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糧食局

上高縣糧食局

上高縣糧食局是隸屬於上高縣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高縣糧食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歸屬地:江西省宜春市
  • 功能:實施對全縣糧食市場的巨觀調控等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糧食流通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縣政府統一部署,定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糧食流通管理有關政策規章制度。
(二)、制定全縣糧食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實施對全縣糧食市場的巨觀調控;負責省市級和縣級儲備糧油管理,保障各類政策性糧食供應及全縣軍糧供應與管理;起草糧食應急預案,在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疫情或其它突發事件引起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及參與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糧食批發交易市場建設。
(三)、負責對全縣糧食流通市場各經營主體執行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規行為;參與行政訴訟;指導全縣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四)、負責全縣社會糧食流通的統計工作,審核匯總全縣社會糧油商品統計報表;組織開展縣內糧食流通統計調查,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糧食市場供求形勢和價格的監測以及預警分析,建立糧食供需抽查制度,開展糧食生產、消費、價格、質量等統計信息發布和諮詢;對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提出全縣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規劃的建議,並指導實施;承擔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省、市級儲備糧承儲企業的受理報批和縣級儲備糧承儲企業的資格認定;負責縣級儲備糧的質量和數量管理;承擔對全縣儲備糧油儲存設施與設備的登記、統計和上報;協調實施救災、應急及政策性用糧等重要糧食物資的調運。
(六)、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指導,並具體實施省、市糧食局制定的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協調全縣糧食行業的教育培訓、科研活動及科技成果推廣和鑑定;承擔在縣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的資格初審及實施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協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做好地方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縣國有糧食企業財務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全縣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審核匯總全縣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協助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管;協調省市級和縣級儲備糧油信貸資金供應、補貼的結算;負責經審計認定的政策性糧食財務掛帳管理;指導糧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縣糧食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
(九)、管理縣糧食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行政監察、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安全保衛和老幹部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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