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自然村隸屬於雲南省臨滄市雲縣涌寶鎮龍馬塘村委會。位於涌寶鎮東邊,距離涌寶鎮40公里。國土面積2846.1畝。海拔1800米,年平均氣溫20℃,適合種植包穀、水稻、小麥等農作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下大自然村
- 行政區類別:村
- 所屬地區:中國西南
- 地理位置:雲南省臨滄市雲縣涌寶鎮龍馬塘村
- 面積:2846.1畝
村情概況,基礎設施,自然資源,農村經濟,特色產業,村務公開,人口衛生,文化教育,基層組織,發展重點,
村情概況
全組耕地面積269畝,林地616畝,人均耕地1.9畝,共有經濟林果地610畝。全組有農戶38戶,共141人,以彝族為主。彝族137人。其中男76人,女65人。其中農業人口總數為141人,勞動力85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口50人,外出務工人數12人。主要產業為種植、養殖等,主要銷售於市場,2007年種植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18.6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32%。2007年全村經濟總收入37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574元,農民收入以種植為主。下大村今後發展的重點:茶葉、泡核桃、木瓜。下大村目前正在發展茶葉、核桃、木瓜特色產業,計畫大力發展茶葉、泡核桃產業。
基礎設施
下大自然村目前已實現通電、通路,通電話。8戶還在飲用井水,7戶還存在飲水困難;36戶通電,擁有電視機農戶18戶;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10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7戶。該組進組道路為土路面,組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土路面。該村村民的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居住為主,居住於土木結構住房的農戶33戶。2006年底全村擁有汽車1輛,機車3輛。下大村距離村國小1.5公里,距離鎮中學40公里。目前該組義務教育在校學生人數13人,其中小學生人數10人,中學生人數3人。農村居民也積極參與農村社會保障,有更多的農戶開始加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農村合作醫療。享受低保人數1人;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總計100人,參合率70%。該村已建立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制度,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加快村道交通、水利設施、生產生活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的建設,以增強後勁農業,提升村容村貌品位。
自然資源
下大組位於涌寶鎮東邊,距涌寶鎮40公里,到鄉鎮道路為土路、彈石路。全組國土面積2846.1畝。全組耕地總面積269畝(其中:田33畝、地236畝),人均耕地1.9畝,主要種植包穀、小麥、水稻作物。擁有林地616畝,經濟林果地610畝,主要種植茶葉、核桃作物。其中茶園面積25畝,核桃面積589畝,草地50畝,其他面積1400畝。
農村經濟
下大自然村耕地總面積269畝(其中:田33畝、地236畝),人均耕地1.9畝,主要種植包穀、小麥、水稻作物。擁有林地616畝,經濟林果地610畝,主要種植茶葉、核桃作物。其中茶園面積25畝,核桃面積589畝,草地50畝,其他面積1400畝。主要產業為種植、養殖等,主要銷售於市場,2007年種植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18.6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32%。2006年下大村農村經濟總收入37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11.2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30%;畜牧業收入7.4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2%;林業收入2.7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7%。外出勞務收入7萬元,占農村總收入的18%。人均純收入1574元。下大村今後的發展重點主要是:增加茶葉、核桃特色產業種植面積300畝,養殖業方面發展豬20頭、牛10頭,轉移勞動力20人,想盡一切辦法增加農民收入,力爭在“十一五”規劃結束時全村年人均純收入增加到3000元。
特色產業
下大組的主要產業為種植、養殖等,主要銷售於市場,2007年種植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18.6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32%。
下大組目前正在發展茶葉、核桃、木瓜特色產業,計畫大力發展茶葉、泡核桃產業。
村務公開
村規民約
一、社會治安
第一條、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分,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第二條、村民之間要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酗酒鬧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拔弄是非。
第三條、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
第四條、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財務,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隱藏贓物。
第五條、愛護公共財務,嚴禁損壞水利交通、供電、生產等公共設施。
第六條、不得侵占公路和村社出路,嚴禁在任何道路上亂挖溝開渠,堆集糞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交通秩序亂丟玻璃瓶。
