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體育方針,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教育體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全區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制定和實施教育規範性檔案。
(二)指導和管理全區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及現代教育技術工作;統籌局屬學校(單位)的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統籌指導全區中國小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隸屬於區教育體育局管理的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
(四)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協調高等教育工作;執行國家制定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的設定標準、教育教學基礎標準,指導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教材征訂工作;管理全區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國中、國小學籍。
(五)負責審批信州區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國小、非學歷短期培訓機構,並指導、管理、監督全區社會力量辦學機構。
(六)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指導中國小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督學責任區制度的有效實施工作。負責局屬學校教育督導工作。
(七)統籌指導全區中國小校意識形態工作和教育宣傳工作;指導全區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
(八)統籌指導和管理全區中國小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區教育系統各類獎勵表彰工作;指導和組織協調各類學校的教師和校長培訓、參與組織中國小教師職稱評聘等工作;制定師資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區中國小(幼稚園)、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教師年度編制控制數;規劃並指導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公辦中國小、幼稚園的收費,監測全區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局屬學校(單位)資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區中國小校、幼稚園及其他教育機構規劃及基本建設(改造)工作。
(十)制定本區體育發展規劃,編制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十一)管理局屬學校(單位)對外交流合作。
(十二)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語言文字的規範套用,指導國語推廣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全區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統籌管理指導全區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組織實施。負責區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各類學校的校園安全、穩定和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協調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校車、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對經教育部門批准設立的全區各類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督促全區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關心下一代工作。
(十五)指導全區勤工儉學以及學校後勤管理服務工作;對局屬學校(單位)實施內部審計。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服務股)。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宣傳、電子政務、後勤服務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重要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計畫生育、安全、扶貧等工作;負責起草教育綜合性檔案;負責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設施設備的採購配置;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辦理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負責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工、青、婦工作;負責研究和制定各項教育經費的收、管、用制度並檢查落實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學生年報、基建、修繕、財務年報匯總統計工作;負責中國小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學校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負責區政府公布的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受理、辦理與辦結;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辦理程式與辦理流程的設計、最佳化、簡化;負責相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宣傳、諮詢與解答;牽頭協調事項辦理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科室、部門與人員;研究、制定社會力量辦學的服務規範與準則;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服務事項的內容和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相關調研和經驗總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健全和完善全區中國小校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全區中國小校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加強全區中國小校黨支部建設。促進全區中國小校黨建工作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強化黨建帶團建、隊建。開展全區中國小校黨建工作督查,推動局屬各單位理順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監督檢查局機關、局屬單位、局屬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和廉潔自律情況;指導局機關、局屬單位、局屬學校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紀檢監察組定期對幹部職工進行遵紀守法、履行職責、為政清廉的警示教育,增強廣大幹部民眾的反腐蝕能力。
落實上級黨組織和局黨組關於基層黨建工作的部署。負責中心組理論學習材料、主題教育材料準備和幹部政治理論學習、形勢教育工作。做好局機關、局屬單位、局屬學校黨員發展、培訓、教育和管理;換屆選舉、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組織局機關、局屬單位、局屬學校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走訪慰問工作。落實局機關、局屬單位、局屬學校黨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民主評議黨員和支部考核工作。
(二)人事股(人才辦)。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勞動工資、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全區教師資格認定、表彰獎勵和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全區教師招考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區師德師風教育;配合做好局屬單位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考察工作;具體管理局屬學校教師的人事。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協調和督促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發放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校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各類學校教師、校長的繼續教育工作;統籌全區教師援疆、支教工作;負責省(市、區)級名師、名校長、省(市、區)級骨幹教師、特級教師的推薦評審工作,規劃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三)基礎教育股(職業教育股、成人教育股、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股)。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與綱要;指導基礎教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評估標準;指導中國小教育教學改革;管理中、國小學籍;指導中國小的教材征訂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中國小德育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督促和檢查學校做好推廣國語和文字規範化工作;負責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學前教育發展規劃,承擔全區學前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區級幼稚園分類辦園標準,組織開展幼稚園等級評估認定和普惠性幼稚園認定工作;統籌管理學前教育保教工作,規範辦園行為;負責全區幼稚園園長、教師隊伍建設和專業培訓工作;協助開展學前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兒童家長及看護人員的指導工作;協助指導學前教育機構的安全工作。
管理全區中等職業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區屬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區屬職業學校的德育工作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統籌協調、指導、管理、規範全區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擬訂我區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法,依法履行辦學許可證管理,有關備案、核准、年檢等管理職責,研究提出各類學校設定標準;審查區屬各類學校的設定、撤銷和更名。
指導成人學校的德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區屬成人教育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穩定工作。
(四)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規劃並指導全區中國小校學校的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工作;參與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專業的地方教材建設、師資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全區中小學生體質健康、藝術素養調查和監測工作,擬訂改善學生體質、提高藝術素質的相關政策;組織指導中小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協調推廣中小學生普及性體育及藝術特色項目,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
(五)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股(信訪股)。統籌協調維護全區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指導全區學校落實安全穩定防範措施;協調處置安全穩定重大事件;協調指導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訪管理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
(六)教育督導室。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區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有關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對區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價;對區政府及區直相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區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學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對教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對本區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進行評價、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區本級督學、教育督導評估專家的聘任和管理工作,負責發布督導報告。
人員編制
區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工勤編制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教育體育局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能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地圖信息
地址: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東市街道中山西路168號