等合作,提高公眾對世界地質公園的認知。
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履行世界地質公園網路成員責任,參加世界、區域地質公園會議,建立姊妹公園,加強國際交流,培養輸送世界地質公園評估員,按時繳納會費。
第二十三條 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在每年1月底前向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報送上年度世界地質公園管理報告,主要內容應當包括資源保護與管理、發展行動計畫實施、自然教育與地學旅遊、國內外交流合作等情況,由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後在當年2月底前報送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使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標識,應當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授權,遵守標識使用的有關規定。嚴禁用於商業目的或者授權第三方機構。
第二十五條 各有關單位、個人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依法使用、交換和保管申報、再評估、範圍調整等過程中的涉密檔案、數據、圖件等。所有涉密材料應當在上報前進行脫密處理。
第二十六條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決定,統一發布世界地質公園申報和再評估結果。
申報跨國(邊)境世界地質公園的,另行研究決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內容解讀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世界地質公園管理辦法》,為推動我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規範有序、可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管理辦法》作為世界地質公園領域重要的規範管理檔案,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就世界地質公園發展及《管理辦法》相關問題等,記者專訪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自然保護地管理司相關負責人。
  問:請您簡要介紹一下世界地質公園的由來和發展脈絡。
  答:世界地質公園與世界遺產、人與生物圈並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三大旗艦品牌。2004年,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支持下,8箇中國國家地質公園及歐洲地質公園網路的17個成員共同創建了世界地質公園網路(GGN)。2015年,為進一步彰顯國際社會對保護優秀地質遺蹟和景觀重要性的認識,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批准了“國際地球科學與地質公園計畫”,設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截至目前,全球共有世界地質公園195處,我國有世界地質公園41處,數量居世界首位,分布在全國22個省(區、市)和香港特別行政區。
  問:目前,我國的世界地質公園如何開展保護與利用?
  答:我國世界地質公園一直秉承“頌造化之神奇 謀區域之長興”的發展理念,在保護珍貴而優美的地質遺蹟、珍稀且多樣的生態景觀等基礎上,我國各世界地質公園因地制宜,開展了豐富多樣的科普、研學、生態旅遊等活動。
  湘西世界地質公園博物館擁有古丈階與排碧階2枚“金釘子”,依託自身豐富的生態、地質、民俗文化資源特色,積極開發獨具特色的研學課程,從知識課堂激發學習興趣,到公園實踐培養動手能力等,讓學生輕鬆快樂學習、素質全面發展。2020年開館以來,已累計舉辦研學專題講座80餘次、接待研學遊客1萬餘人次。
  沂蒙山世界地質公園開啟網路直播,藉助VR等先進科技手段,將晦澀難懂的地質基礎知識生動形象地傳授給觀眾,並通過地質構造模型直觀展示地質構造原理,了解斷層、褶皺、地塹等形成的過程。
  張掖世界地質公園是國內少見的丹霞地貌與彩色丘陵景觀高度複合區,集科學研究、科普教育、旅遊觀光、歷史文化、民族風情、地質遺蹟保護於一體。2020年設立以來,打造多個鄉村旅遊扶貧項目。2023年,接待遊客超290萬人次,公園內的倪家營鎮南台村,78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共獲得分紅11.7萬元,為貧困戶脫貧致富提供了新途徑。
  神農架不僅是世界地質公園,同時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自然遺產、人與生物圈保護區。神農架圍繞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的目標定位,大力推進康養產業高質量發展,推動國家森林康養基地建設。2022年,神農架林區共接待遊客1900萬人次、增長6.5%,實現旅遊經濟總收入72億元、同比增長7.8%。
  可以說,我國的世界地質公園已成功探索出符合當地實情、展現當地特色的保護利用模式。
  問:請介紹一下《管理辦法》出台背景。
  答:世界地質公園旨在通過保護具有國際價值的地質遺蹟,利用區域內獨特的自然遺蹟和文化遺產,推動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這與我國自然保護地發展理念高度吻合,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領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動實踐,也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全球傳播的重要載體。
  《管理辦法》出台,明確了世界地質公園申報、再評估、範圍調整和日常監督管理等基本制度體系,不僅規範和加強了我國世界地質公園管理工作,填補國內制度空白,對推動我國世界地質公園高質量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問:申報世界地質公園屬於新設立自然保護地嗎?世界地質公園與我國自然保護地體系之間是什麼關係?
