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犯(刑法概念)

不能犯(刑法概念)

不能犯,刑法概念,從行為性質上看,意圖實施的犯罪結果,顯然不可能實現的行為,犯罪不成立,行為人以不作為犯罪者接受懲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能犯
  • 外文名:Impossibility of Offender
  • 標準:行為的實行能否構成犯罪既遂
  • 分類:可罰模式、不可罰模式
解釋,分類,

解釋

不能犯,又稱“不能犯未遂”。刑法概念,從行為性質上看,意圖實施的犯罪結果,顯然不可能實現的行為,犯罪不成立。現代各國刑法或刑法理論上,以行為的實行能否構成犯罪既遂為標準,而劃分的犯罪未遂形態的一對類型之一。因犯罪人對有關犯罪事實認識錯誤,其犯罪行為根本不可能完成犯罪達到既遂,而使犯罪停止在未遂形態。如誤用空槍、壞槍去射殺人,誤把鹼面當作砒霜去毒殺人,誤認屍體為活人而開槍射殺。

分類

根據行為是否具有現實的法益侵害性分為可罰的不能犯和不可罰的不能犯。前者如,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用空槍射殺人;後者如用誤認為糖果可殺人便給他人食用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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