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兌現本位制全稱“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亦稱 “信用貨幣制度”,既不規定含金 (銀) 量,也不能兌換金 (銀),完全取消了流通貨幣的金銀保證,流通中的貨幣通過中央銀行的信貸程式投放出去的貨幣制度。它是在各種形式的金本位制度垮台之後出現的流行於各國的幣制。在金本位制時期,流通中就存在有銀行券等信用貨幣,但這時的信用貨幣規定有含金量,能隨時與黃金兌換。金本位制崩潰後,信用貨幣成為主幣,並不再與黃金髮生聯繫,即20世紀70年代以來,資本主義國家流通中的貨幣完全是不兌現的信用貨幣。。
這時的信用貨幣實質上是一種紙幣。在信用貨幣紙幣化和紙幣信用貨幣化後,信用貨幣制度也就是紙幣制度。由於該種貨幣制度不與黃金掛鈎,又由國家掌握髮行,因此,它很容易根據國家財政的需要而不是根據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而進行,從而導致紙幣發行過多,形成通貨膨脹。要保證不兌現本位制的穩定性,必須堅持紙幣的經濟發行原則,按照貨幣流通規律的客觀要求適量發行; 並根據客觀經濟形式的發展變化由中央銀行進行靈活的調節。因此,該種制度有時又叫做有管理的通貨制度。現在世界各國的貨幣制度,幾乎都是紙幣本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