  答:《管理辦法》明確,世界地質公園是指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的可持續發展區域,不屬於新設立的自然保護地。世界地質公園的日常管理要遵循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同時兼顧重要資源保護和區域可持續發展工作。其中,與自然保護地重疊的區域應符合我國自然保護地的相關管控要求。
  問:起草《管理辦法》主要有哪些依據?
  答:起草《管理辦法》主要依據《國際地球科學與地質公園計畫章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操作指南》以及《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等相關制度規定,並充分吸納多年來我國世界地質公園管理的實踐經驗。
  問:《管理辦法》主要規定了世界地質公園哪些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式?
  答:《管理辦法》是我國開展世界地質公園工作的基本依據,主要規定了3項管理制度。
  一是申報制度。規定了世界地質公園申報階段、申報條件、申報主體和申報程式,細化了世界地質公園不同階段材料準備和報送時間節點等要求。
  二是再評估與範圍調整制度。明確了世界地質公園評估機制和重新命名程式以及實地評估考察要求,明確了世界地質公園範圍調整小於10%和大於(等於)10%兩類情況的申請程式以及材料報送要求。
  三是監督與管理制度。闡述了世界地質公園與我國自然保護地體系的關係,提出了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和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機構,在日常監督和管理過程中的責任以及主要工作內容,明確世界地質公園管理機構在編制發展行動計畫、開展自然教育與科普解說、國際交流和能力建設等方面需開展的相關工作。
  問:《管理辦法》出台會給我國世界地質公園申報工作帶來哪些變化?
  答:我國世界地質公園申報分為國內推薦和國際申報2個階段,《管理辦法》出台主要帶來兩個方面的新變化。
  一是為更好契合世界地質公園理念,取消了多年來國內推薦時要求“申報區域內的國家地質公園設立兩年以上(含兩年)”的規定,符合世界地質公園標準的均可申報,不再要求申報區域是否含有國家地質公園或其他各類各級自然保護地。
  二是為更好銜接有關國際標準,並做好我國世界地質公園申報項目的儲備工作,切實提高申報質量,在國內推薦前增加前置條件。《管理辦法》提出,國家林草局將建立世界地質公園項目預備庫,申報區域必須首先申請列入預備庫,並按照世界地質公園標準運行滿1年後,方可參加世界地質公園國內推薦。
  問:《管理辦法》明確了世界地質公園國內推薦的基本條件,其中“單一”“統一”“適當的面積”等概念該如何理解?
  答:《管理辦法》要求世界地質公園必須為單一、統一的地理區域,並具有明確的邊界和適當的面積。
  “單一”是指世界地質公園只能擁有一個完整的邊界範圍,不能分成多個片區。“統一”是指世界地質公園範圍內所有區域要按照統一的保護、教育和可持續發展理念和標準進行管理並開展宣傳推廣,包括統一的管理機構、統一的標徽、統一的標識系統和對外形象等。
  “適當的面積”是指世界地質公園範圍劃定要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綜合考慮資源與環境現狀、現有行政區劃與社區分布、管理目標實現等諸多因素,並注意與所在地國土空間規劃等銜接,同時還需徵求相關部門和權利人意見。面積過大,易造成管理困難並增加成本;面積過小,易導致社區覆蓋面不足,難以實現世界地質公園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問:申報世界地質公園有名額或指標限制嗎?
  答: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操作指南》的規定,為確保世界地質公園具有均衡的地域代表性,每個會員國的“現行”申請數量限於2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秘書處收到會員國正式申請材料時,可視該申請為“現行”申請,一旦作出最終決定,通過該申請或該申請被否定,則不再占用“現行”申請指標。因此,國家林草局將根據各地申報情況,嚴格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研究確定每個年度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推薦的世界地質公園申報單位。
  問:《管理辦法》規定,世界地質公園應當定期接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再評估,再評估結果是如何確定的?
  答: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關規定,世界地質公園一旦申報成功,其稱號並非永久,需定期(四年或兩年)接受再評估。通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世界地質公園理事會的審查意見,將再評估結果確定為:綠卡、黃卡或紅卡。經再評估後,如果世界地質公園符合相應標準,則繼續保留世界地質公園稱號,為期四年(即獲得“綠卡”)。如果不符合相應標準,則要求在兩年內採取整改措施,世界地質公園稱號僅能保留兩年(即獲得“黃卡”),到期後需再次接受評估,若該世界地質公園未在兩年內完成整改並達到相應標準,將失去世界地質公園稱號(即獲得“紅卡”)。國家林草局將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決定,統一發布世界地質公園申報和再評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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