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籍贍國是主張不採用增加賦稅的辦法而使國用充裕的政策。語出《管子·山國軌》,齊桓公問政於管仲:“不籍而贍國,為之有道乎?”管仲認為應順應自然規律,又善於利用自然資源,就不應苛求於民。強調農業上要不誤農時,工商業由國家採取經濟干涉的管理辦法,國家稅收應根據社會貧富差別採取區別對待的政策等。西漢桑弘羊,唐代劉晏吸取了管仲不籍贍國的理財思想,認為通過經營工商業或其他途徑增加賦稅應該是解決財政問題主要和經常使用的辦法。為減少被統治階級的牴觸情緒,統治階級總是尋找各種巧妙的辦法,暗加賦稅,因此“不籍贍國”的主張是難以實現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籍贍國
- 出自:管子·山國軌
- 原文摘要:不籍而贍國,為之有道乎?
- 提出者:齊桓公
“籍”是《管子》提出的一種強制收入,主要指關市之徵如房屋稅、牲畜稅、人頭稅、戶稅等。不籍贍國,指不採用強制手段徵收這些稅項而使國用充裕,是《管子》輕稅主張的一項內容。《管子·輕重·山國軌》:“桓公問於管子曰:‘不籍而贍國,為之有道乎?’管子對曰:‘軌守其時,有官天財,何求於民?’”就是說,制定財政計畫,按時執行(指徵收土地稅),由官府控制自然資源,就不需要強求征籍,國用也能充裕起來。《管子》作者認為強求征籍,足以妨礙生產,造成財物上的損失,引起人民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