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奏薦著紫官為州縣敕

《不準奏薦著紫官為州縣敕》 是唐代李嗣源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不準奏薦著紫官為州縣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嗣源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不準奏薦著紫官為州縣敕
諸道奏薦州縣官,前銜內有賜紫金魚袋者,若循常例,州縣官十六考方得敘緋,若已佩金章,固難為令錄。此後天下州府,不得奏薦著紫官員為州縣官。

作者簡介

李嗣源(867--933年),五代時期後唐第二位皇帝。沙陀人。李克用的養子,名嗣源,本名邈佶烈。926-933年在位。因驍勇號稱李橫衝。以功官至蕃漢內外馬步軍總管。同光四年(926年)他合魏州兵入洛京。莊宗死後,稱監國,旋即位,為後唐明宗,改元天成。次年更名亶,於莊宗弊政多有革除,“愛人恤物”,“兵革粗息,年屢豐登”。但“仁而不明,屢以非辜誅臣下”(《新五代史》)。因變亂頻仍,抱恨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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