第七條、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第八條、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山林、經濟林木,不準在村附近或田邊路旁亂挖排水溝,嚴禁損害莊稼及其他農作物,嚴禁牲畜亂放青苗,種植竹木不得侵占原路。
第九條、嚴格用電管理,不經批准,不準私自安裝,亂接用電設施,愛護公共用電設施,節約用電,嚴禁偷電。
第十條、認真執行計畫生育政策,按國家政策標準生育,嚴禁多胎,嚴格控制人口增長。
第十一條、認真遵守戶口管理規定,出生、死亡要及時中報和註銷,外來人員,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應向村治保委員會匯報辦理臨時平續。
第十二條、嚴禁任何人在本村內參與拐賣婦女、兒童等違法犯罪活動,嚴禁任何人參與邪教組織活動。
第十三條、嚴禁在退耕還林規劃區內放牧。
第十四條、對違反以上社會治安條例者,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觸犯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情節嚴重,但尚未觸犯刑法和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外,給予50—500元的處罰。
(三)在退耕還林規劃區內放牧者,經勸阻不聽者,給予每頭牛10元、每頭豬5元、每隻羊5元處罰。
二、村風民俗
第十五條、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移風移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第十六條、喜事新辦,不鋪張浪費,喪事從儉,不搞陳規舊俗。
第十七條、不請神弄鬼,不聽、看、傳迷信和淫穢的書刊、音像。
第十八條、建立正常的人際關係,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動。
第十九條、搞好公共衛生和村容整潔,不隨地倒垃圾,修房蓋屋餘下的垃圾碎片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按指定地點堆放。
第二十條、服從村鎮建房規劃,不擴占,不超高,新建,拆舊翻新,所用地基、木料、必須經村委會及相關主管部門批准,統一安排,不經批准,不得擅自動工。
第二十一條、違反上述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並寫出檢討書,情節較重者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三、鄰居關係
第二十二條、村民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幫助,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居關係。
第二十三條、在經營、生活、借貸等社會交往過程中,應遵循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在生產過程中, 自願服從村委會的安排,不爭水、爭電、不爭地挪埂,發揚共產主義風格,小事不斤斤計較。
第二十四條、鄰居之間發生糾紛,能自行調解的自行調解處理,不能自行處理的要依靠組織解決,不能仗勢欺人,強加他人。對不聽勸阻製造糾紛的當事人,情節輕微的予以教育,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壞的必須承擔相關費用,返還或修理重作,更換被損壞的財產,並按實際損失的兩倍以上予以罰款。 ’
四、婚姻家庭
二十五條、全村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建立團結和睦的新家庭。
第二十六條、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對他人包辦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二十七條、自覺遵守計畫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
第二十八條、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對重男輕女,不準打罵妻子,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
第二十九條、對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的老人,其子女必須盡贍養義務,保證老人每人每年供給一定的口糧,零花錢,衣服、生病就醫、生活服務、由子女負擔或承當費用。
第三十條、父母、繼父母承當未成年或無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撫養教育,不準虐待病殘兒,繼子女和收養子女。不準子女輟學。
第三十一條、對父母的遺產,男女都有平等的繼承權。
第三十二、安全用火,護林防火,人人有責,防範為主、縱火造成損失的,輕者賠償損失,重者依法處理。
低保戶花名冊
組 名 姓 名
下大組 畢紹文、畢朝明
人口衛生
下大組現有農戶38戶,共141人,女65人。農業人口總數為141人,勞動力總數85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口50人,外出務工人數12人。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增長,農村醫療、社會保障及衛生環境得到了進一步發展,有更多的農戶開始加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農村合作醫療。享受低保人數1人;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總計100人,參合率70%。
文化教育
下大組距離村國小1.5公里,距離鎮中學40公里。目前該組義務教育在校學生人數13人,其中小學生人數10人,中學生人數3人。
基層組織
下大組有新農村建設理事會1個,黨員總數5人,黨員中男性4人,年齡在60歲以下的3人,60歲以上的1人。
發展重點
下大組目前存在問題:村組道路不暢通,民眾科技文化素質不高,民眾性文化娛樂活動沒有。
下大組今後的發展重點主要是:增加茶葉、核桃特色產業種植面積300畝,養殖業方面發展豬20頭、牛10頭,轉移勞動力20人,想盡一切辦法增加農民收入,力爭在“十一五”規劃結束時全村年人均純收入增加到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